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安家》裡的耿家夫婦如果佔有老洋房,合法嗎?為什麼?

八戒對犇彈琴


我來說幾句吧。

向家出售老洋房,存在著產權瑕疵。但是,依法辦理了房產證,並正常交易給飼料大王林茂根。這個過程是合理合法的。

耿家夫妻在取得保人的贈與協議時,向家和林家的交易已經完成。劇中為了保證好人有好報,耿家起訴了,林茂根被動的將九亭的180平米四室五星裝修的房子與耿家做了補償,並且讓房似錦和徐姑姑追討回中介費,並且懲罰性的翻倍收取。

鑑於劇情,無可厚非!

但確有不合理的地方。

第一,林茂根老奸巨猾,他沒有律師嗎?難道不知道,他購買向家產權,是房產證在手的房產正常交易,是受到法律保護的。即便以前產權向家與耿家有糾紛,也是他們之間的問題。林茂根是善意第三人。法律上是受到保護的。

第二,耿家起訴的是向家,林茂根最多就是給他們連帶到追加方。人家是錢款兩清。向家不應訴,敗訴方在國內無資產可供執行。跟林茂根牽扯不到任何關係。

第三,即便耿家綁定林茂根打向家的官司,臆想著會拖延林茂根裝修的進度。但是,林茂根只要陰險的咬定自己不知道以前的產權糾紛。依然可以根據自己是善意第三人起訴耿家搬離,或者直接報案佔據自家房產,畢竟房產證在手。產權歸屬於自己。從而擺脫耿家的糾纏。

真的走法律途徑,耿家可能會贏了官司,輸了財產的結局。

只要林茂根不是像劇裡演繹的急著趕著六十大壽前擺酒而妥協,這個商場裡狡詐的成功者或許還是最大的贏家。

個人意見,歡迎探討。






大洋馳帆


對於這個問題,我想明確一個細節,耿家夫婦是佔有整個老洋房的合法性,還是老洋房中那兩間房的合法性?


根據電視劇的劇情,大家都知道,耿家夫婦有向家先祖的關於向公館一樓兩間房子的贈與書,並且後面也找到了贈與書的原件,那麼從法律角度出發,向公館樓下兩間房就是耿家夫婦他們自己的,擁有合法的產權,所以他們佔有那兩間是沒問題,合法的


至於整個向公館的佔有問題耿家夫婦那麼肯定是不合法的,他們只是部分所有者,不代表所有,至於所謂的房產證,肯定也是無效的,因為耿家夫婦也是房產所有人之一,沒有他們的同意,向公館肯定也是不能整體出售的


小柯3976


熱播劇《安家》中耿家人祖孫三代替向家人看護向公館,時間長達七十一年之久。如今,向公館要賣,向家後代卻不承認當初贈予書的存在,還將耿運來夫婦趕出了老洋房。



人心有時候就是這麼難以捉摸,比如耿家爺孫三代,就為了當初的承諾,一直守護著向公館。比如林茂根,明明是身家超百億的富豪,卻不願意付給中介酬勞。再比如向文森,面對著白紙黑字的贈予書,瞬間變臉,絕不承認。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都讓人不能理解。


那麼,假如耿運來夫婦霸佔著向公館,畢竟七十一年來都是他們在看護房子,合法嗎?


首先,耿運來夫婦不會這麼做,他們看護向公館只是為了信守承諾,他們只是住在向玉榮贈送的那兩間半房屋裡,從未打過向公館的注意,爺孫三代都沒有過非分之想。


但假如,耿運來夫婦真的住進了向公館,佔為己有,肯定是不合法的。向公館畢竟是屬於向家人的,由於當初的贈予,樓下的兩間半房屋是屬於耿家人的,這時隔多少年也不會改變。

像耿運來夫婦這樣忠於承諾的人越來越少了,好在最後,他們也拿到了屬於自己的那一部分,不然就真的太不公平了。


娛間客棧


心思還是有的,但忠心也是有的,他們都看了這麼久了一定是想有點收入,不能主家一句謝謝就行了,這也是人之常情,但人家並不是純粹的想訛錢,只是想讓自己有個歸宿,如果林總能給他們一套哪怕一室一廳有個地方養老說不定他倆都很滿足

發佈於 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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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條評論

裝機帝 0

房似錦看到向公館,推門進來,看到主樓的門燈亮著,接著老耿從側面的房間裡走出來,兩個人攀談起來。

聊天中老耿和房似錦沒有過多談這棟老洋房的細節,比如面積、有多少個房間等等,而是說了兩個重點,一個是自己一家三代都為向家守護這棟房子.

他老伴也在旁邊氣悶的說,“當年一個月就那麼幾十塊錢的工資,全都貼在這個房子的維修上了。”

付出這麼多,老耿給出的理由是守了父親的委託,要把房子完好無損的交給向家後人手上。

另外一個重點就是談到贈予,老耿甚至把贈與協議裱起來掛在牆上,指給房似錦看。

冷靜分析一下,就算在大公無私,也不可能把三代人的搭在這棟洋房上,幫守著還不算完,還要把自己的工資都搭進去幫著修房子?這不是無私,這是傻啊!

那接下來我們再說回另一個細節。前文說過,向公館其實就是現實中的應公館。實際上,應公館旁邊有一幢三層副屋,面積約有500平米,其中底層有廚房間,自家建有老虎灶,這在上海的花園住宅中還不多見。並且兩幢房子中間形成一個天井,上面有二座天橋相連。

回到房似錦剛進向公館時的這個全景鏡頭,沒錯了,老耿兩口子就住在這個三層副屋裡。

那麼問題來了,按照當前上海的房價,這棟500平米的副屋,市價至少在3000萬以上。守著向公館一輩子的老耿,怎麼會一點私心沒有?他肯定期待都在海外定居的向家後人,能直接把這棟副屋給他們老兩口,那麼這個天文數字也算對得起三代人的付出了。

退一步說,就算只是贈予書上的兩間耳放和廚房,面積也在60平以上,房子賣掉後老兩口可以輕鬆在上海換一套兩居室也不錯了。

這也是為什麼見到向先生之後,老耿提出來自己也要見買家,他們老兩口實在是等了太久,也想趕緊把房賣了,就不用再操心了。

然而,向先生在回來之前肯定也對這棟洋房,以及上海的樓市做了功課,眼瞅著那幢副樓要拱手讓人,自然不願妥協,畢竟幾百萬,對於有錢人來說也肉痛啊!寫到這裡,老耿一家三代守護這棟洋房的答案就很明顯了,只不過三代人奉獻的結果,是這兩間不一定能拿到手的耳房,到底值不值?





影視經典片段彙總


最近超愛看《安家》,主要的明星也是鍾愛的,故事情節也是真實存在的。故事情節裡耿家忠厚老實,三代幫向家看房子,僅僅只是因為一份囑託,就幫忙看了71年的房子,著實讓人感動,耿家夫婦收入不高,算是勉強過生活的收入水平,居住的地方一直都是老洋房旁邊的兩間小平房,這兩間就是向家贈予他們的。耿家三代71年只跟向家有兩封信件來往,其它的聯繫都沒有了,但也從來沒有動過老洋房的想法,比如把房子出租出去,也能改善家裡的條件,或者自己搬到老洋房裡面住,至少也能讓自己住的寬敞舒適,但他們都沒有這麼做,說明耿家夫婦真的是忠厚老實的家庭。

從法律上看的話,耿家夫婦佔用被贈予的兩間小平房是合法的,但是佔用老洋房的全部肯定是不合法的,因為房子的產證不在耿家名下,如果私自買賣肯定是違法的,也不能完成過戶手續。

但是到後面向家人回來,不承認被贈予的兩間平房是耿家夫婦的,還是讓人非常生氣的。感覺耿家夫婦辛苦幾代人白白付出了,希望到後面徐姑姑能幫耿家夫婦爭取到他們應得的。





小小影視咖


這一劇情是圍繞著通過中介購房的重要性設計的,因林老闆跳單,不講信譽,聰明反被聰明誤,不出血就達不到目的。最後結局劇情已有交代,因林老闆急於收房,最後結局皆大歡喜,

向家後代喜出望外,本以為沒有了的房子失而復得,繼承了上輩的資產卻沒繼承上輩的厚道,多賣了兩間房到國外享受了。

耿家以忠厚換得了一套180平米、五星級裝修的大房子。既然證明贈予真實有效,不搬走就是鎩手鐧,不給解決房子問題,法律也轟不走。

中介受益更不必多說,一套房雙倍收益,還合情合理。

林是自作自受,敬酒不吃吃罰酒,但得了一套曠世絕版老洋房,升值潛力可想而知,只不過多花了點錢,給不厚道買了單。

《安家》不是《決勝法庭》,如果走法律程序可能就複雜了,這種結果皆大歡喜也不違法,都挺好。


融融37543681


如果耿家夫婦真的想要佔有老洋房,完全可以讓他合法,但是耿家都是老實忠厚之人,他們不會做出這樣的事。所以也正是因為耿家三代人的努力,才讓尚公館保留了下來!





娛樂不必太認真


隨著《安家》的熱播,生活中許多現實與情、與法的細節展現於眾,如本問。從歷史的長河順流逆流,國內代管房在大都市、舊社會的租界區域尤顯突出。受託之人多為委託人認為信得過的夥計、好友、遠親等,彼此全在一個信字,特大戶人家才有委託書、或局部贈與形式出現。受託人大都不負委託,做到善始善終。而委託人及其後人,在風和日麗之時偶爾也有歸來看看,順便感激一翻受託人。但在中國,受託人是沒有可能得到法律依據佔有所受託之樓寓,但可在委託人結束委託前無嘗使用。


啱曬何奢


你們好,我是一名娛樂領域愛好者也是一名娛樂領域創作者,娛樂是我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娛樂能帶給人們一種感官上的放鬆與開心,娛樂可以放鬆人們的身心,對緩解壓力有很大好處,娛樂存在於我們身邊,每個有趣的想法都會變成娛樂的一部分,這就是我娛樂攝影的原因,對於娛樂方面的問題有些獨特的解答,希望你們喜歡我的回答,喜歡的也可以關注我,下面我來回答:

從法律上看的話,耿家夫婦佔用被贈予的兩間小平房是合法的,但是佔用老洋房的全部肯定是不合法的,因為房子的產證不在耿家名下,如果私自買賣肯定是違法的,也不能完成過戶手續。

只要林茂根不是像劇裡演繹的急著趕著六十大壽前擺酒而妥協,這個商場裡狡詐的成功者或許還是最大的贏家。


園園個圈


肯定是不合法的。

1、耿叔家是代為看管房屋,也就是房屋的所有權並不是耿叔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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