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2 南宁市首例!油条过量“加料”,严重会造成痴呆,四名经营者出庭受审

油条是不少人的早餐必选项,然而,让人心惊的是:为了提升油条的口感和外观,南宁市有4名餐饮店经营者在生产油条时,竟过量添加食品添加剂。最终,这4名经营者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抓获归案。9月21日上午,该案在南宁市青秀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据悉,这是南宁市首例食药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

南宁市首例!油条过量“加料”,严重会造成痴呆,四名经营者出庭受审

过量“加料”,油条铝残留量超标

2017年底,南宁市青秀区检察院在分别办理犯罪嫌疑人李某、高某某、黄某某和莫某某等4人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案件中,发现这4起案件均存在食品安全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7年8月起,青秀区某石磨豆浆油条店经营者李某在生产油条过程中,向油条原料中过量添加香甜泡打粉。2017年10月27日起,青秀区某小吃店商铺经营者高某某在生产油条过程中,向油条原料中过量添加食品添加剂硫酸铝铵(又称铵明矾,下同)。2017年10月起,青秀区某豆浆油条商铺经营者黄某某,在生产油条过程中,向油条原料中过量添加食品添加剂硫酸铝铵。2017年9月起,青秀区某生榨米粉店经营者莫某某,在生产油条过程中,向油条原料中过量添加食品添加剂硫酸铝铵。

经检验,涉案4人生产的油条中铝残留量均严重超出国家规定的该类食品铝残留量值。

截至案发,李某、高某某、黄某某、莫某某销售过量“加料”的油条金额分别为9000元、450元、9000元、2.1万元。

侵害了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

经过依法调查,今年7月份,南宁市青秀区检察院向青秀区法院依法提起这4起食药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9月21日,南宁市青秀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南宁市青秀区检察院认为,李某、高某某等4名被告人在油条生产中分别过量添加香甜泡打粉和食品添加剂硫酸铝铵后向市场销售,因消费者流动性强、消费人数较多,这些油条危及消费者身体健康,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其行为不仅触犯了《刑法》规定,还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青秀区检察院对李某、高某某等4名被告人分别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4名被告人分别支付销售价款10倍的赔偿金,李某和黄某某分别为9万元,高某某为4500元,莫某某为21万元,并在南宁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4名被告人均认罪,法院将择期宣判

在当天庭审中,双方围绕被告是否侵害公共利益、如何承担民事责任等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

在庭审中,青秀区检察院王运华检察长作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发表了陈述意见。王运华检察长表示,虽然在刑事案件中,已对4名被告人的行为进行了定性和量刑建议,但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对不少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侵害,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该院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是维护社会公益的一种方式,更是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破坏者的警示。

当天,这4起案件庭审均已结束。当天,被告人李某已认罪认罚,其亲属代其足额支付赔偿金;被告人高某某认罪认罚;被告人黄某某及莫某某均认罪。

南宁市青秀区法院将择期进行宣判。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 卢荻 通讯员 李杰欣 邓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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