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发奸如神”孙丕扬

富平县流曲镇北门外,曾有一座气势宏伟的古陵墓。墓主人就是明代三朝(嘉靖、隆庆、万历年间)元老孙丕扬。

孙丕扬(1531—1614),字叔孝,号立山,富平县流曲镇南街孙家堡人。明嘉靖三十五年(1556)丙辰进士,历任应天府尹、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大理寺卿、户部右侍郎;诏拜刑部尚书、吏部尚书,太子太保等职。史有“无私、廉政”,“发奸如神”之誉。

万历元年(1573),孙丕扬以右佥都御史身份巡抚保定诸府时,就“以严为治,属吏皆惴惴”,为防北方蒙古入侵,加强边防,“增置敌楼三百所,筑边墙万余丈”,受到皇帝表彰。对权倾朝野的司礼秉笔太监冯保,内阁首辅张居正等的一些越轨行为,他不畏权势,不惧报复,也敢于抵制说“不”;曾有“内竖杀人,逃匿禁中,丕杨奏捕”,使其受到应有的惩罚。

万历十九年(1591)在刑部尚书任上,因“三法司”机构多牵制,致“狱多滞囚”且“冤狱无所诉”,孙丕扬采取措施,以刑部、大理寺各置籍,狱上刑部,要求大理寺次日审结,再次日还刑部,如此,理案迅捷,量刑得当,史赞“孙丕扬不转堂”。并上奏章,明确各衙门的权限、职责,办案程序及罚则;对于“民瘼”、“吏治”、“抚按监司风化”等,也规定了郡邑、抚按监司、部院各级应负的责任,提出约束,并颁布天下,以“奖廉抑贪,共励官箴”,这些都得到神宗帝的赞许和支持。

明万历二十二年(1594)丕扬诏拜吏部尚书。史评“挺劲不挠,百僚无以敢私干者”。为杜绝在“大计外吏”或是选拔官吏中的“中贵请谒”,而改革铨(qúan,量才授官,选拔官吏)政,创“掣(chè,抽)签法”,遇“大选急选,悉听其人自掣,请寄无所容”,“一时选人盛称无私”。

明代中后期,政治腐败,宦官专权,朋党之争在历史上已演绎到了极致。官场上相互倾轧(yà,排挤)、勾心斗角混乱不堪。身为六部之首的吏部第一长官时时处在风口浪尖之上。在纷繁的人事争斗中,孙丕扬无私无畏,以正祛邪、选贤任能,因此也受到了来自各方面的诽谤和攻击,甚至也引起神宗帝的猜疑。他多次上疏求退,然“帝终念丕杨廉直”,多次挽留,直到“七十有八”仍“白首趋朝”,以效忠朝廷。史评“三十八年大计外吏,黜陟(zhì,晋升,进用)咸当”。“丕扬齿虽迈,帝重其老成清德,眷遇益隆”,然自知年事已高,执意辞官还乡。“家居二年卒,年八十三。”一代贤臣终落叶归根。后赠太保,天启初年,追谥“恭介”。

孙丕扬身为朝廷重臣,政务繁忙,但他仍心系故乡办了不少好事。其有据可查并可圈可点的主要有这么两件事:其一,领衔编纂了富平县首部县志。万历十一年(1583)仲秋,孙丕扬应时任富平知县刘兑相请,担纲主纂《富平县志》,于万历十二年(1584)正月完稿。全志统列“图考、地理志、建制志、祠祀志、官守传、乡彦传、选举志、田赋志、习俗志、沟洫志”共十卷,约三万四千余字。该志通篇结构严谨独特,行文精炼流畅,主旨厚德重孝扬善,论评中肯朴实恰当,用词精准言简意赅,颇具《史记》风范,史称《孙志》,是为明代“陕西八大名志”之一;其二,在大饥之年奏请皇帝减免了民租田赋。据《明史·孙丕扬传》记载:“万历十五年七月,黄河以北大饥,丕扬乡邑及邻县蒲城、同官至采石为食。丕扬伤之,进石数升于帝,因言:‘今海内困加派,其穷非止啖(dàn,吃或给人吃)石之民也。宜宽赋节用,罢额外徵派有诸不急务,损上益下,以培苍生大命’。帝感其言,颇有所减罢。”

孙丕扬墓位于富平县流曲镇北门外的埝上头(今流曲至小惠公路东),北依高埝,南面锦川,东濒无名河,西临蔡阳河,就像一把太师椅,风水极好。孙丕扬墓座落在高岗地正中偏北,墓园占地数十亩,里面松古柏苍翠,墓冢前有一座雄伟的石牌楼,神道两旁分列着很多石人、石马、石兽、石柱和精雕细刻的石桌、石凳,墓区围墙高耸,庄严肃穆。

该墓毁于“文革”期间,当时石牌楼被砸毁,墓冢被掘开,仅两孔石拱券而已,里面填满了黄土,别无它物。在讲究厚葬的明朝,三朝元老的陪葬品却如此“吝啬”,或许印证了孙丕扬清正廉洁的一生。惜现在墓冢已荡然无迹可寻了。

富平先贤孙丕扬,名垂青史。他不仅是富平人的骄傲,更是富平人的楷模!

(张小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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