現代戰爭中,每個步兵營都有專業反坦克分隊,那麼步兵班的反坦克武器有意義嗎?

東義義


這個也都是分情況看的,現在無論是美軍、英軍、俄軍還是我軍,很多一線步兵班都是裝備反坦克武器的,這是根據他們自身適合的戰場位置的定位決定的,倒不是所有步兵班都要裝備的,一部分步兵班壓根就沒必要裝備。

上圖是美軍的一個機械化步兵排的武器配置,每個步兵班都是裝備反坦克武器的。這樣做的目的在於,巷戰中對付敵方裝甲車,而不是主戰坦克了。美軍裝備的AT4對於現代的主戰坦克並不是很有效,主要目標還是裝甲車以及防禦工事。

而其他美軍部隊,無論是陸戰隊還是陸軍,也有部分部隊是裝備反坦克武器的,但是很多步兵班壓根就沒裝備,主流配置還是突擊步槍+班用機槍+精確射手步槍。根據具體的步兵班的類型決定的,並不是非得裝備反坦克武器,比如下圖這個馬潤步兵班就沒有反坦克武器,甚至連精確射手步槍也沒有裝備,全班裝備的都是M27。

不同的步兵班類型不同,裝備的武器也不同,固然都是突擊步槍為主,但具體是否需要反坦克武器,還是要看他們各自的作用。


軍武文齋


  • 近期CCTV-7軍事-農業頻道報道了我軍某信息化機步師演習的新聞,其中有二個畫圖非常引人注目,一個是國產11式單兵綜合武器系統出鏡,另一個就是國產69-1式40毫米反坦克火箭筒也隨後出鏡。放眼世界範圍內,我軍某信息化機步師的裝備和信息化水平也堪稱一流,完全可以與美軍比肩,但在這支部隊還是出現了新舊裝備並存的情況,那麼這種並存狀態會不會預示著未來我軍步兵班的火力核心將發生一些變化呢?



    一、從機槍過渡到火箭筒

    解放前,解放軍步兵班的火力核心都是輕機槍,但在建國後的第一次制式化期間,因仿蘇的53式輕機槍全槍質量較大,供彈具攜行不便等原因,故在步兵班內沒有編入而是在步兵排內編制1個機槍班,裝備2挺53式7.62毫米輕機槍,作戰時根據排長的命令配屬到某個步兵班內作戰。

    到了第二次制式化期間,仿蘇的56式7.62毫米班用輕機槍全槍質量輕,彈藥攜行也較為方便,所以重新編入步兵班內。以當時的12人制步兵班想定為例,全班火力核心為1挺56式班用輕機槍,由正副射手使用(副射手無武器),正副班長各配備1支56式7.62毫米衝鋒槍,其餘7人使用56式半自動步槍,另1人配發一具70式62毫米單兵反坦克火箭筒。但事實上,由於70式單兵火箭筒最終沒能列裝我軍,事實上的步兵班人數通常為11人,而反坦克火箭筒則編制在步兵排火器班內。

    但隨著蘇軍列裝了劃時代的T-62主戰坦克,對我軍整個反坦克體系構成了空前的壓力,據當時的測試,全軍現役裝備中只有59式130/152毫米加農炮可在常規交戰內擊穿其正面裝甲,由於其體積大,運動不便,不可能作為機動反坦克力量使用。而65式82毫米無座力炮雖然能從側面威脅到T-62主戰坦克,但其射程近,發射時煙火較大且佔用人數較多,只能編制在步兵連/營一級。為了解決步兵班反坦克能力弱的問題,我軍開始將69式四〇火箭筒大量編入步兵班內,甚至形成了一種極其特殊的10人制步兵班。


    這種10人制步兵班內編制有2具69式四〇火箭筒和1挺班用輕機槍,除了正副班長以外就只有2名步槍兵了,可以說是一種畸形的以防禦集群坦克衝擊為主要作戰目的的步兵班形態。這種步兵班理論上可以應對蘇軍一個坦克排的衝擊,這對於減輕當時我軍整體反坦克壓力有著極為重要的意義。

    但隨著我軍新一代反坦克武器的列裝,這種欠缺靈活性的步兵班也發生了變化,逐步演化出了9人制裝甲步兵班和9人制摩托化步兵班,前者是在原10人制步兵班的基礎上去掉一個四〇火箭筒射手組後,加上無武器的車輛駕駛員。後者同樣是去掉一個四〇火箭筒組後,加了一名步槍手。

    相對於雙火箭筒步兵班,這兩種步兵班的平衡性較好,雖然仍明顯是重於防守,但畢竟有了2~4名可用的步槍兵,在火箭筒和班用輕機槍的掩護下是可以執行進攻任務的。至此,我軍步兵班正式形成了班用輕機槍和四〇火箭筒的火力雙核心,並一直沿習至今。

    二、120火代替了四〇火


    進入1990年代後,隨著第三代主戰坦克在世界範圍內的擴散,作為我軍步兵營屬反坦克武器主力的-PW78式82毫米無坐力炮層已經過時,不能滿足擊穿第三代主戰坦克的需要。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我軍研發並列裝了新一代PF98式120毫米重型火箭筒。PF98式120毫米重型火箭筒分為營用型和連用型兩種,前者用於淘汰78式82毫米無坐力炮,後者理論上配屬於步兵連,但事實上,由於我軍並沒有多少部隊在步兵連內編制有火器排,所以實際上出現了PF98式連用火箭筒無用武之地的窘境。

    就在這時,轉機出現了。作為最重要的步兵反坦克武器,我軍對於69式四〇火箭筒的改進是十分重視的,雖然先後列裝了三代40毫米破甲彈和二型殺傷彈,但受限於其超口徑戰鬥部尺寸的限制,其最大破甲厚度已經不能滿足擊穿第三代主戰坦克的需要了。而新研製的PF89式80毫米單兵火箭筒雖然解決了攜行性問題但是其破甲能力也不能滿足擊穿三代主戰坦克的要求。而相對輕便易攜的PF98連用型火箭筒正好可以下放到步兵班替代69式四〇火箭筒。

    客觀的說,120火箭筒的性能較四〇火箭筒要優異的多。其優勢主要有:

    1.破甲威力大,彈種多。四〇火發射DZP1C型40毫米破甲彈時,可擊穿180毫米/65?的裝甲。而120火發射破甲彈時可擊穿230毫米/68?的裝甲,而且後者能發射的彈種也要多於前者;

    2.射程遠、精度高,120火發射破甲彈時有效射程為400米,比四〇火遠出100米,而且其射擊精度較高,其在500米處的立靶精度與四〇火300米處的精度相當;

    3.配備有較為完善的火控系統,並有一定的夜戰能力,120火配有白光瞄準鏡和微光瞄準鏡,與四〇火配備的瞄準鏡相比,120火配備的白光瞄準鏡視放大率高、可自動裝訂表尺,在使用上也要簡便得多,其配備的微光瞄準鏡不僅可以用於射擊,還具備了偵察、跟蹤、測距、測速等多種功能,保證了PF98連用型火箭筒擁有較高的命中率和夜戰能力。


    但需要注意的是,雖然說PF98連用型火箭筒有著不少的優點,但對於步兵班內是否應該配備它,實際上是一件值得商榷的事。

    120火的性能很好,但是它對於步兵班來說,過長過重了,其行軍狀態全長就達到了1191毫米,發射筒的重要也達到了10千克,而更為致命的是,120火箭彈全重遠高於四〇火箭彈,其破甲彈全重達到了6.28千克,多用途彈的全重更是高達7.60千克!相當於3枚DZP1C型40毫米火箭彈。

    這種重量也就決定了一個PF98火箭筒射手小組要想具備一定的作戰能力,至少就需要3名成員,1名正射手背發射筒,二名副射手揹負彈藥,當副班長兼任火箭筒組組長時,還要幫著背火箭筒白光/微光瞄準鏡和連用小三腳架。即使佔用瞭如此多的人力,揹負的彈藥量也不過只比四〇火多一發而已。

    一個9人制的裝甲步兵班,在配備PF98連用型火箭筒後就出現了一個嚴重的問題,那就是步槍兵人數下降到了一個危險的程度。扣除正副班長各1人,3人火箭筒射手組和2人班用輕機槍射手組以後,即使為駕駛員配備1支自動步槍,班內的步槍兵只剩下2人,以我軍傳統的三個戰鬥小組為例,班長帶班用輕機槍組,副班長指揮120火射手組,最後是1個戰鬥小組長帶1名士兵,這樣的步兵班能執行什麼樣的作戰任務可想而知。


    那麼如果編成二個戰鬥小組的話,班長就要同時指揮班用輕機槍組和火箭筒射手組,而副班長則帶2名步槍兵投入戰鬥,效果好於三個戰鬥小組,但班長的負擔是比較重的。而且在這種編制想定中隱藏著一個更為嚴重的缺陷,步兵班持續作戰能力差。

    無論是裝備四〇火箭筒還是120火箭筒,持續作戰能力差都是我軍步兵班的一項短板,以裝備四〇火箭筒的步兵班為例,火箭筒副射手只揹負3枚四〇火箭彈,也就是說,實際上無論是對付集群有生目標還是輕裝甲車輛或是工事,一個步兵班只有三次攻擊機會,然後火箭筒副射手就可以作為步槍兵投入戰鬥,而火箭筒正射手卻喪失了作戰能力,直到得到彈藥補充為止。

    而這種情況到了裝備120火箭筒時更為嚴重了,為了揹負全重更大的120毫米火箭彈,二名副射手是不配發自動步槍的,也就是說,當火箭彈打完後,9人制步兵班中就有三分之一的兵員喪失作戰能力了。

    從更深層次來說,現代戰爭中,恐怕也不需要每個步兵班普遍裝備120火箭筒這樣的專職反坦克武器。

    雖然說步兵班在戰鬥中可能碰到各種不同的情況,但從概率來說,單獨碰到第三代主戰坦克的概率是比較低的,即使碰到了又有多高的概率需要從正面擊穿其裝甲呢?如果說可以採用伏擊或是側擊的話,無論是80單兵火箭筒還是四〇火箭筒都能威脅到第三代主戰坦克,那麼為什麼還需要裝備佔有編制人數過多的120火箭筒呢?


    說到底這是一個作戰理念的問題,由於長期面對著前蘇聯陸軍裝甲洪流的可怕壓力,我軍對於步兵反坦克武器的需求是現實的,也是必須的,在一個團只有一個反坦克導彈連的年代裡,如果步兵班再沒有一定的反坦克作戰能力,那麼當衝突真的爆發時,後果是不堪設想的。

    但問題是,現在前蘇聯已經解體了,放眼中國周邊,已經沒有一個可以和解放軍陸軍進行大規模正面裝甲作戰的國家了。即使有些國家有一定的裝甲作戰能力,隨著我軍合成化和機械化水平的提升,也不需要在每一個步兵班內都裝備120火箭筒這樣的專職反坦克武器。那麼如果不裝備120火箭筒的話,我軍步兵班如何解決火力支援問題呢?答案就在下面。

    三、11式武器系統對於中國陸軍的意義

    在這次某機步師的演習中,另一個短暫出鏡的就是11式武器系統,這種被軍迷戲稱為戰略步槍的武器是國內第一代步榴霰合一的綜合單兵武器系統。與傳統的自動步槍加掛榴彈發射器相比,它最大的優點是發射20毫米高速可編程榴彈,其初速高達219米/秒,可打擊800米遠的目標。加上11式單兵武器系統還配套有火控系統,雖然因口徑小於國產QLG10A式35毫米槍掛榴彈發射器發射的35毫米榴彈,但由於其初速高,射程遠,命中精度高且具備可編程能力,對有生目標的殺傷效果要高於35毫米榴彈。

    理論上,配備該武器後的步兵班整體火力打擊範圍可擴展到800米以上,對集群有生目標和無防護裝甲車輛都有較好的毀傷效果,雖然無法毀傷輕裝甲車輛和野戰工事,但可通過攜行單兵火箭筒來解決這一問題。

    當然,考慮到11式單兵武器系統昂貴的造價,可以採用一個變通之法,即為步兵班內正副班長各配1支,這樣不僅提高了火力打擊範圍,也便於正副班長更好的掌握戰場態勢,及時下達命令。步兵班內在撤編120火箭筒後,可以增編1挺班用輕機槍,真正體現出槍族化的優勢,或是編組一個3人制的榴彈發射器小組,配備加掛有榴彈發射器的95-1式或是95式自動步槍。


    至於說步兵班內同時列裝2種榴彈會不會出現後勤保障問題,在筆者看來應該問題不大,畢竟相對於要保障120毫米火箭彈的難度,前運小口徑榴彈實在不是什麼大事,而且由於20毫米和35毫米榴彈尺寸相差明顯,所以也不會出現混裝的問題。

    之所以要為正副班長配備11式單兵武器系統而不是配備下掛式榴彈發射器的95式自動步槍是為了提高班組的戰鬥效能。客觀的說,與美軍步兵旅級戰鬥隊屬步兵班相比,我軍步兵班在觀瞄器材方面還有著較大的差距。

    例如美軍步兵班的班長配備了AN/PAS-13(V)3重型熱成像瞄準具,2名機槍手均配備有AN/PAS-13(V)2中型熱成像瞄準鏡,而2名步槍兵也配備有AN/PAS-13B(V)1輕型熱成像瞄準具,即使是AN/PAS-13B(V)1輕型熱成像瞄準具對於人員的識別距離也達到了550米,AN/PAS-13(V)3的識別距離更是達到了2200米。而國產95-1式自動步槍配備的MGI 95-1-300式微光瞄準鏡的視距只有300米,而且從性能來說,與熱成像瞄準鏡也有一定的差距。

    在短時間內想彌補這樣的差距是很難的,但如果為步兵班正副班長配備11式單兵武器系統,考慮到11式單兵武器可能配備有熱成像瞄準鏡,這樣可以有效的提高班組的夜視/夜戰能力,而且利用20毫米高速可編程榴彈的遠射程優勢,可以在美軍的步兵班火力打擊範圍外對其實施打擊。

    即使不為我軍步兵班配備11式單兵武器系統,也應該考慮對現有的步兵班編制體制進行一定的改進,增編榴彈發射器手,將佔用編制的重型反坦克火器上繳。畢竟在我軍快步走上合成化之路時,對於每一個編制級別都提出了新的要求,用槍掛榴彈發射器或是步榴霰合一的單兵武器替代掉用途單一且持續作戰能力差的重型火箭筒有助於提高我軍步兵班的獨立作戰能力和持續作戰能力。

    我軍步兵班從60年代起就開始準備應對北方強鄰的裝甲洪流,從這個角度來說,這即是一種無奈的選擇卻也是當時最好的選擇,沒有之一。但隨著我軍機械化和合成化水平的提高以及未來戰場及假想敵的變化,是不是應該繼續沿習這種編制是很值得商榷的,尤其是將佔用人數過多的120火箭筒編入步兵班中。


    只有變革才能生存,也只有與時俱進,因時而變的變革才能更好的完成祖國交給解放軍的使命,現在也許已經到了需要變革的時候了。


鐵桿軍迷


儘管坦克對於現代戰爭來說似乎已經不是那麼“普及”,但它仍然會是步兵的天敵。相比之下,擁有厚重裝甲、強大火力的坦克,總會是可以碾壓撕碎步兵工事的戰爭機器吧?反坦克武器也就需要在步兵建制中保留。

步兵班的反坦克武器,對於步兵班、排一級的指揮員來說,比營屬反坦克分隊更有意義。因為它們都能在自己眼皮底下靈活調動,可以綜合考慮情況進行部署。不過話又說回來,燃燒瓶、反坦克地雷、反坦克手榴彈這些同樣屬於生存至今的反坦克武器,可能這些東西在某些特定情況下,加起來反而沒有一次性火箭筒有意義。



美軍目前的步兵班一級反坦克武器,能夠做到每個步兵班配備4具“標槍”反坦克導彈。而反坦克導彈在常規戰鬥的條件下,顯然是很有用的:可以攻擊敵軍裝甲車輛,或是攻擊藏匿在建築、工事後的火力點。



如果沒有反坦克武器,哪怕一輛步兵戰車都能對一個步兵班陣地形成全方面壓制

而解放軍目前確實稍顯不足,但也能做到每個班配備1具120mm火箭筒,2枚破甲彈和2枚多用途彈。儘管在面對移動目標時火箭筒並不是那麼好用,但起碼它能夠實現對敵方土木結構工事進行有效打擊。而其他的反坦克武器,也可以選擇一次性火箭筒等。想必在巷戰時,這些大大小小的筒子都是拆家利器吧?



而反坦克地雷也不能說沒有用。拿它鋪設雷場,也可以起到阻滯敵人車輛的作用。一切武器存在即有它存在的意義,軍方不會比我們傻。


塹壕中的大遊民


有啊,首先班級反坦克武器不僅能反坦克,還有更多的其他彈種用於對付其他目標。

比如我軍每個班裡就有兩具120火,這種武器除了反坦克彈藥之外還能發射雲爆彈,反步兵榴霰彈,高爆彈,燃燒彈更攻堅武器。與我軍這種武器作用差不多的美軍裝備是古斯塔夫無後坐力炮,俄軍則是RPG系列,只是我軍的步兵班有個比較奇葩的不佔編制火箭筒(想拿就那隻要你願意給炊事班的豬背幾發都行),所以有時候你能看到我軍的火箭筒比槍還多的情況。

既然你說道了營級的反坦克武器,這種主要是車載的反坦克武器,並不能及時的支援到每一個地方(現在合成營展開的覆蓋的戰場已經相當於過去好幾個團了),所以步兵就需要有基本的反坦克武器,至少要撐到己方坦克和反坦克載具到來吧不然對方坦克一衝就潰了這仗還怎麼打。其次除了反坦克之外,步兵還要肩負攻堅任務,所以就必須擁有破壞建築工事的直射火力,所以火箭筒的那些衍生彈藥就誕生了。既然這東西能用的地方這麼多,那自然是越多越好了,比槍還多那當然是大大滴好。


開著皮卡打坦克


現在戰爭中步兵打步兵的情況恐怕就見不到了。坦克早已普及,步兵從來幾乎全都是伴隨坦克行動。步兵班最大的威脅就是敵坦克,沒有反坦克武器,幾乎寸步難行,步兵由於是攜行,重量所限,所以威力不能太大,實在撐不住,才呼喚連營的重型反裝甲武器支援,輕重遠近搭配,缺一不可的。


華來士1969


戰場情況瞬息萬變,雖然每個步兵營都配備專業反坦克分隊,但是步兵班真的完全依賴反坦克分隊很容易完蛋。


以美國現在的步兵班配置來說,美國的火力配置可以說是全球最豪華的了。美國陸軍步兵基本班是各大軍種裝備最差的,步兵基本班一般9人,分為兩個戰鬥小組,一個戰鬥小組中尚有兩名榴彈發射手,根據情況不同還要配備單兵火箭筒等反坦克武器。

而美國機械化步兵班更是將反坦克能力發揮到極致,機械化步兵班專門設立一位反坦克手,連美國軍隊這麼奢華的配置、如此快速及時的空支援都還不能讓步兵班完全仰仗連一級、營一級的專業反坦克部隊,更何況其他國家呢?

步兵班配備各種反坦克武器還是非常有必要的,在非常危機的情況下,根本倚仗不到上一級單位的反坦克分隊,只有靠自己隨機應變,所以說,戰場上關鍵時候還得靠自己能拿到的武器而不是等待支援。


標槍毒刺


就各個國家陸軍裝備的反坦克導彈來看,徒步作戰的步兵很少攜帶,或者說基本上不裝備,一般都有獨立的反坦克導彈發射車。

反坦克導彈發射車,與野戰防空導彈和自行高炮系統等,伴隨著坦克、步戰車等實施攻堅和防禦作戰,甚至在許多裝甲車和步戰車兩側都裝備有裸露的反坦克導彈,或反坦克導彈發射管。

至於步兵班的武器裝備,實際上與二戰時期,並無多大的變化,也就是步槍(部分步槍安裝有槍掛榴彈發射器因此具備面殺傷能力)、機槍、狙擊槍、火箭筒,包括沒有什麼大變化的手榴彈等。

其中,步兵班配備的反坦克武器就是火箭筒,有佔編制的RPG系列火箭筒,也有一次性使用發射管就扔掉不佔編制的火箭筒,是步兵班裝備最主要的兩種反坦克武器。

就火箭筒而言,一般對付主戰坦克基本上沒戲,但能有效打擊步戰車、越野車、裝甲輸送車等目標,是步兵攻堅時摧毀野戰工事的主要裝備,也非常適合巷戰中使用。

為強化野戰攻堅能力,我軍有的步兵班出征時,人人背扛一具一次性發射的管狀反坦克火箭筒,40火基本上已經被淘汰了,畢竟一把40火藥佔據射手和副手2名成員。

步兵班裝備的反坦克火箭筒,必要時也能對坦克實施打擊,畢竟有的名稱就是“反坦克火箭筒”,只是打擊當下主戰坦克效果欠佳,但裝備了總比沒有裝備強,至少步兵班有了一種反坦克武器。

至於什麼級別裝備反坦克分隊,其實,沒有什麼固定的模式,並不一定就是營級,有些機步連的步戰車、裝甲輸送車上都配備有反坦克導彈。


國平軍史


步兵班建制內的反坦克武器,不單純用於反坦克,還兼具破障、攻堅、打碉堡、壓制敵火力點、殲滅敵集群目標等多項用途,在任何情況下均可充當步兵班的火力支柱。因此,將反坦克武器編配到班,不僅具有很強的實戰意義,而且體現了現代戰爭火力制勝的發展趨勢。

現代戰爭,戰場空間廣闊,作戰任務多樣。一個步兵班隨時都可能搭乘步戰車、直升機、運輸機等作戰平臺,出現在戰場各個角落。甚至還可能在得到戰略支援力量配屬的情況下,奔赴異國戰場,去執行特種作戰任務。為了提高獨立遂行多項任務的能力,步兵班必須編制一款體積小巧、操作簡便、反應迅速、火力強大的班屬反坦克武器,作為本班執行火力突擊時的中堅力量。

傳統意義上的步兵班,以步槍、狙擊步槍、輕機槍、手榴彈為基本武器,在執行以往陣地攻防任務時,憑藉這些武器,完全可以勝任與敵步兵分隊的正面廝殺。但是,對於現代戰場上隨時出現的敵軍裝甲目標,以及堅固掩體內的敵火力點,如果沒有反坦克武器加持,步兵班就會束手無策。

在這種情況下,召喚營屬反坦克分隊提供支援,顯然行不通。首先,營屬反坦克分隊通常只有8~12個作戰單元,而全營編制有至少27個步兵班,根本無法支援到每個班;其次,現代戰爭交戰地域廣闊,以往那種整營、整團甚至整師兵力侷限在一個狹窄地幅內交戰的情形不復存在,營屬反坦克分隊即使接到步兵班的召喚需求,也無法在規定時限內機動到位。

以我軍為例,以往步兵班以69式四O火箭筒作為班屬反坦克武器。在上世紀八十年代以後各國坦克裝甲防護能力顯著增強、火箭筒穿甲能力明顯不足的情況下,我軍並沒有淘汰四O火,仍將其留作步兵班的火力支柱,主要用於攻堅破障或消滅敵機槍火力點。

目前,PF98式120mm單兵反坦克火箭已經成為我軍新一代班屬反坦克武器。該火箭筒配備有破甲彈、雲爆彈、多用途彈、攻堅火箭彈等彈種,可對坦克裝甲車輛、掩體內的人員、堅固火力點等目標實施有效摧毀,使用破甲彈的最大射程為800m,使用多用途彈的有效射程可達1800m。筒身重量僅為10kg,具備較強的戰術機動性,必將為步兵班執行多樣化作戰任務提供火力支撐。

如有錯訛之處,敬請批評指正。

慕什塔戈期待您的關注!


慕什塔戈


當然是有意義的。

營屬反坦克分隊是非常專業的反坦克力量,配備有重型反坦克導彈,可以對付重型裝甲單位。比如我軍現在的部分部隊已經給營屬反坦克分隊配發了紅箭11反坦克導彈,射程遠,穿深高。而步兵班攜帶的反坦克武器通常是火箭筒。佔編制的98式火箭筒直射距離也就300米,威力湊合勉強能用來對付一下重型裝甲單位;如果是不佔編制的08式火箭筒或者老式40火,對付現代的重型坦克和重型步戰車是很難摧毀的。

我軍營屬反坦克分隊裝備的紅箭11反坦克導彈


但步兵營畢竟是幾百號人的大單位,戰時要負責一個數公里的進攻正面,營屬反坦克火力是放在火線後面一段距離的,反應速度肯定不如步兵班的反坦克火力,而且不可能面面俱到。而且大家要正確理解“反坦克”這三個字啊,其實就是反裝甲唄。步兵班攜帶的火箭筒不一定非得反坦克,輕裝甲車,越野車,卡車,固定火力點都在打擊範圍內,彈種也可以靈活選擇。所以步兵攜帶的反坦克武器是標準的步兵大炮,是步兵班組最強的重火力了。作戰時隨班組機動,非常靈活,隨叫隨到,不像反坦克分隊,想調動還得到營一級來決策。

雖然反坦克效率並不高,但火箭筒仍然是步兵班組最重要的重火力,具備多用途能力

98式火箭筒就有高爆反坦克火箭彈、多用途火箭彈、雲爆火箭彈和攻堅火箭彈四個彈種,可以滿足各個場景下的班組火力要求


宣仔


反坦克武器被部署到每個步兵班是非常有必要的,這是通過實戰所總結出的教訓。其實在美國剛剛介入二戰的時候,m4謝爾曼坦克的設計初衷根本就不是用來反坦克的,謝爾曼坦克最初的任務適用於支援步兵推進,真等需要反坦克的時候,就會叫來m10坦克殲擊車來作戰。可是當真正開始打仗才突然發現,每當需要反坦克的時候,m10坦克殲擊車根本就趕不過來,所以本用來反步兵的謝爾曼坦克,卻每每要擔任反坦克的任務。

其實這不僅限定於載具,步兵也同樣是這個道理。如果反坦克武器只有營級才給配備的話,在許多突發性的小規模戰鬥中,由於缺乏有效的反坦克火力,所以在第一線浴血奮戰的士兵們往往會遭受不必要的損失。在缺乏有效的反坦克手段之前,班級步兵只好利用手頭現有的爆炸物來破壞坦克履帶,等到將坦克斷腿之後再利用手榴彈去殺傷坦克內的成員。

可是這種反坦克手段往往伴隨著大量的犧牲,為了能夠減少這種不必要的犧牲,各國便立刻著手發展單兵反坦克武器、德國的鐵拳、美國的巴祖卡等,妄圖以單兵手持火力能夠與敵人的裝甲力量一搏。也正是因為在戰爭中步兵班往往承擔著前線火力偵察的任務,所以經常會碰上敵人。在這種時候步兵班不僅需要反坦克火力,有些時候更需要利用這種反坦克火力破壞碉堡、機槍點、鐵絲網障礙、反坦克水泥錐等。

綜上所述:將反坦克武器配發到班級以下是非常必要的,畢竟衝鋒在戰鬥第一線的戰鬥步兵班,往往會承擔著更多的反坦克攻堅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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