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6 執行事務專人辦 霍山這項改革效果怎麼樣

執行事務專人辦 霍山這項改革效果怎麼樣

霍山法院執行事務中心工作人員正在為申請人辦理立案手續。 胡厚進 攝

執行難常常是“雙面”的。當事人為了案件執行,跑法院“跑斷腿”,有時還找不到法官;法院執行難在人難找、物難尋,尤其是辦案壓力大的執行法官,還要面對瑣碎繁雜的執行事務,消耗有限精力,影響執行效率,且不被當事人理解。

針對這些難題,安徽省霍山縣人民法院堅持需求導向、問題導向,成立了執行事務中心(團隊),實現執行工作分段集中節約高效運行,為申請人提供更加便捷服務,既為執行法官減負,提高執行效率,又規範執行行為,提升執行質效。

一站式,服務更便捷

2018年4月,霍山縣法院成立了執行事務中心(團隊),與執行指揮中心、執行實施團隊,組成執行工作“鐵三角”。在訴訟服務中心專設執行事務中心窗口,向當事人提供執行立案、諮詢接待等“一站式”服務。當事人到窗口申請執行,工作人員會集約辦理權利義務告知、釋明執行風險、登記財產線索、製作首次執行筆錄、送達制式文書等事務性工作。

執行立案後,事務中心立刻啟動網絡查控,全面查詢被執行人銀行存款、車輛信息等財產線索,並將查詢的被執行人財產狀況及其他關鍵流程節點信息,及時通過電子短信方式推送給申請人,確保申請人全面瞭解案件辦理進程,減少因不知情而對法院產生不滿情緒。努力讓申請人“最多跑一次”,免去奔波之苦。

經常到法院辦理執行事務的霍山某銀行職員汪先生感受最深。他說:“以前,我們來法院申請執行,立案、拿相關文書、作筆錄、詢問案件進展、查詢結果等等,要跑好多趟。有時候來了,法官又出去執行了,白跑一趟。自從有了執行專窗,所有事務‘一站式’辦理,真是省心多了。”

方便、快捷、高效,還體現在申請人向法官提供被執行人信息。

“楊法官,我是朱文娟,王祥今天回老家了,你們趕快去找他,不然他明天一早就走了。”今年2月2日,執行局副局長楊勁松接到申請人的電話。楊勁松很納悶,他手頭並沒有這位申請人的案件。他立即率幹警驅車前往,成功將王祥帶回法院。因缺乏還款誠意,法院對王祥採取司法拘留。次日,王祥家人將執行款送到法院,案件順利執結。

原來,申請人朱文娟與被執行人王祥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就是2月2日立案的。立案後,申請人收到了法院推送的信息,告知其承辦法官楊勁松聯繫方式等信息。當天傍晚,朱文娟發現王祥突然返鄉,趕緊按信息上的聯繫方式聯繫執行法官。此時,楊勁松還未收到執行事務中心移交的材料。申請人第一時間獲得執行法官的聯繫方式,第一時間與法官聯繫,法官第一時間採取執行行動,案件順利執結。

集約化,執行高效率

面對執行案件逐年攀升,而執行人力資源有限,如何才能破解案多人少的困局?

“我們成立執行事務團隊的主要初衷就是為了提高執行效率,讓有限的人辦更多的事務。”該院院長桂雲峰說,“事務中心主要從兩方面緩解辦案壓力,一方面對案件進行繁簡分流,另一方面集中辦理事務性工作,讓法官專心辦案。”

據桂雲峰介紹,該院對所有新收的執行案件,先由執行事務中心進行繁簡分流,實行繁案精執、簡案快執。對執行保全案件中的如凍結、扣劃等程序,由事務中心即時處理。目前,執行事務中心共有4人,2名法官助理、1名法警和1名書記員。其中1名法官助理和法警專門從事執行保全事宜。保全案件立案後直接流轉給他們,確保保全的及時性、有效性,為案件執行打好基礎。專人辦理保全案件後,分流了部分案件,有效緩解執行法官辦案壓力。

值得一提的是,該院執行事務中心對案件的繁簡區分,並不簡單地依據案件類型、標的大小來劃分,而是根據是否需要適用特殊的執行方式、強制措施等標準來劃分。如標的額很大但通過網絡查詢有存款可以直接扣劃的案件,即為簡案;標的額小但需要線下查人找物、拘留、騰退等案件,即為繁案。對複雜案件,事務中心再通過對事項相同、地點相近等因素進行整合。對被執行人相對集中區域,由執行實施團隊適時利用突擊執行、集中執行等方式,最大限度優化執行資源配置。2018年9月,執行事務中心對立案數據進行分析後,執行實施團隊對被執行人同在一個鄉鎮的60件系列案件進行集中攻堅執行。短短6個工作日執結57件案子,執行到位標的額287萬餘元。

事務中心成立以前,像網絡查控,執行通知書、財產報告令、風險告知書等文書的製作與送達,自動履行案款的認領與發放等一系列事項均由執行法官自行完成,耗費大量的時間與精力,致使結案用時過長。事務中心成立後,這些事務性工作均由事務中心集約辦理完後,再流轉到執行法官手中。

“事務中心不僅分擔了一大部分瑣事,為法官減負,而且成為執行大數據信息平臺,實施團隊的主要精力用於拘留、強制騰退等強制執行實施,專攻複雜疑難案件。”該院執行局局長張正超說。同時,集約的好處還在於統籌時間安排,每個人各司其職、有條不紊地完成各自事項,執行效率進一步提升。

據介紹,2017年,該院執行結案平均用時180.22天。2018年執行事務中心設立後,該院法定期限內結案率為97.23%,結案平均用時為82.63天,平均執行時間縮短了54.15%,真正實現了執行工作的集約化、高效化。

規範化,促案件質量

“集約辦理執行事務的結果不僅僅是效率提高,更進一步規範了執行行為,提高了司法公信力。”該院副院長儲成爐說。

在成立執行事務中心之前,執行幹警各自負責自己承辦案件的流程節點把控,經常會疏忽忘了或者超期,造成執行信息的不規範。現在,網絡查控、文書製作、銀行存款查扣等一般程序化節點,由執行事務中心按照規範要求統一快速辦理,再流轉下一環節至實施團隊,有效避免超期問題發生。同時,信息化系統設置了執行流程節點,確保執行過程全程留痕、全程公開。上級法院可以抽查監督,申請人也可自主查詢,不僅讓執行工作更加陽光透明,也倒逼執行工作不斷規範。

執行質效考核指標中,有一項為“關鍵節點平均超期數”,2018年以來,該院這一項指標始終為0。

執行事務中心推行分段集約、類案集中執行模式,有效促進執行質效的提高。2018年,該院共受理執行案件1515件,執結1473件(含終本227件),結案率為97.23%,結案標的額13.58億元,執行到位金額5.39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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