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成都:禁止發佈含“新冠肺炎預防、治療”等內容的虛假違法廣告

成都:禁止發佈含“新冠肺炎預防、治療”等內容的虛假違法廣告

四川新聞網成都3月3日訊(記者 李丹)3日,四川新聞網記者從成都市市場監管局獲悉,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成都市市場監管局持續加強廣告監管,保持對虛假違法廣告的高壓嚴管態勢,1月22日至今,共監測媒體廣告139153條次,發現疫情有關廣告線索3條次,立案查處相關案件2件。

據介紹,在四川省啟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應急響應的前兩日,成都市市場監管局就對加強廣告監管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一是要求全市廣告監管部門重點加強涉及“新冠肺炎”商品和服務廣告的監管,按照“分工負責、及時報告、加強預防、快速反應、依法處置”原則,強化“一事一報”應急處置機制;二是加強行政指導,發佈廣告審查工作提示,要求廣告經營、發佈單位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加強廣告發布審查,堅決杜絕發佈危害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和影響社會穩定大局的虛假違法廣告。

“我們加大廣告監測力度,第一時間捕捉當前廣告市場存在的問題,強化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加強預警研判,促使監管關口前移,提升監管工作效率。”該局廣告處相關負責人表示, 1月22日至今,共監測傳統媒體廣告130632條次,監測互聯網媒體廣告5453條次,監測戶外廣告媒體3068條次,發現疫情有關廣告線索3條次。

針對發現的涉嫌違法廣告線索分類處置,有效提升了廣告監管的精準度和有效性。1月22日監測發現“XX牌空氣殺菌電熱片”宣傳“有效殺滅自然菌,預防交叉傳播感染”“空氣殺菌保健康”等內容的廣告,通過核查發現該電熱片具備一定殺滅自然菌的作用,但廣告主無法提供預防交叉傳播感染的證明文件,因此立即要求其停止發佈,避免造成公眾誤解。2月6日,某房地產商通過員工微信朋友圈發佈與疫情信息有關的圖片廣告並被部分網友轉載,目前該案件在查辦中。據介紹,疫情期間共立案查處廣告相關案件2件,均已按照流程依法進行處置。2019年同期共監測傳統媒體廣告112230 條次,立案查處37件,相比去年同期立案數大幅減少。

成都市市場監管局還向全市廣告經營者發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全市廣告人在行動倡議書》,倡議廣告經營者守法經營,宣傳疫情防控知識,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得到了公交、機場、電梯、LED屏等場所的廣告經營者積極響應。

“我們將繼續加大廣告監測監管力度。”該負責人提醒全市廣告經營者和發佈單位,禁止發佈含有涉及“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預防、治療、治癒、偏方”等內容的虛假違法廣告,禁止發佈未經審查或者擅自篡改審查批准內容的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禁止發佈含有涉及“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出售、購買、轉讓”等內容的違法廣告,一經發現,市場監管部門將第一時間責令停止發佈,依法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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