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2 【乾貨】移民美國前資產和稅務籌劃,來自律師的專業建議!

中美法律體系有諸多差異,高淨值家庭和個人在專業人士的指導下進行移民美國前的資產和稅務籌劃是必要之舉。部分家庭和個人在移民美國時往往擁有相當多的個人資產,可能在國內還有持續的收入。如果不瞭解美國稅法的複雜性,優先做好資產和稅務籌劃,將會面臨巨大的風險。美國對其稅務居民

全球範圍內的收入都要徵稅。很多新移民知道拿到美國綠卡之後要在美國報稅,如EB-5投資移民取得了臨時綠卡時,就是美國合法永久居民,必須按照稅務居民身份報稅。此外,實際居留美國的時間超過了183天的外籍人士,也有可能被視為美國稅務居民,如:持有L1、H-1B等工作簽證甚至持B1/B2旅遊簽證的外籍人士。

在美居留天數的具體計算方式為:

3年內在美居留天數=本年度在美的全部天數 + 去年在美停留天數的1/3 +前年在美停留天數的1/6。

【乾貨】移民美國前資產和稅務籌劃,來自律師的專業建議!

稅務規劃

Tip

為了避免被當作美國稅務居民徵稅,外籍人士需要特別注意在美停留時間。律師建議,移民前每年在美國的居留天數最好不超過121天,避免綠卡取得前成為稅務居民。目前移民排期比較長,有些人在取得綠卡之前已經在美國進行投資、開公司、購置房產等,這時很容易忽略在美停留時間而被視為美國稅務居民。建議此類人士提前和專業的律師和會計師進行溝通,避免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成為稅務居民、甚至違反美國稅法。


移民美國前應做好哪些資產和稅務規劃?

1. 選擇收入相對較低、資產相對較少的一方作為綠卡申請人

綠卡申請前,建議和律師充分溝通,在夫妻雙方中選擇收入相對較低,資產相對較少的一方進行綠卡申請。通過這種方式,另一方在美國境外的資產可免於被美國政府徵收海外所得稅。比如,如果某家庭的主要經濟來源為丈夫,或丈夫在國內運營有較高盈利的公司,那麼建議妻子或子女申請綠卡,可以避免以丈夫名義申請時鉅額收入可能需要繳納美國所得稅,也可以避免海外實體資本的申報。當然,如果綠卡申請人在美國境外持有一定資產(包括銀行存款、公司股份、金融賬戶等),需要依照法律向美國國稅局披露進行披露。

2. 移民前對資產類型進行置換

近年來美國推出了FATCA條款,要求美國公民和綠卡持有人上報在美國境外所擁有的資產。資產申報要求申報的內容包括:

1)海外金融機構中的金融賬戶;

2)雖然其資產不在海外金融機構中,但持有者用於投資的如下金融財產:

a.非美國公司發行的股票或其他證券;

b.任何在海外實體中的資本;

c.任何由海外實體作為發行方或交易方的金融產品或合同

海外資產申報的資產價值是按照買入時的成本價進行計算的,如果僅僅是持有資產,並不需要在美國和中國雙重納稅。然而,如果資產升值產生了變現收入,那這些收入就需要報稅。因此,您需要避免成為美國稅務居民後在美國境外獲得高額收入。如果您有大額金融資產,可以在移民前置換一些成為類似投資房的固定資產。比如說,您的金融資產買入時市值只值20萬美金,持有多年,到今年已經升值至50萬美金。如果您在辦理移民後變現這筆資產,您申報海外資產的成本是20萬美金,盈利的30萬美金就成為了當年需要在美國納稅的收入。反之,如果您在移民前把這筆資產變現,轉而買了一處房產,資產總額還是50萬美金,但是在移民後申報海外資產時,您的資產成本就變成了50萬美金,雖然收入一樣增加了,但由於沒有產生盈利,不需要交稅。而如果您持有的金融資產同時有盈利部分和虧損部分,可以考慮變現一些盈利,在移民時只持有虧損資產,這樣您在美國需要雙重納稅的收入就會降低不少。具體的資產類型置換方案建議您在移民前諮詢專業的律師和會計師。

3. 利用外國人境外贈與免稅額

如果在移民前沒有置換或變賣部分資產,可以贈與非美國稅務居民的親屬,在移民後有需求時,通過贈與方式將資產收回。外國人(非美國居民)贈與美國人的境外資產(比如從美國境外,如大陸和香港,向美國境內的親屬匯款贈與;比如贈與其在中國的房產),完全不需要繳納美國遺產/贈與稅的,收到贈與的美國親屬或者朋友也不會因此而需要繳納所得稅或者贈與稅。美國稅務居民在一年內收到的境外贈與總額達到10萬美元時,他/她需要在申報個人所得稅的時候同時向稅務局做申報這些贈與,但這不會增加他/她的稅負。

4. 瞭解遺產稅相關規定,及早進行稅務籌劃

美國的遺產稅門檻較高,2018年美國居民每人有11,180,000美元終身免稅額度,夫妻兩人總資產要超過1000萬美元則需要繳納遺產稅。這其中,聯邦稅的稅率是40%。但是,如果是非美國居民,則只有6萬美元遺產稅免稅額。如果在移民美國前如果擁有大額資產,建議諮詢專業的律師和會計師,通過設立生前信託、遺囑、基金等合理合法的方式,減少繳納大額遺產稅。

【乾貨】移民美國前資產和稅務籌劃,來自律師的專業建議!

美國移民規劃

移民美國後應避免哪些行為?

1. 資產轉移

很多新移民不瞭解美國的稅務情況,害怕成為美國稅務居民後所有的資產都要交稅。因此,提前將自己名下的財產轉移至親朋好友那裡,登陸美國後再通過其他方式將自己的資產轉移至美國,以為能夠繞開美國的稅務。經常出現一些新移民在登陸美國後幾乎一無所有,也沒有任何收入來源,但是卻在美國購置豪宅、大量消費,結果被美國國稅局盯上,質疑資金來歷不明而調查,反而面臨嚴重的財產損失。

新移民需要注意,剛到美國第一年的資產申報非常重要,需要如實申報海外資產,新移民所申報的資產並不需要在美國交稅,資產產生的收益部分才需要交稅。通過上述資產類型進行合理置換,收益金額一般不會太高,還可以通過其他方式抵免。但是如果國稅局發現新移民有未申報的收入或未申報的國外金融賬戶,將面臨嚴重後果。這些後果可能不只是補繳額外的稅金,還可能包括高額罰金,利息,罰款甚至入獄。

Tip:新移民何時需要開始報稅?

根據美國稅務規定,新移民在登陸後的第一次報稅時間是成為美國稅務居民後的第二年。即對於大多數客戶,如果2018年12月31日前登陸,那麼他需要在2019年4月15日之前報稅;如果2019年1月1日後登陸,那麼他不需要在2019年報稅,第一次報稅時間為2020年4月15日之前。如果有特殊情況導致無法按時報稅,可能可以延期6個月到10月15號再申報。

2. 亂用贈與

如上文所述,中國新移民可以通過贈與的方式從中國向美國匯款或贈與資產,不會產生贈與稅(超過100,000美金,需要向國稅局申報)。但是中國人頻繁使用贈與的方式,已經引起了美國國稅局的注意。一般而言,合理的贈與往往不會有太大問題,如:中國父母通過贈與現金的方式為在美國的子女支付房產首付款。如果是假借贈與的名義轉移大量資產,一旦被國稅局發現,可能會面臨嚴重的後果。因此建議在操作贈與前諮詢有豐富經驗的律師和會計師。

3. 無專業稅務籌劃

針對稅務問題,新移民往往並不是聽取專業人士的意見,而是身邊親朋好友的非專業建議。事實上,美國稅務制度複雜,並且經常變化,新移民應該聽取專業人士的意見,合理合法地做好資產配置和稅務籌劃,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財務損失。此外,新移民進行稅務規劃的時間也儘量提前,因為一部分資產的處置可能需要一定的時間。

MT律所提醒您,新移民應避免盲目聽信他人經驗,作出錯誤的判斷,引發嚴重的後果。事實上,每個家庭的收入和資產不同,需要根據具體情況由專業人士進行籌劃;一些美國稅務的規劃還可能會涉及到移民法、公司法、資產傳承等方面專業意見和指導。

作者:MT律師事務所是一家擅長移民法房地產法稅法商法資產傳承知識產權法的綜合性律師事務所,由具有豐富中美法律實踐經驗的中美資深律師創辦。總部設於美國馬薩諸塞歷史名城萊剋星頓,並在波士頓市中心、紐約洛克菲勒中心、舊金山、洛杉磯、北京、上海設有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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