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长期慢性病,能评低保吗?

用户3423336094466


长期慢性病能否入低保,要看你是否符合低保条件。

低保的条件就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国家通过补差的方式,使其生活水平达到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长期慢性病人不能作为申请低保的条件,因为慢性病人虽然需要长期服药,身体条件下降影响劳动能力,但如果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达到或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亦不可申请低保。

长期慢性病人可以办理慢性病报销手续,一年申报一次,平时定点医院买药,放好药费条,到时候报销部分药费。

平时花费较多,导致生活临时困难的,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子彬居士


因在民政部门工作,从事过医疗救助相关工作,我来回这个问题。

一、什么叫慢性病?

慢性病,全称是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不是特指某种疾病,而是对一类起病隐匿,病程长且病情延续不愈,缺乏确切的传染性生物病因证据,病因复杂,且有些尚未完全被确认的疾病的统称。

慢性病主要指以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冠心病、脑卒中等)、糖尿病、恶性肿瘤、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慢性气管炎、肺气肿等)、精神异常和精神病等为代表的一组疾病,具有病程长、病因复杂、健康损害和社会危害严重等特点。

慢性病的危害主要是造成脑、心、肾等重要脏器的损害,易造成伤残,影响劳动能力和生活质量,且医疗费用极其昂贵,增加了社会和家庭的经济负担。

二、纳入慢性病范围的治疗费用报销问题

目前,全国各省、市都确定了本省市的慢性病具体病种目录,并将慢性病做为重点纳入了城乡居民医保的报销范围之中。但各省市的慢性病所包括的病种差别很大。有21种的,有40多种的,也有50多种的。总体来说,包括的病种越多,慢性病覆盖的范围越大,居民享受的优惠越充分,相应地政府在医疗保险方面的财政投入力度越大。也就是说:只要居民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患有纳入慢性病范围的疾病,通过办理慢性病门诊的相关手续,其不需住院治疗所产生的治疗费用,可以在城乡居民医保按慢性病门诊政策予以报销。目前,慢性病门诊报销不设起付线,在相应病种年度补偿限额之内,按患者实际治疗费用的70%比例计算补偿,超过年度限额则不予报销。

三、长期慢性病,能评低保吗?

低保,全称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低保的两个条件分别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确定的低保标准,低保的作用就是通过收入核查,给符合条件的家庭通过发放现金补足其差额部分,使该家庭的人均收入达到低保标准,保证基本生活;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政府确定的财产认定标准。这两个条件同等重要,缺一不可。因此,正常的低保认定,为户为单位确定。只有涉及重度残疾人时才允许以单人户方式将本人纳入低保。

现实地讲,能影响家庭收入的因素非常多。疾病也仅仅是其中非常重要的因素之一。因患病纳入低保的重点对象,首先是重大疾病患者,即病情严重、治疗时间长、花钱巨大、治疗效果还不一定好的重特大疾病,往往是一个人患病,全家陷入恐谎、陷入贫困,是标准的因病致贫,这类家庭一般应该纳入低保范围。其次患长期慢性病的家庭,是可以考虑的情形。至于能不能纳入低保,第一,算清楚患者一年之内的治疗费用,经过慢性病门诊报销之后,自付金额是多少;第二,全家年度收入有多少,自付金额是否成为拉低家庭人均收入的主要原因,占比有多大。第三,家庭不能有禁止纳入低保的情形,如家有公职人员,有家用小轿车等。总之,慢性病患者要纳入低保,先搞清楚年度自付金额,然后按正常确定低保的程序,入户调查核算收入,排除禁止纳入低保的情形,如果符合条件可以纳入,如果不符合条件,就坚决不能纳入低保,实事求是地办理即可。对于个人来说,不同的疾种因所用药物不同,差别还是很大的。

以上所说的核查过程,由当地村(社区)、乡镇(街道办)干部完成。


水波不兴3291


长期患慢性病,能评低保吗?

一、低保政策设计的目的是解决城乡低收入家庭的最低生活保障问题,通过一定的资金补助,保障低收入家庭人口能够有个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不会挨饿。想要体面的生活,还得自己努力奋斗。

二、有哪些具体的衡量标准呢?城乡低保的收入标准各有不同;同时,根据各地的财政收入,生活水平不同又各有区别。我们这边的最低生活保障是当农户的人均年收入低于4200元就可以向政府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这里我就讲讲我们这个地方农村低保的五个收入核算标准吧。我们是武陵山区,经济不发达,财政收入低,多靠转移支付资金维持政府日常运作。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全年家庭人口人均收入低于以下几个标准的,可以分类享受五个不同档次的最低生活保障。

1、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500元的,就可以享受一档每月380元的生活补助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500~1000元的,就可以享受二档每月360元的生活补助。

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000~1800元的,就可以享受三档每月310元的生活补助。

4、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800~2800元的,就可以享受四档每月260元的生活补助。

5、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800~4200元的,就可以享受五档每月210元的生活补助。

6、对于家庭重残对象,没有收入需要家庭成员照顾护理的,也可以申请。

三、如何申请低保呢?当有农户认为自己生活困难,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时就可以自己向村民委员会递交申请最低保障申请书。村民委员会受理后,就会按程序上报进行大数据比对。数据比对主要是看农户有没有消费性小车和大型农机具类,以及是否在那个单位上班,有没有工资和社会保障。如系统查出农户有如此之类的硬伤,村委会便告知农户相关情况,不再入户核查。

四、接到农户申请后怎样受理?每年都会有受灾或大病群众向村里递交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为了增加群众对村级事务的参与度与知晓率,我们村对申请低保、临时救助等政策的必须先从村民小组开始。



1、先由申请农户的村民小组长召开村民小组会,会上就该农户的家庭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2、村民小组民主评议后将评议结果提交到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一边提交大数据比对,一边开展入户核查工作。根据其户口簿上及实际共同生活人的收入状况写出调查报告,提交党员大会审议。党员大会申议过了再提交村民大会决议,决议结果在村级微信群公示和村里公示墙公示,便于村民查看。

3、不论农户的申请是通过或是不通过,结果都会在村民小组会上当众向申请农户和小组村民公布,增加村民的知情权,以化解村民因不知情而引起的怨气。


五、楼主提出的长期患慢性病的例子,我们前几天刚好接到一份也是因患脑梗需长期服药的村民递交的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书。在召开村民小组会议评议后,村里启动核查程序。核查过程中,发现其享受慢性病每年1500元的吃药补助,平均每月自费吃药花费不到130元。其家庭成员的平均收入达到人均8400多元,远远高于4200元的低保申请线,遂停止了其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憨娃春哥


这样的问题真的说的很多很多了,实在不想再说,既然被邀请了,那就再说一次。

低保是低保,很多人总是把低保和大病残疾对等起来。低保和患什么病没有直接关系,和残疾人残疾等级也没有直接关系。


人都是吃五谷杂粮,也都会面临生老病死。在这个过程中,重病的情况都会发生,只是发生的迟早不同而已。

在这个过程中,尤其是些中年人年轻人甚至是儿童不幸患上重病,给家庭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花光了积蓄可能还负债累累。

这些家庭能不能评为低保户呢?

低保户的标准是以整体家庭的收入和财产来综合评定的,和家庭某个成员没有直接关系。

也就是说整体家庭的人均收入是否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家庭财产是否符合当地规定。

在生活中,有很多人总是把低保和重病重残对等起来,并且说的振振有词。这样的说辞有很大的煽动性,引发很多农民对低保政策的误解。

上面说过了,重病重残不但花费大,可能还因此失去了劳动能力,确实给普通农村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经济负担和生活压力。


但如果仅以重病重残失去劳动能力做为评定低保的标准,那何须麻烦民政部门入户核查、组织村民代表评议、公示、以及大数据比对,每年复审等,直接看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残疾证不就行了。

富人也好,穷人也罢,开宝马奔驰的家庭,开手扶拖拉机的农户,谁能保证自己不得重病,谁能保证自己生下来没有遗传致病致残的基因?

如果真的仅以重病重残失去劳动能力认定低保,大家是否觉得就公平了呢?

是不是也不公平,更不公平?

那么,怎么是最公平呢?

一句话,低保的政策。

因为自媒体不允许个人解释政策,我就通俗的说一下重病重残和低保的关系。

在农村低保的评定过程中,首先看重病重残家庭的财产,其次看重病重残人员是否为家庭主要劳动力,其次看重病重残后家庭人均收入。

为什么要先看家庭财产,比如,重病家庭是否有商铺小轿车,有上贵族学校的学生等,是否因为重病变卖和出售了这些不符合低保的财产,是否因此孩子改成了普通教育。从而得出最终结果就是是否真正因病致贫。

接下来就要看重病患者是否为家庭的主要劳动力。比如处于三四十岁的重病患者,这些患者的孩子一般都好正处于教育阶段,即使是辍学在家,年龄一般也不大,难以担起家庭的重担。如果是五六十岁或者年龄更大的重病患者,孩子一般都已成年,完全具有了劳动能力,可以担负起家庭的责任。

通过这三个方面,现在就很明了。即使是同样的重病家庭,因病致贫的程度完全不同。

所以说,不能以重病重残失去劳动能力来说低保,而是看重病重残家庭的总体收入和财产状况来评定是否真正属于因病致贫。


基层微课堂


——在农村很否评上低保,主要取决于家庭收入,与是否患病无直接关联。若患病后丧失劳动能力可能影响家庭收入(有非常严格的劳动能力认定)。

——目前农村低保评定的程序非常严格,对各低保申请户家庭收入的认定、家庭财产状况和消费支出情况的核查均由当地民政办牵头,最终由区县民政局审批,村里只有配合调查、组织听证会的职责,在大数据比对、只做配合工作的情况下,村里社里根本无法左右低保户的评定。

——若某低保户是村干部、社干部的亲戚,还会每半年公示一次,一年公示两次,不符合条件的根本是无处遁形。而且,近年来对“人情保”“关系保”查处十分严格。阳光常晒、纪委常查,低保、临时救助等中的小微腐败已很难有藏身之地。

看了网上的回复,想当然、道听途说等错误之处很多,作这基层的三农工作,觉得有必要站出来以正视听。下面,就低保政策再择其要点作一简要分析。

一、低保评定首先以家庭收入为依据,家庭成员患慢性病的不能分开计算、分开评定和纳入低保。

低保原则上按户进行申请和评定,但“已成年且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或身患特大重病长期卧床不起的人员,才可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分户计算”。

从引用的这一段低保政策原文可以看出,要分开计算的只有已成年且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身患特大重病长期卧床不起的人员这两类人,患慢性病的人员不能分户计算。在不能分户计算的情况下,必须严格按程序对其全家人员的收入、家庭财产状况和消费支出情况进行核查,符合低保条件的才能纳入。

举例来说,张三一家4口人,都是老两口,两个已成年并已就业的子女,张三患了慢性病,那么在计算收入时,就是按全家4人计算,虽然有可能张因患病不能劳动且每月还有几百元的药费支出,因有2人就业,少说每月都有几千元的收入,就不能纳入低保了。

当然,独自居住生活在农村的老人,无应尽赡养义务的子女又本身无其他财产,若患慢性病,按其家庭收入、庭财产状况和消费支出情况,就应该纳入低保。笔者曾帮扶的2户都是只有1人,且患慢性病多年,其中一户只有一个外嫁的女儿,经评定一个纳入五保,一个纳入低保。

二、在大数据时代,低保评定越加严格和科学。

这个时代唯一不就的就是变,但不少人仍还是以老眼光看问题,老是认为低保评定村社干部是关键,他们说了就“着”,就“定”。这里再特别强调,随着低保管理的越来越规范,村社干部在低保评定中只有协助申请、配合召开听证会等辅助工作,对各低保申请户家庭收入的认定、家庭财产状况和消费支出情况均由当地民政办牵头,主要通过大数据进行比对核查,而且最终由区县民政局审批。村里社里根本无法左右低保户的评定。当然,也存在极个别家庭将财产转移到他人户头上,能通过大数据的比对,是他们钻了“空子”,这也是民政工作中的一个难题,但这个“锅”也不让村社干部背。

另外,若涉及村社干部的亲戚的,愈加慎重不说,还必须每半年公示一次。原来不少群众以与村社干部粘亲带故为荣,而现在是只希望离村社干部更远一点,生怕受他们拖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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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慢性病能不能评为低保,主要是看你与村干部们的关系如何,特别是与村支书的关系好不好,如果不好的话,对不起,没门。如果与村干部沾亲带故或关系好的话,即使身体健康也可以评为低保户的。因为村干部们都有瞒天过海的技术,上面也查不出来的。这就是中国农村的社会现状。

我们村只要是村里的小组长,全部都评为贫困户,这就是现实。我们是江西会昌县的。其他我就不评论那么多了。


用户3279283994955


申报低保是你的事,能不能评上低保是社区的事。


执君之手观日落月升


一、要申请低保,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 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2. 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3. 持有本市东城等八城区或其他郊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的人员结婚,并在上述地区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家庭成员。4. 原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人员。5. 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二、申报资料:1.本人申请,并填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表;2.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需明确是所在地户籍);3.导致贫困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病情证明、受灾情况证明等。4.家庭收入证明。三、办理流程1、申请对象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提供有关材料、填写申请表;2、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调查核实申请人的填报情况;3、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作审批决定。决定批准的,报区县民政部门备案并通知申请人;对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4、 批准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由管理审批机构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布;5、从批准之月起发放低保金~到底啦~


精雕细琢蝶变新生


不是得慢性病就可以申请低保,必要符合申请低保的条件。

城镇居民最低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保障标准的城镇居民。残疾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提起申请。

申请条件

城镇居民最低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保障标准的城镇居民,主要是以下三类人员: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抚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

申请程序

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应以家庭为单位,向户口所在地的居(家)、村委会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由民政部门统一印制)。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收入证明:

①在职人员收入证明,由其所在单位的劳资人事部门按照市民政局统一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②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标准的证明。其它有关收入的证明。

4、相关证明材料:

①在劳动就业年龄(男历一60周岁,女16—50周岁)内、有劳动能力的无业人员,需提供就业(求职)状况证明。

②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

③家庭夫妻双方中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或者外地户口的,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证明;有子女的,同时提供子女的户口证明。

④夫妻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调解)书。

⑤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证明和材料。

街道办事处对居(家)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调查后报区县民政局。 对符合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家庭,由区县民政局负责审批,于申请30日内,核发低保证。


混剪王老二


在职园工,不分国企私企,个体,职务员,以及退休,离休人员皆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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