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我投訴了一個電商

我投訴了一個電商,因為,它的商品介紹頁寫的七天內發貨,結果,我下單八天後,還沒有發貨。

我買的是口罩墊,本計劃口罩墊到了,到時候好出門復工,結果,因為他的失信,導致我的計劃全被打亂了。

於是,一氣之下,我投訴了它,平臺也判定我的投訴成立,並賠償了我二十塊錢的紅包,但是,事先我並不知道投訴成功的話,會有賠償。只是,這次因為口罩墊沒按時發貨的事兒,耽誤了我太多事兒,我實在氣不過,於是選擇了投訴。

我把這個事兒給妻子說了,她說,你不應當這樣,你投訴了,平臺肯定會處罰這個商家。人家也不容易,得饒人處且饒人。聽妻子這麼一說,我突然心裡很難受,然後就非常後悔和自責。

是啊,何必呢?區區小事,為何要較真呢?做企業不容易,那背後,也是一張張吃飯的嘴,一個個需要養活的家庭。即使他們犯了些小錯誤,包容一下就算了,也不應當砸人飯碗啊!俗話說“斷人財路,如同殺人父母”嘛。

但是,這個事兒,我又仔細想了下,覺得自己這麼做也並不過分。看起來,商家虛假承諾,只不過是耽誤了我的事兒,也沒給我造成什麼金錢上的損失什麼的,好像,也算不上什麼是多麼大的惡。

但是,這個事兒的本質性質卻是:欺騙,不講誠信。

我投訴了一個電商

做人要誠實守信,這是我們從小就被教育,要遵守的美德。這個美德也是古今中外,各種文明中,都推崇的美德之一。

誠信,有那麼重要嗎?

如果說,我們通常說的小偷,是偷的物質的話;那麼,不講誠信則是偷的人心,人的情感。這比偷東西還要惡劣,因為,欺騙,就意味著他心口不一,明知故犯。他明明可以選擇實事求是,但由於某種利益或想法,卻選擇了虛構事實。

我們常常講,善良,是一種選擇。是的,那些為了利益而欺騙他人的人,他們並非不小心或沒有辦法,而作出欺騙之舉。而是,明知故犯。

就像這個商家那樣,如果承諾什麼時候到貨做不到,那可以理解,因為那是快遞公司的事兒,他們決定不了。

但是,什麼時候發貨?有沒有貨?他們自己還不知道嗎?如果做不到七天內發貨,就不要在商品介紹欄裡明文承諾了,以避免讓像我這樣,對實效性有要求的客戶,因為他們的承諾,而作出誤判。因不能及時收到商品,而耽誤事兒。

這的確是件小事兒,如果讓我冷靜下來的話,我也可能不會再選擇投訴。我們總是說,做人要大度,不要為小事兒而斤斤計較。

可是,誠實守信,真的是件小事兒嗎?我們大家,被不講誠信的人,坑的還少嗎?

如果我們社會各行各業的人,都按自己所承諾地那樣去做,我們每個人,還用總是提心吊膽的嗎?

還用擔心自己的孩子被注射的是假疫苗嗎?

還用擔心孩子喝的奶粉裡,有沒有三聚氰胺嗎?

還用買肉時,左掐右瞅,看看是不是注水肉嗎?

還用擔心自己充值辦了會員卡的健身房、理髮店,會跑路嗎?

誠信無小事。因為,偷就是偷,騙就是騙,天底下的正義,從來沒有雙重標準。

我們沒法去要求別人,但我們可以要求自己,從日常小事做起,用自己的行動,去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從而,也就間接地捍衛了規則,捍衛了其他人的利益。我想,這也是一種社會責任和擔當。

面對不義的行為,有時候,沉默也是一種縱容。雪崩發生的時候,沒有一片雪花是無辜的。

對於這個商家而言,如果我不投訴,他不進行整改,那麼,後面還會有更多的消費者,掉進和我同樣的坑裡。所以,如果我要是“體諒”了這個商家,是不是也等於做了壞事呢?

哪有什麼原則和情感的衝突,原則就是原則,原則一定是有利於大多數人的。踐踏規則,就是對大多數人的傷害。

孔子曾經說:以德報怨,何以報德?以直報怨,以德報德。

大家都遵守規則,直來直去,一是一,二是二,如果能做到這,我相信,這個社會就會海晏河清了。

兩點之間,直線是最短的距離;各行各業中,講誠信是成本最低的途徑。

再小的惡,也是惡。“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

只有捍衛那些正義的原則,捍衛它的神聖性,我們這個民族,才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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