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農村實行一戶一宅,到底幾個人算一戶?多大面積算一宅呢?

民工返鄉小文


俺是一個7口之家,上有80多歲的父母,下有四個正上學的孩子,大孩子高中二年級(女)二孩子初中一年級、三孩、四孩都是四年級,(男)我54歲了他們的媽媽因孩子多負擔重離家出走幾年了,我50多歲了,打工沒人要了,就在家給別人打個零工來維持生活,我老爸在國家沒有分地之前一直都是在生產隊當會計,可能也得罪了不少人,現在比我老爸小20--30歲的都有老年房,可我老爸沒有,所以我們一直是7口之家住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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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一戶就一個在當地某村某組常住的、享有資源分配的、獨立生活的擁有獨立戶口簿的共簿人員組成的家庭。


一、什麼是一戶?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規定,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戶主就是主管,一個戶口簿就是一戶。

二、一戶有多少人?


也就是說,一戶並沒有人口多少的限制,可以人很多,也可以人很少。

一人也可以算一戶。象許多農村的孤寡老人,他(她)們只有自己一人生活,他(她)們照樣可以領取戶口簿,照樣算是一戶。

多則可以是父母兄弟姐妹共同生活的大家庭。象農村一個父母之下,兄弟幾人還沒有分家、或者說雖已分家,但暫時還沒有取得各自的戶口簿的大家庭。

這麼多人,如果還在一個戶口簿上,沒有各自列開、在戶籍單位去登記註冊,外界還只承認是一戶人家。


三、什麼是一宅



一宅就是目前只能擁有一處可獲批准建房的權利,或者是己有一處己經建成並居住的房子,就不能再享有獲批建房的權利。

巜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四、一宅可有多大面積

各省、市、自治區,對一戶宅基地面積制定的標準不大一樣,有多有少。人口多的戶,相應獲批的面積也稍多些,人口少的戶,相應獲批的面積則稍少。


五、獲建宅基地要符合規劃

這一宅還不是很隨意的亂建,並不是想在哪裡建就在哪裡建,也不是想怎麼建就怎麼建的。《土地管理法》也作了進一步規定: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儘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閒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六、宅基地只能擁有一次

宅基地並不是批准獲建後,賣給別人、或租給別人,又可以申請獲得的,如果出賣、出租給了別人,再申請宅基地是得不到批准的。

巜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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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城市化建設以來,關於農村宅基地的說法可謂是鋪滿整個大街小巷,最近,最新的宅基土地管理法也出現了,最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是在零四年修正的,其中第六十二條有講到“一戶一宅”政策,有很多文章說是今年才規定的,其實並不是。

1、什麼叫一戶一宅?

宅基地一戶只能申請一處,也就是說一家人只能申請一塊宅基地,然後在該地塊上建房,這就叫做一戶一宅.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第一款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第四款規定,農村村民出賣、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2、一戶有多少人?  

(1)在各地的實際操作過程中,“戶”一般是指具有本村常住戶口且享受集體資產分配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家庭。注意是兩個條件:一是戶口要在本村,二是要能夠享受集體資產分配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缺一不可。

(2)到底多少人為一戶,基本上是以公安機關印發的戶口簿為準。單身漢一個人也是一戶,上有父母,下有子女的六口之家也是一戶,上不封頂!所以,這個問題沒有標準答案,請大家自行去翻自家的戶口簿。

(3)這裡值得大家注意的是,在宅基地申請的時候,戶是分大小的。人多的為大戶,人少的為小戶,相應的大戶宅基地應該多分,小戶宅基地應該少分。具體是怎麼個標準呢?一般來說:1-3人為小戶; 4-5人為中戶, 6人以上(含6人)為大戶。

分戶申請宅基地的一個前提是你家裡確實住的擁擠了,才可以分戶再去申請宅基地,這才是農村申請宅基地的一個理念。再說一句,一戶多宅是不被允許的 ,有些地方已經明確規定了!徵地補償時,多餘的宅基地不會給土地補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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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在農村這種“一戶一宅”的政策主要與宅基地的審批掛鉤!如果想了解更多不妨翻看一下《土地管理法》,上面有明文的規定,一戶村民只能批有一處的宅基地!對於宅基地面積不能超過當地政府設定的標準!

對於多數人為一戶,這個問題有點不靠譜!在農村你可以一人一戶,也可以5人一戶、也可以十人一戶......

但是,在農村戶口人數可以不限定,但是在申請宅基地審批時,每戶的人數不同,申請宅基地的面積也不相同!在實際中,我們這的農村一般把戶口本低於3人的定義為小戶,而4~6人的定義為中戶,多餘6人的為大戶!

像我們山東地區,宅基地審批面積大致分為,城郊或鄉鎮駐地每戶宅基地面積不大於166平米,在平原的農村不大於200平米,但是荒灘地上的面積要大一些,能夠到264平米;像其他的你可以查看山東地區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因此,對於您提問的問題,宅基地一戶一宅,戶口無特定限制!但是,會影響新批宅基地的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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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一戶一宅,那有多少人為一戶?

生產隊的時候,農村一戶的人口,從每戶一口人到每戶十口人的戶都有,但以每戶三口人至七口人的戶為最多。當年一戶一宅住人就比較擁擠。現在農村一戶的人口以每戶一口人,或兩口人、三口人、四口人的戶型為最多。一戶五口人的很少很少,一戶六口人以上的基本上沒有了。

農戶的人口為什麼由多變少,一個計劃生育的原因,另一個就是政策的原因或者說是福利的原因。計劃生育生的孩子少了,農戶的人口自然就少了,這個不用說了。另一個就是福利的原因了,2010年,山西省實行在冬季對每一個農戶,免費供應一噸煤面,依據就是戶口本,有一個戶口本,就可以領一噸煤。但實際上,有的戶是一代人一個戶口本,有的戶是兩代人或三代人一個戶口本,還有弟兄兩個都成家還是一個戶口本的情況。這種按戶口本發煤的政策極不公平,那些人口多,成家後沒有分戶的農戶都吃了虧。第二年就開始了一個分戶高潮。

再一個評定低保戶、貧困戶,兒子如和父母在一個戶口本上,把兒子的收入和父母的收入一平均,父母的收入就高了,就不能評為低保或貧困戶。這也是造成分戶的原因。也是農戶人口變少的原因。

一戶多宅的戶也是有的,但很少。這也是特殊原因造成的。但現在來看,因為爭國家福利而分戶了,就有了兩戶一宅的情況,比如原來父母兩口人和兒子三口人是一戶,現在分成兩戶了,還是一個宅基地。這就成了兩戶一宅了。

農村的事是很複雜的,制定農村政策,一定要多瞭解農村,才能比較符合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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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實行一宅一戶,多餘的宅基地要繳費。

一家一戶其中的一戶指的是戶口本,如果一個戶口本總有六七個人甚至七八個人,那麼你只能擁有一個宅基地,如果擁有兩個或多個宅基地,那就要交費了,不用交費的方法就是實行戶口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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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第一款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也就是說一戶只能申請一塊宅基地,然後在該宅基地上修建房屋,這就叫做一戶一宅。“一宅”是按農村土地確權的《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為準,一證即代表一宅。

這裡需要注意的是,在申請宅基地的時候,戶是分大小的。人多的為大戶,人少的為小戶,一般來說:1-3人為小戶,4-5人為中戶, 6人以上(含6人)為大戶。每個地區對宅基地面積的劃分是以當地農村土地面積及人口數量來決定的,因此各地區略有差異,一般來說,小戶宅基地面積不高於75平方米,中戶不多於120平方米,大戶宅基地面積不超過15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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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一戶一宅是硬性規定,但是農村多少人算一戶,這個沒有規定,但是每戶人口的多少對於宅基地的使用面積是有規定的。人口多的家庭,可以獲得更多的宅基地使用面積。

對於農村一戶一宅的標準,通常來說是按戶口來計算的,也就是一個戶口本以內的人口算做一戶,一戶有一個戶主,其他人口標註和戶主的關係。比如農村通常是以戶定姓,一個家庭戶內以男主人的姓氏為一個姓氏,男主人是戶主,其他人與戶主的關係分別是、妻子、長子、次子,或者長女次女等,個別人家也和老年父母在一個戶內。

農村宅基地和戶口的關係是一戶一宅,不分戶就不能多分宅基地,而沒有房子就不能分戶,對於政策上的執行過死,困擾著許多農村人家。那麼,到底一戶一宅,怎麼才算一戶呢?

其實,在執行起來,是有個大體的標準的。即農村一個家庭內,如果兒子到了婚姻年齡,可以算做一戶申請宅基地,如果沒有兒子,女兒到了已婚年齡打算招婿入贅的,也可以申請宅基地。所以,分戶和宅基地來說,是可以先申請再宅基地再分戶的,對於公安部門的戶口登記來說,分戶必須有獨立的住所,沒有住所是不可能分戶的,這個可以理解。但是對於申請宅基地,並不是嚴格到分戶後才能申請,而是達到分戶條件,即已達到婚姻年齡,過去說是成人年齡18週歲,現在一般是婚姻法規定的年齡,男22週歲女20週歲。不過,從原則上講,父母要和一個子女在一個戶口之內,即,獨生子女不能分戶,父母如果有兩個兒子,一個可以分戶,另一個不能分戶。

至於有些人疑問,為什麼我們這兒到了婚姻年齡無法申請宅基地呢?這裡面有一些特殊的原因,比如城鎮規劃區以內,不再審批宅基地,比如農村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或者村莊規劃沒有完成的,暫時凍結宅基地審批,比如農村沒有空閒地和其他可利用的建設用地,而住房建設又不準利用耕地,也會暫時凍結宅基地審批。總之,很多原因限制宅基地審批,當然,也有些地方是村幹部或鄉鎮幹部存在不作為或亂作為的問題,這方面的問題可依法反映到縣市土地和村鎮建設主管部門。

當然,對於無法分戶的,其家庭戶內人口多少,可享受的宅基地面積也是不同的,這個每個省市的標準不太一樣,但大體上是分三人及三人以下的農戶、四人的農戶、五人的農戶、六人及六人以上的農戶等幾個檔次。各地的具體標準,請諮詢當地有關部門。


齊東晏子


在農村以戶籍所在地,以村為單位(大隊);再有若干個農戶組成一個村民小組(生產隊)。

農村有父母及多個子女組成一戶,過去稱大戶人家;住一大宅院,四世同堂;按尊分配戶室,左東堂為大;右西堂及廂房,大客廳;大戶人家有輩份分房,很講究。

但兒子大了娶了媳婦,生了孩子後;父母或者兒子要求分家,父母會同意的;憑大戶口薄帶上結婚證,有村民組蓋章、村委會蓋章同意,再到鄉鎮派出所單列分戶;兒子結婚後(女兒出嫁後,可遷出;也可保留原戶籍地)成家後都可以遷出立戶,與戶籍管理條例不衝突;合情合法。

現在農村正在摸底農村“宅基地”結構和分配面積確權時期;有些人就想到了分小戶,其實也沒必要;正常是以父母老夫妻、子女夫妻家庭、未成家的人員為家庭成員,根據村每人每戶享受多少平方為單位;再進行分配核批“宅基地”,確權平方面積。沾不到多大貧宜,當然瞭如果拆遷補償有很大學問了;有些人徹夜想心事離婚,老的老的離;少的少的離,就想多一個戶頭;有些假離戲真做,後悔一世;這怪誰?都是無恥的“房地產”造的孽,讓‘’房產、金錢‘’滅絕了人性;活該!

這就是所謂的戶,有人就有戶;無後人成了孤家寡人,自然而然最終銷戶;這就是人生生老病死,傳承香火的規律;與人為善,應多積善積德;才能子孫興旺!


樹下酒仙


農村一戶一宅,多少人為一戶?我是農民的優雅,很高興為大家來解答這個問題。一戶一宅,多少人為一戶,這個多少人跟一戶一宅毫無關係,事實上一戶多少人不是關鍵,關鍵的還是戶。

這裡涉及到很關鍵的問題,就是分戶!一個很淺顯的例子;你兄弟兩個,你拿出戶口本看看,戶主是你父親的名字,那麼,你倆兄弟加媳婦加小孩大大小小七八個,都是在你父親的一個戶口裡。

如果你哪天去戶籍管理處重新立戶,把戶口本一分為二,就是把你的小家從上一輩那裡獨立出來,那麼你就成了一戶,道理就是這麼簡單!

不過需要提醒的就是,這兩年開始,可能是實行一戶一宅吧,分戶不再像以前那麼簡單,不是你說分就可以分了,比如說獨生子女就不能分戶,具體的你還是得去戶籍管理處去諮詢。

只要你分了戶,哪怕你就是孤家寡人一個,你也可以去申請屬於你的一宅,當然這個得你自己先有地,才有可能給你審批,也不是說你是一戶就得滿足你的一宅,這樣的好事不可能存在的。

現在明白了一戶一宅的意思了吧?跟多少人沒有一點關係,唯一的就是看你有沒有成立獨立的戶口,這個概念就是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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