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离婚后,不想结婚了,然后和他人生活在一起,不领证,合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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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呀,我就是这样啦。我一次婚也没有结过呢,和老伴一起十五年了,这样的关系很舒服,大家平日就一起吃吃喝喝周围玩谈天说地。不结婚不生孩子,大家一起久了就是习惯了,纯粹为了感情在一起了我觉得不错的。男人不听话或者伺候不好你不适合就换人,就这么简单,不需要有一丝顾虑。

前提是你最好要有点钱,最好有个自己的小公寓。

重点提示:现在新婚姻法已经对女性没有任何保护作用,婚前财产没你份分也只能分婚后财产,除非男人超级有钱有很多房子收租,要不然婚后共同财产就那鸡碎那么多要来也没用。只要不结婚,你女人可以男人不给钱养你或者不给钱你花可以随时不让他碰,你看他敢不敢不给。没结婚大家就是等价交换,男人给你带来了好处你又何妨给他一点甜头。那一张结婚证为我们女人带不来任何好处不单止,还会让女性离婚变得麻烦诸多阻碍,也会让男人觉得你的付出是理所当然。


毛线小乖


当然可以,现在有很多人生活在一起,并没有领证,叫做搭伙。在法律上,这种同居模式不受保护,只要超过一定的时间就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对双方各自的财产、共同生活产生的财产和债务等,都可纳入婚姻法管理的范畴。

以我身边的例子来说,最少不下十个人在一起同居生活。他们没有办结婚证,就是家里人到一起吃饭,这事就算成了。关于后续的问题,是合则过,不合则分开,没有太大的说法。

我曾经有位女同事,在离婚后,与一男子同居长达10年,家里人都认可他们的婚姻,双方没有孩子。日子就这么过的挺好,没事两人还能出去玩。

可是天不有测风云,这个男的在小煤矿上班,发生了透水事故,包括我朋友岳父在内的12人全部死亡,救援抽水才把人全部找出来。

女同事的同居男人也在其中,善后处理时,抚恤金的给付发生点问题。男方的前妻和孩子都来了,按照继承法规定,男方孩子、父母都有继承权,女同事因为没有结婚证,事故处理单位不认可他们的事实婚姻,需要到法院起诉,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后,才能有女同事的一份。

这位女同事人缘不错,一些相处不错的同事开始给她出主意,到法院起诉,准备了一大堆的证据,还有证人证言。在大家抱有同情心的情况下,很快就下发了判决书。相关部门看到事实清楚,又与男方的家人沟通,决定从60多万元的抚恤金中分出10万元给女同事。

事件处理到此就结束了,女同事又恢复了单身生活。这个事例告诉我们,结婚证有时很重要,但是事实婚姻的认定同样重要。大家认为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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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综合症。

我也是离婚的人,并且离了20年,现在都50多了,纯粹是“金牌王老五”,交了一位女盆友(这名词在我这里特酸),就是不想领证,同居一起过日子挺好,说不定俩人感情不合再离婚一太麻烦;二声誉不太好。所以生活相互照顾,相敬如宾,只要一领证了就感觉不是外人,相互尊敬没有了,这是我不想看到,也不想一辈子这样。

突然“老婆”有一天说:如果将来你病了住院,医生让家属签字,我都没有权利和资格,那该怎么办?我想也是,毕竟50多岁人了,你不找病病找你的年龄,一旦有病需要手术住院,没人承担这个责任,医务人员也不愿承担,那时我能找谁?找前妻,我与前妻早是同志关系了,没有义务来给我签字,更没义务来伺候我。找孩子?那不给孩子工作和生活上添麻烦,她们这一代真的不容易,俩人要照顾四位老人,还要拉扯一个孩子。再说孩子判给女方,我真不好意思让孩子来照顾我。眼前也只有这位准“糟糠之妻”了。

所以,老伴老伴,老来得伴,现在是相互照顾的时候了,还是领证才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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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不想结婚了,然后和他人生活在一起,不领证合适吗?

我觉得情况应该是这样的!

一:严格的谁说,离婚以后不想结婚,又想和别人生活在一起不结婚,应该说是不合适的,离婚外婚这是合情合理的,如果不结婚,没有一个法律保证,婚前双方都有孩子,在关键时刻是许多事情🉐不到孩子们认可,那时候,你感觉不结婚就后悔了。

二:反过来说,任何事情都是一把双刃剑,结婚有了约束,两个人过的不合适,想分手又感觉麻烦事情多,又得到民政机关办理手续,因为婚姻第一次不合适,第二次再婚后,矛盾很容易升级,也很容易形成恶性循环,这样看来就不如当时不结婚为好。

三:无论结婚不结婚,不管是一婚,还是二婚,我认为都是以爱和感情为基础,再婚也是相互爱慕,经过深思熟虑的走到一起的,那么,就应该相互携手走下去!既然认定对方,要走下去,那为什么不办理结婚手续呢?

当然年龄大一点的,也可以搭伙过日子,什么时候走不下去,再各回各家!年龄小点的,随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放开,两个人完全可以再生个宝宝了,那样也是一个美满的婚姻。为了孩子将来下户口,上学一系列事情考虑,那结婚就更有必要!





lxf陆秀芳


没什么不合适的,只要你想清楚,愿意承担这样的后果。

我们家属区一个女人,年轻时,老公出轨离婚了,后来再婚,两年后因为孩子问题又离了,再以后,找了一个包工头,那个包工头家里有老婆,所以他们就没有领证,在一起八年,包工头给她在市里买了一套房,帮她给儿子成了家,后来,包工头老了,身体也不太好了,要回老家,两个人就好聚好散了。她现在又找了一个银行的退休干部,估计也不会领证,两个人搭伴过日子,男人的退休工资她可以花,但男人的房产,存款由子女掌握着。我听别人说她其实是想找个可靠的,领了证,安安心心过日子的,可条件好的,都说就搭伴过日子,不领证,免得以后为财产说不清,想和她领证的,她又看对方身体不好,怕万一老头身体有个好歹,哪天出了意外,她怕应付不来,现在就先这样凑合着了。

没什么合不合适的,到了这个年纪,都很现实,想清楚,不领证,法律上没有人会对你的未来负责,你也不必对他人负责。


手心爱手背


有一邻居,男人五十多岁,丧偶,出外打工与一寡妇相识并結婚,结婚时只摆了几桌酒席,请了亲戚邻居喝了喜酒,没有去民政局办理结婚手续。同居二年,大都在外面租房子,很少回家,也不帮年迈的公婆做家务,就连一日三餐也得七十多岁的婆婆做好,三番五次的才能叫到饭桌上。平时回家也很少走动,整天窝在家里,不与邻居任何人打招呼说话,阴着个脸,好像人人都欠她什么似的。结婚笫一个春节,俩个儿子给后妈买了新手机,新衣服,还给她发两个大红包,希望她能把心收回来,真儿对这个家,对他爸好。笫二年三月大媳妇在医院待产,叫她去帮忙,她去笫三天儿媳妇的妈也去了,就在这天儿媳妇进了产房,亲妈就等在那,她却偷偷去了出租屋,带着她所有的东西失踪了。在出租房这两年,她把男人管的死死的,男人是农民工,一年挣个五六万不是问题,两年十来万吧,她带着这些存款投奔自己的女儿了。她女儿已成家,女婿搞的也不错,挖机,铲车,和工程队,根本不缺钱,可当妈的还是闲自己亲女儿钱少,硬是住着女儿不走了,钱也就进了女儿女婿的银行卡。后来我这邻居找着她,叫回去,她说要回去把你今年挣的钱也全部交出来,无耐,这男人自知没证的婚姻没保障,钱是要不回来了,不如趁早放手吧。真是“东风不与周郎便,赔了夫人又折兵”啊!




高山流水71112561


我认为还是可以的。只要心灵相通,拿不拿证也不怎么重要。离过婚的人大多在心灵深处受过伤害,在再婚的问题上如履薄冰。害怕在走错路,造成二次甚至三次伤害。

如果你结了婚,时间久了双方又有矛盾产生不合怎么办?又去折腾又去离婚。结婚证不是婚姻的保护伞,结发夫妻都扯了结婚证的,还不是那么多离婚的。

如果你们各方面合得来,生活得幸福快乐,彼此装着对方又要哪个形式干吗?是你的走不了,不是你的强求不来。

我老家以前单位有位同事,离婚之后不久又结婚了,不到两年双方矛盾加大又去法院离婚。折磨得够呛,现在三婚再不敢领证。双方还相安无事。

结婚证从某种意义上他是来保护弱者的,只有自己强大,自信才能保护好自己。



君子兰ycy


离婚后,不想结婚了,然后和他人生活在一起,不领证,合适吗?

只要自己过得舒适,又有什么不合适的。我一朋友母亲早逝,父亲又娶了一个继母,说是娶,那时也就是直接领回家,晚上请媒人、家里要好族人办了一桌酒菜而已。他们就没有拿结婚证,在一起生活都有二十多年了。我朋友和她弟从小可以说就是这个继母带大的,因为她爸常年在外做建筑,就是她继母跟他们姐弟仨在家里。她继母年轻时是父母做主结的婚,找了一个大她一、二十岁的,生了一儿一女后,家庭一直都是吵吵闹闹,她男人农民一个,手上一直没什么零用钱,回娘家娘家也瞧不起。

后来她就经常往外跑,出去一段时间不好了就再回去,直到到了我朋友家才一直没走了。中途她也回去看过她的小孩,两小孩长大了也经常去她家,两家生活得挺和睦的。现在她继母也六十多了,我朋友他们都说,只要她不走,肯定是要给她养老送终的,这么多年,就是再怎么心里觉得不好,相处久了也是有感情的。


凤桐畅


离婚了,不想再结婚,不想领结婚证,而只想和他人生活在一起,这是一种你情我愿的同居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和家庭责任约束的一种生活,这种行为是两个人的私事,是无可厚非的,具体上说合不合适,还是要先弄清楚这种行为的长处和短处才能进行合理的判断:



一、长处

首先,只同居不领证,减少了家庭责任的羁绊,人会感到相对的轻松、自由。

其次,如若两人觉得不合适,或者厌烦了对方,随时可以分开,从而可以选择一个新的同居对象,不用再为离婚而奔波。

其三、由于是一种同居关系,也就是搭伙共同生活,那么,如果事先约定好各自的财物,若分手双方只要带走各自的东西就可以,可以避免财物上的纠纷。

其四、双方同居凡事可以有个照应,能够互相扶慰彼此曾经受到的伤痛,激发双方生活下去的勇气。



二、短处

其一、虽说这种同居的生活方式,有一定的长处,但由于这种行为所追求的就是一种自由的生活,因此,一旦对方过度的干涉对方的个人生活,就会引起对方的烦感,进而会有不断的争吵发生。

其二、这种行为由于没有法律的约束,男女双方都有一种“临时夫妻”的思想,所以是缺乏安全感的。

其三,正是由于没有了法律和家庭责任的约束,所以,就比较容易发生出轨和第三者插足以及养“小三”的行为。

其四,虽说分手时少了很多麻烦,但这也就相应的提高了双方分道扬镳的概率。



综上所述,不领证只在一起生活的同居方式,是各有利弊的,合不合适是很难决断的,只要男女双方能够相亲相爱白头到老,证不证的只是一张纸而亦。反之,如果双方有钱财、子女的话,还是领证并明确一下财产所属为好,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瞧你弄啥哩


我也有想(无痛)死,或者打一辈子光棍的可能和打算,完了照顾老人……我这比死了还痛苦……我春节也是在痛苦煎熬中渡过了,我也遇到了极度伤心痛苦的问题,她还有一儿子,说好婚后不用我管,由他前夫和他们家管,我想管多少管多少……起初我和我们家是不愿意的,但她之前对我特别好,给我身心最需要的,让我产生了很深的感情,或者说是鬼迷心窍,我硬和家人闹,很快哄骗的我快要和她订婚了,但关键时刻女方突然性情大变,不好好相处还提各种过份的要求,一达不到她的要求不满足了就要分手,尤其是经济要求,并且让我父母也立马按她的要求接受他儿子,人家现在大概是估计我不能按她的要求满足她尤其是经济要求已经分了,可我还沉浸在她之前给我的情爱中拔不出来放不下,仿佛一下子从天堂跌入地狱,痛苦在一点点的减轻但还是难以忍受……反反复复……几乎整日活在水深火热绝望恐惧焦虑不安中……后来我把自己关在一个封闭的空间里,深居简出,几乎整日与世隔绝,不想也无力与人交流说话……失眠嗜睡抑郁,度日如年,生不如死……尤其是在睡觉醒来的时候好难受……无法面对正常的工作和生活,还有未来以后的日子……面对突然失去的陷的太深放不下的感情要崩溃了……有时候做点喜欢的事和运动能缓解一下,可是会反复,反复的周期也在变长……她是那种今天还爱得死去活来明天因为少给了点钱就要出尔反尔分手的女人……我根本预料不到她在一夜之间就能变得面目全非,没有心理准备……大家能帮帮我找到解决问题的关键吗?怎么还能重归于好?只要她好好相处好好过能延续这段我放不下的感情她的儿子我愿意在一定程度上承担(但未必能达到她的要求,她是已经不好好相处不好好过了还不断的提各种无理过份的要求,最后一次在我家已经有两套房近300平米的情况下还要让我买新的精装房),或者让我不再痛苦,我会不会也在孤独寂寞与恐惧绝望中死去?要是能快快乐乐的安乐死了倒好了……没有痛苦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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