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3 楚雄州整改落实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群众举报环境问题的通报

楚雄州整改落实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群众举报环境问题的通报

(第八期)

近日,收到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的举报件后,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交办楚雄市和双柏、武定县进行调查核实。现将第八期4件环境问题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 关于投诉人反映“楚雄州楚雄市东兴路丘家巷附近有家物流公司养了一只大狼狗,投诉人老母亲身患疾病,狗叫声吵得无法休息(尤其是晚上6、7点一直在叫),希望督查组能让有关部门帮我们解决这个问题”的问题。

(一)调查情况

楚雄市及时派出调查组对举报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查,被举报的物流公司为楚雄市鹿城镇吉翔托运部(吉翔物流公司),经营范围为货运代办服务,公司位于楚雄市鹿城镇东兴路邱家巷4号,其东侧、南侧、西侧均为居民区。该公司养有两条狗,昆明犬、小宠物犬各一只,由于紧邻居民区,夜晚狗叫有影响周边住户休息的情况。举报件反映问题属实。

(二)整改及办结情况

1、 楚雄市鹿城镇政府责令该公司立即进行整改,加强犬只管理;狗叫扰民的问题已解决。

2、 州人民政府责成楚雄市高度重视人民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切实作好城市养犬管理工作。

3、 该举报件已办结。

二、 关于投诉人反映“双柏县妥甸镇小村村委会花庆村,双柏县工业园区有一家华兴人造板厂,生产时噪音很大,粉尘污染严重,村民吃的井水都被污染了不能饮用。如果有环保部门来检查,该厂提前2、3天就打扫卫生和停止生产,根本检查不出什么问题。请督察组认真调查处理”的问题。

(一)调查情况

双柏县及时派出调查组对举报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查,被举报企业为年产10万立方米中(高)密度纤维板的双柏华兴人造板有限公司,公司位于双柏县工业园区,主要以林木采伐区剩余物、树梢、枝丫、边条及公路改造砍伐的行道树为原料生产中密度纤维板。公司配套建设了18套除尘设施、1套水处理循环设施;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城市污水管网。

举报件反映“双柏华兴人造板有限公司生产时噪音很大”、“粉尘污染严重”的问题部分属实;“村民吃的井水都被粉尘污染了不能饮用”、“如果有环保部门来检查,该厂提前2、3天就打扫卫生和停止生产,根本检查不出什么问题”的问题不属实。

(二)整改及办结情况

1、 州人民政府责成双柏县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做到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2、 该举报件已办结。

三、 关于投诉人反映“楚雄州楚雄市东瓜镇,东瓜磷肥厂住宅小区楼下有两家快递公司24小时营业,噪音很大扰民;该小区垃圾将近一年没人清运,小区是老小区,没有物管公司,但住户缴纳了垃圾清运费,曾跟不同部门反映但至今该问题(清运垃圾)未解决;希望督察组能督促有关部门帮我们解决这些问题”的问题。

(一)调查情况

楚雄市及时派出调查组对举报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查,举报件反映的东瓜磷肥厂住宅小区为云南宏源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龙江磷化工分公司职工住宿区,由云南宏源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管理。该住宅小区附近有一家快递公司(中通快递),主要从事小型货物搬运;快递公司旁边还有一家名为“伟业牌铝材”的加工商铺,大部分噪声来自铝材加工商铺,在使用切割机生产施工作业时发出的噪声,对小区住户有影响。由于云南宏源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对小区管理不到位,垃圾清运费收缴不足,该住宅小区垃圾自2017年12月至今无人清运。举报件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二)整改及办结情况

1、 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18年6月14日对中通快递、伟业牌铝材分别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整改,禁止其在休息时间生产和作业,以消除噪声对居民休息的影响。

2、 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立即组织对小区周边公共区域内的垃圾进行清运,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对小区的垃圾进行清理,并于6月14日下午清理整治完毕。

3、 州人民政府责成楚雄市进一步加强城市综合管理,认真做好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工作。

4、 该举报件已办结。

四、 关于投诉人反映“楚雄州武定县狮山镇狮山村1000多名村民的饮用水源地(大龙潭水库)周边树林被大惠林源公司砍伐了5、6亩,破坏了植被和生态,2017年曾向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被处罚了,并被要求限期恢复植被,但是一年多了,该企业没有进行任何实质性的整改,并且该公司还在水库边养猪,粪水排入水库,污染水体。5、6年前,该公司曾砍伐了大量的树、平整了土地(现在已自然恢复了),据说是为了修建别墅卖,也没有受到处理。”和“楚雄州武定县狮山镇狮山村委会和商人勾结,砍伐大龙潭水库周边的树林,破坏了生态植被,准备建设养老中心,威胁1000多村民饮用水源地,去年曾向上级政府反映,被责令整改恢复植被,但至今没有采取措施”的问题。

(一)调查情况

武定县及时派出调查组对举报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查,举报件反映的大惠林源公司为楚雄州彝龙寨民族文化传承有限公司,其问题主要涉及该县大龙潭公园。

举报件反映“公司在水库边养猪”的问题属实;“饮用水源地(大龙潭水库)周边树林被大惠林源公司砍伐了5、6亩,破坏了植被和生态”的问题部分属实;“2017年曾向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被处罚了,并被要求限期恢复植被,但是一年多了,该企业没有进行任何实质性的整改”、“去年曾向上级政府反映,被责令整改恢复植被,但至今没有采取措施”的问题基本属实;“粪水排入水库,污染水体”、“五、六年前,该公司曾砍伐了大量的树、平整了土地(现在已自然恢复了),据说是为了修建别墅卖,也没有受到处理”、“砍伐大龙潭水库周边的树林,破坏了生态植被,准备建设养老中心,威胁1000多村民饮用水源地”的问题不属实。

(二)整改及办结情况

1、 武定县环境监测站于2018年6月14日对狮山大龙潭小坝、狮山大村饮用水取水点水质进行监测,其水质监测结果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水质标准。

2、 由武定县人民政府统筹,县水务局牵头继续推进大龙潭小坝维修加固工程,限期完工清理场地。

3、 待大龙潭小坝维修加固工程完成后,由县林业局对大龙潭小坝周边损毁林木植被进行恢复。

4、 由狮山镇政府负责向行政区域内村民通报大龙潭小坝生态植被恢复各项工作事宜。

5、 州人民政府责成武定县要高度重视人民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深入推进城市区域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6、 该举报件已办结。

楚雄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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