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5 天津落實健全統一司法鑑定管理體制改革方案的 “三大亮點”!

天津市委市政府印發改革實施方案

深入落實健全統一司法鑑定管理體制改革部署

2018年5月26日,天津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正式印發《關於健全統一司法鑑定管理體制的實施方案》。這是天津市貫徹落實中辦國辦《關於健全統一司法鑑定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的具體舉措。

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實施意見貫徹落實工作,市委、市政府領導同志在相關會議上就深入推進天津司法鑑定管理體制改革作出重要指示。天津市司法局牽頭推進貫徹落實工作,成立了局主要負責同志為組長的工作領導小組,召開由市高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等15家單位參加的推動會,先後三次徵詢各相關單位意見,吸納律師和司法鑑定人意見。經天津市委政法委司法體制和社會治理改革專項小組會議同意後,報請十一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審議《關於健全統一司法鑑定管理體制的實施方案(代擬稿)》。天津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於2018年5月26日正式印發。

《實施方案》包括總體要求、健全完善統一管理制度、保障鑑定客觀公正、加強監督管理、加大行業發展保障力度、加強組織領導六個方面內容。

★主要有三大亮點:

√ 一是覆蓋全面,將市高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等15個單位作為落實責任單位列入《實施方案》;

√ 二是重點突出,《實施方案》堅持以法治、保障、監管、發展為核心,明確提出完善司法鑑定管理與使用銜接、加大政府支持和科技支撐、強化事中事後監管與行業自律等要求,特別是將推進司法鑑定地方立法和依法下放管理權限以及加強登記准入、嚴格監督管理等工作納入其中,切實明確了工作思路和方向;

√ 三是措施明確,《實施方案》明確了各相關單位推動司法鑑定行業發展的具體措施和分工安排,既有宏觀指導性,又有現實可操作性。

目前,天津市正以《實施方案》印發為契機,積極做好貫徹落實中辦國辦實施意見的各項工作,推動司法鑑定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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