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電動三輪車進自家小區交一百元錢辦出入門證合理嗎?

用戶785866151468


這個肯定不合理,國家相關法律明文規定汽車每月收費都不能超過60元,更何況電動三輪車每月收100元肯定不合理,可以先交費開據收費票據,然後再到房管局物業科或物價局投訴!


用戶寶寶和鼠鼠


電動三輪車進自家小區收費問題、我們小區是這樣做的:

1、我們小區是車牌識別抬杆進λ系統、三輪車沒有車牌、需要人工起杆進入、只要你是本小區的人就起杆讓進,這裡就產生了、人工費、電費的問題、別以為事小、但也是給你服務了!

2、三輪車進小區後因為體積大一定會佔很大空間,小區的空間是全體業主的、你佔了也要收費的。

終上所述:絕定收費,費用每月20元、但是不能佔車位、三輪車停到固定、不阻礙小區人員、車輛業行的地方。此方法三輪車主是接受的!希望你能理解、小區公共空間是大家的、收費多少各個小區不一樣、有的還不讓進吶!


烤全羊的老幾


題主的提問是三輪車辦理小區的門禁卡或出入證物業收費100元是否合理。

我個人認為,有物業的小區這個收費是合理的。因為三輪車不是生活必須的代步工具,物業不加強對三輪車的管理有可能對小區其他業主造成損失。使用三輪車的業主一般從事的職業有很大的隨意性,比如在外面打零工和工作隨時轉換,這些業主也喜歡在外面見到別人丟掉的東西拖回家,也有可能把小區的東西拖出去。所以說加強三輪車管理很有必要。


大海之龍行天下


這是霸王條款,制定這項規定是這個物業公司窮懶眼了,這是不打算幹了的節奏。

物業公司是服務於小區各業主的,不是行政機關,他們首先把自己的定位沒擺正,小區服務公司不能等同於社區居委會,就是居委會也是政府服務於民的基層機構。

任何單位制定規章也得遵循有理有據,不能胡搞。就是現在非常時期,也不能假借疫情防控的名義胡亂收費。 再說我都沒聽說我們滄州有那個小區敢收一百元錢,本來小區的業主物業費已經繳上了,還想再摟個錢兒,這不是找呲嗎?

如果真要非得收這一百塊錢,就得找個地方告他們,或者找個新聞單位給他們曝曝光。


滄了個州


可以明確的告訴你,這種做法既不合理,更不合法!

物業公司作為服務業主的單位,制定任何政策做任何事情都要有理有據,合理合法,不能胡作非為,特別是涉及公共利益的事情更應該慎重

憑什麼電動三輪車進自家小區要交一百元錢辦出入門證,既不合理,更不合法。我國沒有任何一項法律規定物業可以徵收這項費用,也非常不符合小區業主的利益

即使疫情期間為了大家的安全,需要對居民相關的行為進行管控,也應該採取其他合理合法的方式,完全沒必要通過收錢的方式進行,物業公司的

這種行為不妥當

我建議,積極向你們當地房管局投訴。


詩禪


肯定不合理,也不合法,但它確實存在這種現像。當人們默認它時它的存在即合理,當人們反對它時它的存在就是不合理。所以當你們小區大多數人不認可它時,物業這條規定也就無法執行,反之則只能認倒黴,因為你同一群待宰的羔羊為鄰居


駐馬店城事


合不合理,看你們業主委員會會通過沒有,通過了即好合理,沒通過即為不合理,通常情況,只要交齊了物業費的,辦了門禁卡,不會另收錢的。


荊州老張


不和理,他們是亂收費應取消


用戶2582234165603楊


沒有合理可言,其實遇到這種問題我感覺沒必要忍讓,生活中已經有許多事情讓我們無奈,不能任由這種行為繼續下去!


撕不爛的羊皮卷


收你費用也合理,因為有物業人員替你看管,收點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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