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2 帝辛 (商朝末代君主)

帝辛(約前1105年-前1046年?),子姓,名受 (一作受德), 商朝末代君主,帝乙少子,世稱“紂”、“商紂王”。夏商周斷代工程將其在位時間推定為三十年(前1075年-前1046年)。

帝辛在位期間,在內營建朝歌、加重賦斂、嚴格周祭制度、改變用人政策、推行嚴刑峻法,對外屢次發兵攻打東夷諸部落。其種種舉措既在統治集團內部引發矛盾,也動搖了商王朝的統治基礎。牧野之戰,商軍被周武王所率諸侯聯軍擊敗,帝辛身死,商朝滅亡。

在傳統史學敘述中,帝辛沉湎酒色、窮兵黷武、重刑厚斂、拒諫飾非,是與夏桀並稱“桀紂”的典型暴君 ,終致眾叛親離、身死國滅,相關典故有酒池肉林、炮烙之刑、牝雞司晨等。後世就此存在爭議。

人物生平

繼位為君

辛是帝乙的小兒子 ,兄長為微子啟。微子啟因母親地位低賤,不能繼承王位,而辛作為嫡子被立為繼承人。帝乙二十六年(約前1076年),帝乙逝世,辛繼位,這就是帝辛,天下都稱之為“紂”。

巡遊征伐

帝辛二年

帝辛 (商朝末代君主)

關於帝辛的部分青銅器銘文拓片

(即“帝辛二祀”,一“祀”約相當於一個太陽年,下同;約前1074年),帝辛命令邲其去夆地發佈政令,在雍地田獵,並贈送夆地酋首一雙獸皮。(據二祀卣銘文,真偽曾有爭議 )

帝辛四年(約前1072年),商曆四月乙巳日,帝辛下令祭祀父親文武帝乙;適逢大乙(成湯)的翌祭(周祭的五種形式之一)之日,帝辛又在此後三日連續舉行祭禮。帝辛為祭奠者,邲其陪王行祭。(據四祀卣銘文,真偽曾有爭議)

帝辛十年(約前1066年),帝辛征伐夷方,商軍進至淮水流域的攸國,與攸國攸侯喜合兵進攻,擊敗夷方軍。帝辛十一年(約前1065年),返回商都附近,前後費時達250天。

帝辛十五年(約前1061年),帝辛復徵夷方,一說這次征伐在帝辛十四年(約前1062年)十月即已開始,延續至帝辛十五年(約前1061年)四月,歷時約九個月。

帝辛二十五年(約前1051年),商曆六月庚申日(羽祭之日),帝辛在闌(一釋“管”)地,賞賜隨從他的宰椃(“宰”為官名 [)貝五朋。

內政不修

荒淫征斂

帝辛天資聰穎,有口才,行動迅速,接受能力很強,而且氣力過人,能徒手與猛獸格鬥。他的智慧足可以拒絕臣下的諫勸,他的話語足可以掩飾自己的過錯。他憑著才能在大臣面前誇耀,憑著聲威到處抬高自己,認為天下所有的人都比不上他。他嗜好喝酒,放蕩作樂,寵愛女人。他特別寵愛妲己,一切都聽從妲己的。他讓樂師涓為他製作了新的俗樂,北里舞曲,柔弱的歌。他加重賦稅,把鹿臺錢庫的錢堆得滿滿的,把鉅橋糧倉的糧食裝得滿滿的。他多方蒐集狗馬和新奇的玩物,填滿了宮室,又擴建沙丘的園林樓臺,捕捉大量的野獸飛鳥,放置在裡面。他對鬼神傲慢不敬。他招來大批戲樂,聚集在沙丘,用酒當做池水,把肉懸掛起來當做樹林,讓男女赤身裸體,在其間追逐戲鬧,飲酒尋歡,通宵達旦。

囚禁西伯

帝辛如此荒淫無度,百姓們怨恨他,諸侯有的也背叛了他。於是他就加重刑罰,設置了叫做炮格(又作“炮烙”)的酷刑。[ 帝辛又任用姬昌、九侯、鄂侯為三公。九侯有個美麗的女兒,獻給了帝辛,她不喜淫蕩,帝辛大怒,殺了她,同時把九侯也施以醢刑(剁成肉醬)。鄂侯極力強諫,爭辯激烈,結果鄂侯也遭到脯刑(被製成肉乾)。姬昌聞見此事,暗暗嘆息。崇侯虎得知,向帝辛去告發,帝辛就把囚禁在羑里。 姬昌的僚臣閎夭等人,找來了美女奇物和好馬獻給帝辛,帝辛才釋放了他。西伯獲釋後,向帝辛獻出洛水以西的一片土地,請求廢除炮烙之刑。帝辛答允了他,並賜給他弓箭大斧,使他能夠征伐其他諸侯,這樣他就成了西部地區的諸侯之長,即西伯昌。

帝辛任用費仲管理國家政事。費仲善於阿諛,貪圖財利,殷國人都不來親近。帝辛又任用惡來,惡來善於毀謗,喜進讒言,諸侯因此與商越發疏遠了。

西伯回國,暗地裡修養德行,推行善政,不少諸侯背叛了帝辛而來歸服西伯。西伯的勢力更加強大,帝辛因此漸漸喪失了權勢。比干勸說帝辛,帝辛不聽。商容是一個有才德的人,百姓們敬愛他,帝辛卻黜免了他。 [27]

西伯戡黎

帝辛 (商朝末代君主)

後來,西伯攻打黎國(《史記》作“飢國”,此據《尚書》)並《欽定書經圖說》所繪紂王暴政及眾叛親離情形將它滅亡,帝辛的大臣祖伊聽說後既怨恨周國,又非常害怕,於是跑到帝辛那裡去報告說:

“天子!上天已經斷絕了我們殷國的壽運了。不管是能知天吉凶的人預測,還是用大龜占卜,都沒有一點好徵兆。我想並非是先王不幫助我們後人,而是大王您荒淫暴虐,以致自絕於天,所以上天才拋棄我們,使我們不得安食,而您既不揣度瞭解天意,又不遵循常法。如今我國的民眾沒有不希望殷國早早滅亡的,他們說:‘上天為什麼還不顯示你的威靈?滅紂的命令為什麼還不到來?’大王您如今想怎麼辦呢?”

帝辛說:“我生下來做國君,不就是奉受天命嗎?”(也有觀點認為,應理解作:“我命不在天,何必擔心!” )祖伊反駁說:“唉!您的過失很多,又懶惰懈怠,高高在上,難道還能向上天祈求福命嗎?殷商行將滅亡,要指示您的政事,不可不為您的國家努力啊!”祖伊回去後說:“紂已經無法規勸了!”

離心離德

西伯昌死後,周武王率軍東征,到達盟津時,諸侯背叛帝辛前來與武王會師的有八百國。諸侯們都說:“是討伐紂的時候了!”周武王說:“你們不瞭解天命。”於是又班師回國了。

帝辛更加淫亂,毫無止息。微子曾多次勸諫,帝辛都不聽,微子就和太師、少師商量,然後逃離了殷國。比干卻說:“給人家做臣子,不能不拼死爭諫。”就極力勸諫。帝辛大怒,說:“我聽說聖人的心有七個孔。”於是剖開比干的胸膛,挖出心來觀看。箕子見此情形很害怕,就假裝瘋癲去給人家當了奴隸。紂知道後又把箕子囚禁起來。殷國的太師、少師拿著祭器、樂器,急急逃到周國。 周武王得知帝辛統治集團分崩離析,王族重臣比干被殺,箕子被囚,微子出奔,見時機已到,即率諸侯聯軍商。 (《中國史稿》稱,此時帝辛正以其主力對東夷採取軍事行動,而這也給武王伐商創造了機會; 就此,學術界存有爭議。 )

身死國滅

主詞條:牧野之戰

約帝辛二十九年(約前1047年),周軍出師伐商。

約帝辛三十年(約前1046年),周軍行孟津之誓。帝辛派出

帝辛 (商朝末代君主)

牧野之戰形勢圖軍隊在牧野進行抵抗。周曆二月二十二日甲子那一天(一說前1046年1月2日),帝辛的軍隊被打敗,其原因可能與帝辛一方前敵部隊倒戈有關。 帝辛逃到鹿臺,穿上他的寶玉衣,跑到火裡自焚而死。周武王趕到,砍下他的頭,掛在白旗竿上示眾。後世有學者認為,自焚與斬首存在矛盾,帝辛應是被斬首而死。

帝辛死後,周武王又處死了妲己,釋放了箕子,修繕了比干的墳墓,表彰了商容的里巷,讓帝辛之子武庚(祿父)繼位,並責令他施行盤庚的德政。此後,殷商成為周的屬國。周成王即位後,武庚因與管叔、蔡叔聯合叛亂而被殺,周改封微子於宋國,來延續殷的後代。

為政舉措

總述

帝辛在位期間,在內政上有明顯調整,這些多被作為帝辛的惡政記錄下來,但後世學者也從中解讀出了新的意涵並做分類討論,包括政治上的政策和制度調整、對朝歌的營建和可能的遷都,以及經濟上的搜刮政策和糜耗浪費等。在對外政策上,帝辛繼續進行對東夷的戰爭,其他見載史冊的戰爭還有很多。所有這些,都未能挽救商朝,甚至適得其反,加速了商朝的衰亡。

政治

制度調整

有學者對帝辛的種種罪行、惡政作了新的解讀,認為是政治變革之舉。例如,將“不敬神”解讀為他“反對神權”、“改革舊俗”,將其“任用罪人”、不重用貴族,理解為“打破奴隸主貴族‘世襲’制”、“從中下層提拔了一批新人”以“為其革新路線服務”。

《商代史》亦認為帝辛進行了完善制度的嘗試,包括:

  • 變更用人制度,重用“小臣”集團,提拔了一批非世官大族的人員,見於史籍的有飛廉、惡來、費中、左疆等;
  • 加強對外服的控制,具體有將西伯昌等三人任命為三公、羈縻於朝廷,以及舉行軍事演習等舉措;
  • 推行法律改革,通過法律懲罰的方式使內、外服各族人口脫離族組織而納入自己的直接掌控之中,從而擴大自己直接控制的人口數量、削弱貴族勢力,同時以嚴刑峻法鎮壓貴族反抗;
  • 嚴格推行周祭制度,固定和縮小致祭神靈的範圍,以此疏遠舊貴族,等等。

但是,在學術下移尚未發生的時代,帝辛提拔的人員對商王朝典章不熟,加之出身較低,缺乏政治經驗,唯帝辛馬首是瞻,破壞了政治體系的穩定性。而排擠世官大族的做法也導致商王朝內部離心離德。 [43] 統治集團的分崩離析,對於商王朝的滅亡起了加速作用。

營建朝歌

帝辛 (商朝末代君主)

多種傳世文獻反映出,帝商代黃河長江中下游地區(《中國史稿地圖集》)辛在朝歌(即原沬邑,今河南淇縣)擁有瓊室、鹿臺、玉門、酒池肉林等活動場所,其中有的是帝辛所營建或擴建的;不過帝辛是否遷都於朝歌,史學界則存在爭議:①傳世的《古本竹書紀年》有盤庚遷殷後商王朝“更不徙都”的記載,不過,後世有部分學者懷疑相關文字是“以張守節釋《史記》語為《紀年》本文”; ②一說,殷商於帝辛之父帝乙時徙都沬邑;③一說,帝辛可能遷都於朝歌。

有支持帝辛徙都說的學者推測,紂王對朝歌的營建早已開始,但遷都應是在其在位晚期,其目的可能是為了規避周戡黎(今長治附近)、伐邘(今沁陽)後對位於今安陽的殷都所形成的兩面夾擊的形勢,並藉此喘息之機再次對東夷用兵,但由於周消滅崇侯虎、佔崇國(約在今西安灃水西),打開了沿渭水東進滅商的道路,使帝辛的計劃落空。

經濟

傳世文獻反映出,帝辛在位期間,加強了聚斂、搜刮的力度。其臣子中費仲能夠斂財,而膠鬲亦被認為與魚鹽交易有關。帝辛大興土木,揮霍無度。此外,他還失民於時, 長年勞師遠征,影響農業生產;而以他為代表的統治階級大量酗酒,又可能會造成糧食的大量消耗。

總之,帝辛的搜刮與驕奢,激化了社會矛盾,階級鬥爭日益尖銳。

軍事

帝辛 (商朝末代君主)

記載紂王十祀徵夷方日程的部分甲骨文拓片及釋文()

總體情況

傳世文獻中有關於帝辛在黎地和渭水一帶舉行軍事演習 [] 、討伐有蘇氏 、征討東夷 等軍事行動的記載。甲骨文所反映的,則有帝辛東征“夷方”(舊釋“人方”)的史實。例如“十五祀王來徵夷方” 、“伐夷方無敄”(一說即屬於十祀徵夷方)等, 而以“帝辛十祀徵夷方”為著名。

十祀徵夷方

關於“十祀徵夷方”的出征時間,李學勤判斷,帝辛“九祀二月”時已有夷方大出侵犯的跡象,商王朝開始準備,十祀九月正式出征,該祀十二月為戰事第一階段,而十一祀正月為第二階段。《商代史》統計的時間則為250日。在這次軍事行動中,戰事只是一部分,此外也包括相當多的巡狩活動。

關於出征的主要區域,主要有山東和淮水流域兩種說法。(另有陝西渭水流域說,但可信度相對較低 )

山東說以李學勤為代表。他結合青銅器銘文,考證出徵路線為兗州—新泰—青州—濰坊; 此外,他認為這次出征是在夷方侵犯商的跡象顯現後著手發動的,亦即帶有防禦性。另有學者結合魯北出土的盔形器等考古資料,提出帝辛的行動目的是控制該地包括海鹽在內的豐富資源。 也有學者指出,此類軍事活動與將東夷納入商王朝文化圈、滿足帝辛的征服欲有關。

郭沫若、陳夢家、陳秉新等人則認為,本次征討的夷方應在淮水流域(今安徽一帶)而非山東;董作賓曾認為伐夷方所至之地可考的都在山東,但後來也將徵夷方的終點排在淮水之南。《商代史》綜合考古資料,也持這種觀點。關於其目的,有觀點認為除帝辛滿足自己慾望的需要外,也與獲取南方銅礦資源以及納貢與俘虜有關。

征討戰果

郭沫若主編的《中國史稿》認為,帝辛承繼了帝乙的戰功,最終平定了夷方(據叔向語 ),並獲得大批俘虜(據萇弘所引《大誓》),這些戰爭雖有其掠奪性的一面,但對先進的中原文化向淮河、長江流域的傳播(郭主張帝辛所徵夷方位於南方淮水流域一帶)以及奠定中國統一的規模,都起了一定作用。同時,《中國史稿》也承認這些戰爭消耗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加重了人民的負擔。

總體看,帝乙、帝辛時期戰爭頻仍,商雖大多取得了勝利,達到了預期目的,但給社會經濟發展和黃河流域人民的生活帶來不利影響, 也透支了殷商的國力,並造成國內空虛,給武王徵商留下可乘之隙, [59] 埋下了商王朝滅亡的種子。

人物評價

祖伊:①非先王不相我後人,惟王淫戲用自絕。②乃罪多,參在

帝辛 (商朝末代君主)

帝辛在班固《漢書·古今人表第八》中名列“下下”等(元大徳本)上,乃能責命於天?殷之即喪,指乃功,不無戮於爾邦!

父師:天毒降災荒殷邦,方興沈酗於酒,乃罔畏畏,咈其耇長舊有位人。 [66]

箕子:彼狡僮兮,不與我好兮!

姬發:①今殷王紂乃用其婦人之言,自絕於天,毀壞其三正,離逷其王父母弟,乃斷棄其先祖之樂,乃為淫聲,用變亂正聲,怡說婦人。②今商王受無道,暴殄天物,害虐烝民,為天下逋逃主,萃淵藪。

姬旦:在今後嗣王,酣,身厥命,罔顯於民祗,保越怨不易。誕惟厥縱,淫泆於非彝,用燕喪威儀,民罔不衋傷心。惟荒腆於酒,不惟自息乃逸,厥心疾很,不克畏死。辜在商邑,越殷國滅,無罹。弗惟德馨香祀,登聞於天;誕惟民怨,庶群自酒,腥聞在上。

祭公謀父:商王帝辛,大惡於民,庶民不忍,欣戴武王,以致戎於商牧。

欒書:紂之百克,而卒無後。

《墨子》:昔者殷王紂貴為天子,富有天下,上詬天侮鬼,下殃傲天下之萬民,播棄黎老,賊誅孩子,楚毒無罪,刳剔孕婦,庶舊鰥寡,號啕無告也。

子貢:帝辛之不善,不如是之甚也。是以君子惡居下流,天下之惡皆歸焉。

孟子:①賊仁者謂之“賊”,賊義者謂之“殘”。殘賊之人,謂之“一夫”。聞誅一夫紂矣,未聞弒君也。 ②紂之去武丁未久也,其故家遺俗,流風善政,猶有存者;又有微子、微仲、王子比干、箕子、膠鬲皆賢人也,相與輔相之,故久而後失之也。 ③桀紂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

司馬遷:①帝辛資辨捷疾,聞見甚敏;材力過人,手格猛獸;知足以距諫,言足以飾非;矜人臣以能,高天下以聲,以為皆出己之下。好酒淫樂,嬖於婦人。②夏桀、殷受手搏豺狼,足追四馬,勇非微也;百戰克勝,諸侯懾服,權非輕也。······及其威盡勢極,閭巷之人為敵國,咎生窮武之不知足,甘得之心不息也。 ③帝辛湛湎,諸侯不享。

夏侯湛:紂亂太熟爛矣,武王乃往伐之。(《新論》)

司馬貞:帝辛淫亂,拒諫賊賢。(《史記索隱》)

朱熹:民苦虐政之甚,異於紂之猶有善政。

毛澤東:①把紂王、秦始皇、曹操看作壞人是錯誤的,其實紂王是個很有本事、能文能武的人。他經營東南,把東夷和中原的統一鞏固起來,在歷史上是有功的。紂王伐徐州之夷,打了勝仗,但損失很大,俘虜太多,消化不了,周武王乘虛進攻,大批俘虜倒戈,結果使商朝亡了國。(又見《毛澤東文集》,文字略異)②商紂王是很有本領的人。周武王把他說得很壞。他的俘虜政策做得不大好,所以以後失敗了。

郭沫若:①偶來洹水憶帝辛,統一神州肇此人。(《訪安陽殷墟》,初版見 )②東夷漸居淮岱土,殷辛克之禍始除。百克無後非戰罪,前途倒戈乃眾俘。······殷辛之功邁周武,殷辛之罪有莫須。(《觀圓形殉葬坑》) ③中華民族之能向南發展,是紂王的功勞。④他對東南的經營,使以後中原文化逐漸發展到了東南。我國現在江蘇西北部和長江流域的最初開發,帝辛是有過功績的。但是帝辛也是一個暴虐淫侈的國王······在這種情況下,奴隸、平民和奴隸主貴族的矛盾,商朝與所屬各方國的矛盾達到空前尖銳的程度。

軼事典故

酒池肉林

據《史記·殷本紀》記載,商紂王以酒為池,懸肉為林,通夜飲酒作樂。後世用“酒池肉林”形容生活奢侈、荒淫無度,也形容酒肉極多、筵席奢華, 例如《漢書》在記載漢武帝款待西域使者的豐厚時,也使用了“酒池肉林”一詞。

炮烙之刑

帝辛 (商朝末代君主)

《封神演義》書前版畫《商王無道造炮烙》

《荀子·議兵》稱,帝辛曾設“炮烙刑”。《呂氏春秋·季秋紀》 和《淮南子》 也都有關於帝辛時曾存在炮烙之刑以及姬昌請求將之廢除的說法。《史記·殷本紀》則記載帝辛設置了叫做炮格的酷刑,後在姬昌的建議下將該刑廢除。

對於這種刑罰的具體方式,後世有不同觀點。一說是在架立的銅柱上塗抹膏狀物,下面燒旺炭火,強制人在銅柱上行走,腳燙滑, 人即跌入炭火燒死;或強制人抱著燒紅的銅柱,活活烙死。 [99] 《列女傳》即持這種觀點,並稱這是商紂王取悅於妲己的方法。 而鄒誕生《史記集註》則認為該刑罰是在銅製網格之下放置炭火,讓犯人在網格上行走。

《韓非子·喻老》也提到帝辛“設炮烙” ,但據俞樾的觀點, 此“炮烙”係指烤肉用的銅格,並非刑罰。

七竅之心

帝辛 (商朝末代君主)

比干遭剖心

《史記·殷本紀》記載,帝辛怒於比干的勸諫,說:“我聽說聖人的心有七個孔。”於是剖開比干的胸膛,挖出心來觀看。

《列女傳》稱,比干是因帝辛寵幸妲己而進諫的,卻被帝辛認為是口出妖言。妲己說:“我聽說聖人的心有七竅。”於是將比干剖胸挖心。

《封神演義》對史書記載進行了進一步的演繹,在第二十六回《妲己設計害比干》中敘述了妲己與胡喜媚聯手,以索取玲瓏七竅之心(七竅玲瓏心)為名,逼比干剖開自己的胸膛的故事。

牝雞司晨

姬發討伐帝辛之前,曾歷數帝辛的罪過,其中說到:“古人有話說:‘母雞沒有早晨打鳴的;如果母雞在早晨打鳴,這個人家就會衰落。’” “母雞在早晨打鳴”,比喻的是帝辛聽信婦人之言、讓婦人當家做主,這後來形成了一個成語,即牝雞司晨。

此外,與帝辛相關的成語典故,還有暴殄天物(《尚書·牧誓》 )、離心離德(《尚書·大誓》,轉引自《左傳》昭公二十四年 )、獨夫民賊(《孟子》等)、靡靡之音(《韓非子·十過》 )、倒戈相向(“反戈一擊”,《史記·周本紀》 、《偽古文尚書·武成》 )、沉湎酒色、惡貫滿盈、奇技淫巧(分見於《偽古文尚書·泰誓》上中下三篇 )等。

親屬成員

父親:帝乙

兄弟:宋微子,即微子啟,一說為帝辛的庶兄、帝乙的長子, ,《呂氏春秋》還稱其為帝辛的同母長兄(但出生時其母尚非帝乙正妻) ,而《孟子·告子上》則稱其為帝辛的叔父(但趙岐注又稱之為帝辛的兄弟);另有兄弟宋微仲(《呂氏春秋》稱其名中衍,為帝辛之兄 )

妃子:妲己(見於《國語》 、《史記》及《列女傳》)

兒子:武庚(祿父)

此外,帝辛還有“親戚”箕子和“王子比干”。其中,馬融、王肅認為箕子為帝辛叔父,服虔、杜預則稱他為帝辛之庶兄;王子比干據《孟子·告子上》為帝辛的叔父, 但該句的趙岐註文又稱之為帝辛的兄弟。

人物爭議

稱號性質

帝辛有諸多異稱:辛,帝辛(商王帝辛 ),受,帝辛受,受德,受德辛,殷辛,后辛,紂(商王紂 、殷王紂),殷紂,商紂,帝紂,等等。

“王”與“帝”,都是商代最高統治者的稱呼,但“帝”同時也指上帝。殷人認為商王死後可以“昇天配帝”,商王祭祀先祖時對其先王也稱為“帝”, 他們宣稱自己是上帝的嫡系子孫,藉助“上帝”與人間“下帝”的配合,便利自己的統治。

關於辛字,鄭玄認為是紂王之名。 後世學界對於此類出現在商王名號中末尾的天干(“日名” ),存在生日、廟主、祭名、死日等多種說法。

關於“紂”,有“諡號”(蔡邕、高誘 、裴駰《史記集解》 )、“先號後諡”(生前作為稱號而死後作為諡號,如杜佑《通典》)、“生前稱號”等多種說法。據研究,商人沒有標準意義上的諡號制度,《左傳》中宋國大夫無諡號,被解釋為是繼承殷商制度的表現; 當代學術界討論的可能與諡號存在關聯的商王尊號,主要是卜辭中的“文”、“武”(例如“武丁”、“文武帝”)等以及日名 ,也並不涉及“紂”。鄭玄、孔穎達持生前稱號的觀點,即帝辛有“受”或“受德”之名,二者與“紂”聲音相近,發生轉化,而“紂”本來也沒有不好的含義,只是後人因帝辛惡行而附會字意,使之帶有貶義。 這是一種相對合理的說法。

在位時間

關於帝辛的在位時間,《帝王世紀》和《皇極經世書》均作三十二年(從帝乙去世次年起算),《今本竹書紀年》聲稱為五十二年。 此外,還有在位六十三年 等的說法。

夏商周斷代工程將牧野之戰定在前1046年1月20日,從而確定了帝辛末年。至於帝辛早年,該工程通過青銅器排出帝辛元祀至十一祀祀譜,並認為帝辛二祀的正月初一應為丙辰或庚巳,結合歲首和月首的可能情況,認為帝辛元年有前1085年、1080年、1075年、1060年等可能。而所確認的收入帝辛祀譜的青銅器,紀年最靠後的(宰椃角)為二十五祀,兩相對照,結合牧野之戰的時間,帝辛元年以前1075年最有可能(帝乙於前1076年去世,該年仍按帝乙紀年 )。這樣,該工程專家組認為,帝辛在位按所佔公曆年(前1075年-前1046年)計算,共三十年。不過,仍有不同意見存在。

罪行虛實

《尚書·牧誓》記載了周武王對帝辛的指控,包括聽信婦人的話而對祖

帝辛 (商朝末代君主)

彩繪《帝鑑圖說》卷一《妲己害政》宗的祭祀不問、輕視並遺棄同祖的兄弟不用而只重用四方重罪逃亡的人、對百姓暴虐無道等。而隨著時間推移,文獻中記載的紂王的罪行越來越豐富、具體。這些罪行,引起後世部分學者的質疑與反駁。

想象附會說

有觀點認為,帝辛的罪行中有很多想象、附會的因素,並且是逐漸累積而成的。

先秦時,子貢已懷疑帝辛的罪行中有一部分是由於他作為失敗者而被強加的。 孟子儘管批判紂王為“一夫”,但認為帝辛在位時尚有賢人輔佐和善治遺風,因此仍可以維持較長時間的統治。朱熹注《孟子》,也稱帝辛時仍有善政。 (見“人物評價”)

宋人羅泌在《路史》中比較了史書中桀紂二君的事蹟,認為其中的重合部分存在附會的因素;又梳理各類文獻,認為存在增衍、誇大的情況。他最後說:“故凡言桀紂之事者,吾不敢盡信也。”

在近現代,古史辨派創始人顧頡剛撰有《紂惡七十事發生的次第》,文中列舉紂的罪行,其中出於《尚書》六項,戰國增加二十項,西漢增二十一項,東晉增十三項。流傳下來的紂惡事實上是層累積疊地發展的,時代愈近,紂罪愈多,也愈不可信。 有學者根據帝辛時的甲骨文資料,認為“紂時的製作、田獵、征伐、祭祀,莫不整齊嚴肅”,或許是英明之主,而最終的敗亡則可能與爭戰過度及本人衰老有關。 郭沫若也說:“武王克殷實僥倖,萬惡朝宗集紂軀。”並呼籲道:“殷辛之名當恢復,殷辛之冤當解除。”

文化差異論

有論者認為,對帝辛的某些罪行可以做不同於傳統的理解,例如:所謂帝辛愛酗酒,無非殷人本好酒,而帝辛酒量或許特別大些;所謂聽信婦言,亦是人們少見多怪,商朝女性本就活躍,不乏武丁時代婦好那樣的巾幗英傑。商、周的文化存在差異。後世不僅沿用周政權的說法看待帝辛,而且還沿用周文化的視角來看待商文化下帝辛的舉動,這也成為對帝辛負面評價虛增的原因。

總體可信論

不過,也有學者主張傳統史學敘事的基本面並沒有錯。例如白壽彝主編的《中國通史》在分析《詩經·大雅》中的《蕩》這首詩 時評論道:“這種出於敵國詩人之口的詩歌,雖然不免有其誇大夫真之處,但結合商來歷史來看,似非全系誹謗之詞。”還有觀點認為,帝辛雖非一無是處,但確實稱得上“暴君”。

史料記載

傳世文獻:《古本竹書紀年》 ,《今本竹書紀年》(學界通說屬偽書) ,《今文尚書》之《西伯戡黎》 、《微子》 、《牧誓》 、《酒誥》、《召誥》、《立政》 ,今本《古文尚書》(學界通說屬偽書)之《泰誓》、《武成》 ,《逸周書》之《克殷》 、《世俘》,《詩經·大雅·蕩》,《史記》之《殷本紀》、《周本紀》 、《宋微子世家》 等。

甲骨文資料:甲骨文黃組卜辭(即董作賓五期分期法之第五期,包括帝乙、帝辛兩代;一說還有文丁,然存爭議 )

金文資料:邲其三卣(包括商二祀邲其卣、 商四祀邲其卣、六祀邲其卣),小臣艅犀尊,小子■【上夆下囧】卣 ,作冊般甗,宰椃角,利簋等。

後世紀念

帝辛 (商朝末代君主)

紂王墓

在殷墟遺址中,有一座無墓道、未葬人的HPKM1567(被稱為“假大墓”),楊錫璋認為它是未完工的墓葬,應屬於帝辛, 範毓周等支持這一觀點,但學界就此尚無定論。

在淇縣城東8公里西崗鄉河口村的淇河,有“紂王墓”。墓冢呈長方形,高12米,長50米,寬25米,墓碑上書“紂王之墓”,系由學者周谷城於1987年題寫。 [該墓以北另有兩座小型墓葬,據傳為帝辛妃子(“姜王后”、“蘇妲己”)之墓。該墓被列為第五批河南省文物保護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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