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農村一位85歲老人跟兒子一起生活30年,兒媳要求女兒輪養,老人不同意離家咋辦?

霞光滿天698


給父母養老,現在很多人強調兄弟姊妹的公平性,卻較少考慮老人的情感。兄弟們都要輪流奉養,女兒們也被要求加入進來,每人十天、或者每個子女一個月,甚至還有的家庭把父母拆開來輪養。在這種輪養中,老人失去了家長的地位,失去了自己可以歸屬的家,失去了尊嚴,成為了被踢來踢去的累贅。

我前些年認識的一個老太太,有八個子女,行動不便之後,開始是兒子們輪替,媳婦們性情不一,忽冷忽熱的,很受罪。後來喪偶的二女兒心地善良,把媽媽接到自己家,長期奉養了,八十多的老太太,身體又逐漸康健了起來。

一個農村的老人,都85了,為這個家辛苦操勞了一生,到了終老,沒用了,就要被嫌棄,實在可悲。女兒的確也應該為老父親養老盡孝,可最大的孝道不是僅僅伺候老人吃穿住用行,不能只是為老人提供最基本的生存條件,更應該維護老人的尊嚴,遵從當地的風俗傳統,尊重老人的意願,對得起自己的良心。

現在,即便是在農村,老人也不是不能去女兒家養老。但是,畢竟是兒子繼承了老人的家業,老人一生大多的貢獻都給了曾經自己當家做主的家,如果老人不同意去女兒家輪養,那做兒子的就應該遵從老人的意願,如果兒媳婦有意見,有情緒,做兒子的就應該多做一些,多擔待一些,也為兒孫做個好的榜樣。

人們都應該明白,家裡有八九十歲的老人,那是家裡的福星,對父母盡孝道,是有福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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