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8 王輝斌:陸羽行年稽考

王輝斌:陸羽行年稽考

王輝斌:陸羽行年稽考

陸羽

被時人與後人稱之為“茶神”或“茶聖”的陸羽,其實也是一位著名的文學家、歷史學家和方誌家。他平生著述數十種,皆因《茶經》三卷而掩之,故後人特別是後世文人知其者不多。有關陸羽的生平事蹟,歐陽修等《新唐書》、辛文房《唐才子傳》等,雖然為之撰寫了小傳,然均十分簡略,以至於自二十世紀五十年代以來,學界鮮有專文論及者。本文茲不揣譾陋,首次以年表的形式,對陸羽的生平事蹟行作一具體察,意在有助於對陸羽其人其事之認識與把握。

王辉斌:陆羽行年稽考

陸羽字鴻漸,一名疾,字季疵,復州竟陵(今湖北天門)人。其生年,陸羽《陸文學自傳》(以下簡稱《自傳》)載雲:“上元辛丑歲,子陽秋二十有九。”[1]“上元辛丑”為上元二年,即公元七六一年,上推“二十有九”,則其生年乃在開元二十一年,也即公元七三三年。其卒年,《新唐書》本傳言“貞元末卒”,按德宗以貞元紀凡二十一年,其之卒當在是年的正月癸巳,蓋因二月順宗即位改元,故貞元實際上只有二十年。所以,“貞元末卒”最遲也只能是在貞元二十年。本行年即據此而考述之。

唐玄宗開元二十一年癸酉(七三三) 一歲

羽本為棄嬰,為竟陵僧陸公所收養,遂以陸為氏,並育為弟子。

趙璘《因話錄》卷三商部下雲:“竟陵龍蓋寺僧,姓陸,於堤上得一初生兒,生育之,遂以陸為氏。”[2]李肇《唐國史補》卷中雲:“竟陵僧有於水濱得嬰兒者,育為弟子。稍長,得蹇之漸,繇曰:‘鴻漸於陸,其羽可用為儀。’乃令姓陸名羽,字鴻漸。”[3]計有功《唐詩紀事》卷三雲:“初,竟陵禪師智積得嬰兒於水濱,育為弟子。”[4]

上述三書所載,均言陸羽為一棄嬰,後為竟陵僧陸公所拾之並從其姓,然《自傳》所載卻與此異:“陸子名羽字鴻漸,不知何許人也。……始,三歲煢露,育乎竟陵大師積公之禪院。”《自傳》為陸羽所撰,其言三歲時為竟陵禪師“積公”(而不是“陸僧”)所收育,自當較三書之載為可信。另外,據戴叔倫《贈陸三》、顏真卿《水堂送諸文士戲贈潘丞聯句》詩注,以及岑仲勉《唐人行第錄》可知,陸羽在諸從兄弟中排行第三,則陸羽之為棄嬰說乃屬可疑。又周願《牧守竟陵因遊西塔著三感銳》一文有云:“羽之出處,無宗枋之籍,始自赤子,泊乎冠歲,為竟陵……之所生活。”[5]此為“冠歲”,又與《自傳》異。竟陵禪師智積其人,贊寧《宋高僧傳》卷一《唐京兆大薦福寺義淨傳》、卷二十二《大宋魏府卯齋院法園傳》略有所涉及,綜之為:武則天長安元年前後,曾參與義淨禪師在長安翻譯經的工作,修行頗高,為沙門所重,故後人有“從願海而起事,元惟智積”的讚語。其駐錫竟陵龍蓋寺,當在開元初年,而收養陸羽,則乃在陸羽三歲時的開元二十三年。

天寶元年壬午(七四二) 十歲

在竟陵龍蓋寺從智積禪師初習文,未幾,禪師要其削髮為僧,改習佛經,陸羽拒之,被罰做寺內各種勞務。

《自傳》雲:“自幼學屬文,積公示以佛書出世之業,子答曰:‘終鮮兄弟,無復後嗣,染衣削髮,號為釋氏,使儒者聞之,得稱為孝乎?羽將授孔聖之文,可乎?’……公執釋典不屈,子執儒典不屈。公因矯憐無愛,歷試賤務,掃寺地,潔僧而,踐泥淤牆,牧牛一百二十蹄。”儘管如此,但陸羽仍堅持習讀儒家之典,孔聖之文,後為智積禪師所知,令其在寺內“芟剪榛莽”,並“以門人之伯主焉”。而“主者”動不動就“鞭其背”,直至“折其楚乃釋”,於是,陸羽遂“舍主者而去,卷衣詣伶黨”,開始了他的戲劇表演生涯。

以上諸事,非在一年,然確求之又不可得,姑一併暫繫於是年,以俟智者。又李昉等《文苑英華》與明清時期的各種《天門縣誌》所著錄之《自傳》,“自幼學屬文”,大多作“九歲學屬文”,則上述諸事繫於是年者,大抵不誤。

天寶五年丙戊(七四六) 十四歲

因不從“積公示以佛書出世之業”,乃卷衣詣伶黨,並著《謔談》三篇。

《自傳》雲:(陸羽)“因倦所役,舍主者而去,卷衣詣伶黨,著《謔談》三篇。以身為伶正,弄木人假吏藏珠之戲。公追之曰:‘念爾道喪,惜哉!吾本師有言,我弟子十二時中,許一時外學,令降服外道地也。以我門人眾多,令從爾所欲,可捐樂工書。’”《新唐書》本傳載陸羽“一名疾,字季疵”者,或即其在“伶人黨”中所改名否?

據段安節《樂府雜錄·俳優》、範攄《云溪友議》等材料記載,陸羽在“伶黨”中所飾演者,乃參軍戲中之“陸參軍”,且影響甚大,以至於女藝人劉採春因“善弄陸參軍”而名重當時,詩人元稹曾以詩讚譽之,《元稹集》有《贈劉採春》七律一首,即可為證。

天寶六年丁亥(七四七) 十五歲

在“伶人黨”中,為以河南尹貶竟陵(今湖北天門)太守的李齊物的賞識,並親授詩集,得以入文學之正途。後隱火門山,以攻讀為業。

《自傳》雲:“天寶中,郢人酺於滄浪,邑吏召子為伶正之時,時河南尹李公齊物黜守見異,提手撫背,親授詩集,於是漢沔之俗亦異焉。”又《新唐書》本傳雲:“天寶中,州酺,更置羽伶師,太守李齊物見,異之,授以書,遂廬火門山。”

李齊物被貶事,司馬光《資治通鑑·唐紀》有載:“(天寶五載)秋七月……將作少匠韋蘭、兵部員外郎韋芝為其兄堅訟冤,且引太子為言。上益怒,太子懼,表請與妃離昏,乞不以親廢法。丙子,再貶堅江夏別駕……李林甫因言堅與李適之等為朋黨,後數日,堅長流臨封,適之貶宜春太守……河南尹李齊物貶竟陵太守。”[6]李齊物七月既被貶,則其到竟陵當在冬末歲初之際。又《顏魯公文集》卷六《李齊物神道碑銘》有云:“屬左相李公適之、尚書裴公寬、京兆尹韓朝宗與公為飛語所中,公遂貶竟陵郡太守。時陸羽鴻漸隨師郡中,說公下車召吏人戒之曰:‘官吏有……不修者,僧道有戒律不精者,百姓有泛駕蹶弛者,未至之前,一無所問,而今而後,義不相容。’數年間,一境大變,熙然若羲皇之代矣。”[7]陸羽是時能以區區十四歲之童,而“說公”,讓李齊物“下車召吏人戒之”,既見出其才幹之非同一般,又表明了李齊物對其之賞識與器重。

[辨識]對於上述諸事,傅璇琮主編《唐才子傳校箋·陸羽》認為乃在天寶五載,乃誤。考《新唐書·玄宗紀》雲:“六載正月……丁亥,享於太廟。戌子,有事於南郊,大赦,流人老者許致仕……賜文武官階……民酺三日。”以此勘之《自傳》,知“郢人酺於滄浪道”者,乃在天寶六年春。而李齊物當時見陸羽而“異之”者,表明陸羽與其皆“隨師郡中”。換言之,李齊物天寶五載七月被貶竟陵太守,約冬十一月到任,第二年正月,太赦天下,賜“民酺三日”,在“邑吏召子為伶正之時”,乃與“伶正”陸羽相識,繼而則是“提手撫背,親授詩集”,並“負書於火門山鄒夫子別墅”。所以,“郢人酺於滄浪”,陸羽為邑吏召為伶正,李齊物之於陸羽“提手撫背,親授詩集”等,乃均發生於天寶六載春,而非天寶五載。

又,“火門山”即天門山。《大清一統志》卷二六五《安陸府·山川》一雲:“天門山,在天門縣西五十里,一名火門山。”[8]在火門山期間,據《茶經》“一之源”、“二之具”、“六之飲”等章節記述,陸羽曾出遊荊、峽、巴、歸一帶,但確時無考。

天寶十一年壬辰(七五二) 二十歲

是年夏,崔國輔貶竟陵司馬,陸羽與之交遊三年,過從甚密。

《自傳》雲:“屬禮部郎中(應為“員外郎”之誤)崔公國輔出守竟陵郡,與之遊處,凡三年。贈白驢、烏幇牛各一頭,文槐函一枚。白驢、烏幇牛襄陽太守李憕見遺,文槐函故盧黃門侍郎所與。此物皆己之所惜也,宜野人乘蓄,故特以相贈。”《唐才子傳》卷三《崔國輔》所載與此同。

按崔國輔,兩《唐書》無傳。《新唐書·藝文志》於《崔國輔集》下有注云:“從王鉷近親,貶竟陵郡司馬。”常袞《御史大夫王鉷墓誌》雲:“時佐輔陳希列忌公有宰相器,憂在移奪,又相國忠與公權勢相傾,勢不兩立。會有兇人邢宰聚奸黨於長安里舍中,公以京輔尉之卒逮捕悉擒,詔公與廷尉雜理,而希烈洎國忠使法吏,以牘背喻風指於兇首,引公愛弟銲連坐,公具表其狀,請自拘於司,敗,上以罪不相及,猶遺使慰厚之。而沉猜罔上者,官白而下其書。舊制,大臣不對理陳冤。天寶十一年四月十三日……北面拜跪而自裁。”[9]王鉷之卒既在天寶十一年四月,則崔國輔坐其“近親”而貶竟陵司馬,亦當在是時前後。三年後,崔國輔任滿即別,贈陸羽白驢等物以示紀懷。而從“宜野人乘蓄”句推敲,知陸羽是時亦欲外出。按烏幇牛乃古代的一種交通工具,日可行三百餘裡。《爾雅·釋畜》載其出自交州徐聞縣。

唐肅宗至德元年丙申(七五六) 二十四歲

安史戰亂期間,南下吳會,與釋皎然為緇素忘年之交,先後作《四悲詩》、《天之明賦》,以紀當時之事況。

《自傳》雲:“洎至德初,秦人過江,子亦過江,與吳興釋皎然為緇素忘年之交……自安祿山亂中原,為《四悲詩》,劉展窺江南,作《天之明賦》,皆見感激當時,行哭涕泗。”

安祿山起兵亂唐,始於天寶十四載十月,翌年六月即陷長安,七月,太子李享即位靈武,改元至德。是時關中士大夫多渡江南下,故陸羽用以“秦人過江”比之。陸羽隨眾南渡,輾轉越中,於吳興與皎然結識。皎然其人,《宋高僧傳》卷二十九有傳,平生與陸羽交遊甚密,酬唱亦多。

《唐才子傳》卷四《皎然》有云:“與靈徹、陸羽同居妙喜寺。羽於寺旁創亭,以癸丑歲癸卯癸亥日落成,湖州刺史顏真卿名以‘三癸’,皎然賦詩,時稱三絕。”[10]又李肇《唐國史補》雲:“異日在他處聞禪師去世,哭之甚哀,乃作詩寄情,其略雲:‘不羨白玉盞,不羨黃金壘,亦不羨朝入省,亦不羨暮入臺。千羨萬羨西江水,曾向竟陵城下來’。”竟陵禪師之卒年,因資料無徵,不可考究,其雲“異日在他處“,或指安史亂期陸羽避亂南下之際,姑暫繫於是年。

上元元年庚子(七六○) 二十八歲

結廬湖州苕溪之濱,或閉門讀書,或獨行山野,興盡而還,人稱“今之接輿”。

《自傳》雲:“上元初,結廬於苕溪之濱,閉關讀書,不雜非類,名僧高士,談宴永日。常扁舟往來山寺,隨身惟紗巾、藤鞋、短褐、犢鼻。往往獨行野中,誦佛經,吟古詩,杖擊林木,手弄流水,夷猶徘徊,自曙達暮,至日黑興盡,號泣而歸,故楚人相謂,陸子蓋今之接輿”

“上元”為唐肅宗年號,凡兩年(七六○一七六一),則“上元初“所指當為上元元年。劉展窺江南,據《資治通鑑·唐紀》載,知事在上元元年十一月,翌年正月於揚州伏誅。陸羽《天之未明賦》,當即作於是年前後。而以此推之,又可知陸羽於上元元年隱湖州苕溪之前,足跡曾至維揚(今江蘇南京、揚州)一帶。

是年,《陸文學自傳》成。又是年及是年前,陸羽已先後完成了《君臣契》三卷、《源解》三十卷、《江表四姓譜》八卷、《南北人物誌》十卷、《吳興歷官記》三卷、《湖州刺史》一卷、《茶經》三卷、《占夢》三卷,計八種共六十一卷著述。以上諸著述,均為《自傳》所載。又《自傳》文末有云:“上元元年辛丑歲,子陽秋二十有九日。”這一時間所暑,應為陸羽撰《自傳》的時間,而《陸文學自傳》這一題目,顯為後人所加,蓋因陸羽奉詔入京“拜太子文學”,乃在大曆十四年(詳下)。

唐代宗永泰二年丙午(七六六) 三十四歲

李季卿宣尉江南,召與論茶,著《毀茶論》。李棲筠牧常州,與之交遊。自湖州至維揚與皎然相遇於蘇州,並同遊無錫等地。

辛文房《唐才子傳》雲:“初,御史大夫李季卿宣尉江南,知羽,召之,羽野服挈具而入。李曰:‘陸君善茶,天下所知,揚子中冷水,疊殊絕。今二妙千載一遇,山人不可輕失也。’茶畢,命奴子與錢。羽愧之,更著《毀茶論》。”[11]《封氏聞見記》雲:“御史大夫宣慰江南,至臨淮縣館……既到江外,又言鴻漸能茶者,李公復請為之。”[12]《新唐書》本傳所載略同。

李季卿以御史大夫宣慰江南,史無明載。考《冊府元龜》卷六五八有云:“李季卿代宗永泰中,為吏部侍郎兼御史大夫,奉命江南、江淮宣慰。”[13]唐代宗李豫以“永泰“紀元凡兩年,“永泰中”當為永泰二年,也即大曆元年(是年十一月改元)。又封演《封氏聞見記》所云“既到江外”之“江外”,勘之張又新《煎茶水記》,知所指乃為維揚。《煎茶水記》有云:“代宗朝李季卿刺湖州,至維揚,逢陸處士鴻漸,李素熟陸名,有傾蓋之歡,因之赴郡,抵揚子驛。”[14]

又,周高起《洞山界茶系》開首有云:“唐李棲筠守常州日,山僧進陽羨茶,陸羽品為芬芳冠世,可供上方,遂置茶於罨畫溪……許有轂有詩:‘陸羽名荒舊茶譜,卻教旭羨置郵忙’。” [15]則陸羽曾一度至常州、陽羨。李棲筠出鎮常州,《新唐書》本傳有載雲:“元載忌之,出為常州刺史。”同書《宰相表》(中)寶應元年內亦云:“建辰月戌申,(蕭)華為禮部尚書,戶部侍郎元載中書平章事。”李棲筠為元載所忌,當在寶應元年前後,而陸羽在常州與其相過從者,亦當在是時。又皎然《訪陸處士羽》詩云:“太湖東西路,吳主古山前,所思不可見,歸鴻自翩躚。”其《往丹陽尋陸處士不遇》詩又云:“遠客殊未歸,我來幾惆悵。叩關一日不見人,線屋寒花笑相迎。”據此二詩可知,陸羽自湖州到維揚後,皎然曾一路尋訪,二人終於在蘇州相遇,同遊無錫,皎然因之賦《同李司直題虎丘寺兼留諸公與陸羽之無錫》以紀之[16]。

以上諸遊蹤,均當在永泰二年前後,但確時難考,茲暫繫於此。

大曆五年庚戌(七七○) 三十八歲

與皎然、皇甫冉等吳中友人相別後,往越依鮑防。

《唐才子傳》雲:“時鮑防尚書在越,羽往依焉,冉送以序曰:‘君子究孔釋之名理,窮歌詩之麗則。遠墅孤島,通舟必行;魚梁鉤磯,隨意而往。夫越地稱山水之鄉,轅門當節鋮之重,鮑候知子愛子者,將解衣推食,豈徒嘗鏡水之魚,宿耶溪之月而已’”。

《唐才子傳》此段文字,乃節錄於皇甫冉《送陸鴻漸赴越》詩序。此序為《全唐詩》卷二○五所載,其中有云:“君自數百里訪予,羈病牽力迎門,握手心喜。”皇甫冉的生平,傅璇琮《唐代詩人叢考》有《皇甫冉皇甫曾考》專文考證[17],綜之為:天寶十五載登第,至德間調無錫尉,廣德二年前後在洛陽王縉幕府為掌書記,大曆二年入朝,四年至五年奉使江表,省家還丹陽,旋卒。由此合勘陸羽行蹤,知陸羽“自數百里”訪皇甫冉,乃在大曆四年至五年之間。是時,冉已奉使江表,省家還丹陽,正染疾家中,故其在《送陸鴻漸赴越並序》中乃有“羈病牽力迎門,握手心喜”云云。

鮑防任職越中,穆員《工部尚書鮑防碑》有載:“光弼上將薛兼訓專征之命於東越,掇公介之……令必公口,事必公手,兵兼於農,盜復於人。是時,中原多故,賢大夫以三江五湖為家,登會稽如鱗芥之集淵藪,以公故也。徵拜尚書郎,優遊公卿間。”[18]據吳廷燮《唐方鎮年表》卷五,知薛兼訓為浙東觀察使在寶應元年。又據劉昫等《舊唐書·代宗紀》,知薛兼訓由“浙東”轉牧幷州在大曆五年秋七月,則鮑防被“掇”而“介之”於薛兼江東幕府即在此時。又據歐陽修等《新唐書·鮑防傳》、錢大昕《二十二史考異》,以及穆員是《碑》可知,薛兼訓北還後,鮑防仍留在越中,約一年後才徵拜尚書郎入朝。大曆十一年薛兼訓病故,鮑防代其職。此則表明,陸羽在鮑防處,最多隻有一年左右的時間。詩人劉長卿自南巴北返後,亦在是地漫遊,並與鮑防過從一時,其集中的《上巳日越中與鮑侍郎泛舟耶溪》詩,即寫於是時。劉長卿與陸羽相識,亦在是時,劉長卿集中之《送陸羽之茅山寄李延陵》一詩,即可證之。而據劉長卿是詩又可知,陸羽屆時將離越赴茅山。

大曆九年甲寅(七七四) 四十二歲

在湖州與顏真卿、張志和等人過從,並唱和《漁父詞》於一時。

李肇《唐國史補》卷中有云:“(陸羽)與顏魯公厚善,及玄真子張志和為友。”又《唐才子傳》卷四《皎然》有云:“與靈徹、陸羽同居妙喜寺。羽於寺旁創亭,以癸丑歲癸卯癸亥日落成,湖州刺史顏真卿名以‘三癸’,皎然賦詩,時稱三絕。”又李昉等《太平廣記·玄真子》雲:“真卿為湖州刺史,與門客會飲,乃唱和為《漁父詞》,其首唱即志和之詞……真卿與陸鴻漸、徐士衡、李成鉅,共和二十首,遞相誇賞。”[19]又明人唐樞《湖州府志》卷九十三引葉夢得《石林詩話》雲:“唐詩僧皎然居湖州妙喜詩……顏魯公守時,與張志和、陸鴻漸皆為客。”[20]以上諸材料之所載,均指陸羽大曆八年至十二年期間在湖州與顏真卿人相過從事。

顏真卿牧守湖州,據留元剛《顏魯公年譜》[21],知在大曆八年正月到任,十二年四月入朝,中間凡四年。陸羽與其之交遊,可則一斑。又陸羽在湖州期間,還先後與李季蘭、耿韋、權器、潘述、柳中庸、湯清和、李觀、劉全白、吳筠、顏須、韋介、裴幼清、陸士修、楊凝、左輔元、楊憑、劉茂、範縉、楊德元、魏理、張薦等數十人唱和交遊。前引周願《牧守竟陵因遊西寺塔著三感說》中所謂“天下賢大夫,半與遊之”云云,即可見其一斑。此外,陸羽在湖州期間,還參與了協助顏真卿編纂《韻海鏡源》一書的工作,對此,《顏魯公文集》卷十二《竹山連句題潘丞書堂》一詩中,有陸羽之所吟:“萬卷皆成帙,千竿不作行” [22]。《韻海鏡源》一書,凡三百六十卷,《新唐書·藝文志》及《代宗紀》均有記載。惟《宋高僧傳》卷二十九作二十卷:“晝(即皎然)與陸鴻漸為莫逆這交,相國於公顓,顏魯公真卿合裨贊《韻海》二十餘卷。”當誤。

大曆十四年已未(七七九) 四十七歲

奉詔入京,拜太子文學。

《新唐書》本傳雲:“久之,詔拜太子文學,徙太常寺太祝,不就職。”《唐才子傳》雲:“有詔拜太子文學。”《唐詩紀事》卷四十陸羽條有“太子文學陸鴻漸”之記載。可見,陸羽是確曾拜太子文學的。然其被詔入朝原因和時間,各書均未明載。

考《登科記考》卷十二於大曆十四年內有云:“六月已亥朔,大赦天下。詔曰:‘天下有才藝尤著,高蹈丘園及直言極諫之士,所在具以名聞。諸色人中有孝悌力田、經學優深、文詞清麗、軍謀宏遠、武藝殊倫者,亦具以名朕。能詣闕自陳者亦聽。仍限今年十二月內到,朕當親試。”[23]而是年,顏真卿正在刑部尚書任中,聯繫到其與陸羽在湖州之交往關係,併合勘《登科記考》所錄之此詔,揣度之,似陸羽之詔拜太子文學,乃為顏真卿薦引所致,時間則即為是年。

又陸羽有《僧懷素傳》一文,記述了顏真卿晚年在長安與懷素再度相聚並討論書學之事,其中稱顏真卿為“顏太師”,頗資對陸羽詔拜文學太子時間之探索。顏真卿拜太子太師,約在建中元年。《舊唐書·顏真卿》雲:“盧紀專權,忌之,改太子太師,罷禮儀使。”《新唐書·德宗紀》雲:“建中二年二月……乙巳,御史大夫盧杞為門下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懷素的再次至長安,或亦因大曆十四年之詔所致,其在長安,當因顏真卿之故,而與太子文學陸羽相過從,陸羽則替其撰寫了上舉之《僧懷素傳》。准此,即可表明,陸羽之晉京,乃確在大曆末,因為若換作他時,陸羽與懷素均無在長安相會之可能。

建中三年壬戌(七八二) 五十歲

應戴叔倫之邀,赴湖南嗣曹王李皋幕府。

權德輿《送陸太祝赴湖南幕同用送字》詩有云:“不憚徵路遙,定緣賓禮生。新知折柳贈,舊侶乘籃送。此去佳句多,楓葉接雲夢。”據傅璇琮《戴叔倫的事蹟系年系作品的真偽考辨》[24]一文所考,知戴叔倫在建中三年十月前,曾供職於嗣曹王李皋的湖南觀察使幕府,而權詩所送,其時即在是年前後。按戴叔倫與陸羽此前即有交往,《全唐詩》卷二七三著錄其《京口送皇甫司馬副端曾舒州辭滿歸東部》一詩,表明戴叔倫在大曆初皇甫曾任舒州司馬時二人即已相識,而陸羽在至德“過江”後亦與皇甫曾過從甚密,今集中有數詩記與陸羽相關往乃可證。以此推之,三人似在舒州(今安徽安慶)曾共聚一時,故戴叔倫才有邀陸羽至湖南幕府事。

貞元元年乙丑(785) 五十三歲

寓居上鐃城北,以植茶為樂,自號東崗子,刺史姚驥欽慕其風,頻訪之。

程肇豐《上饒縣誌·寓賢》雲:“寓居信城北三里,自號東崗子。性嗜茶。環居多植茶,因號茶山。刺史姚驥欽慕其風,頻就訪焉。”[25]《上鐃縣誌》中之“信城”,即信州城,也即信州,治所在今江西上饒。又《上饒府志》雲:“府城北二里,陸鴻漸寓於此,號東崗子。”孟郊《題陸鴻漸上饒新開山舍》雲:“驚彼武陵狀,移歸此巖邊。開亭擬貯雲,鑿石先得泉。嘯竹引清歌,吟花成新篇。乃知高潔清,擺脫區中緣。”[26]據華忱之《孟郊年譜》,知孟郊貞元元年至上饒,則是年陸羽已寓居斯地可知。

[辨識]按上引《上饒縣誌》所提及的刺史姚驥,王象之《輿地紀勝》卷二十作姚欽:“唐太子文學陸鴻漸居於茶山,刺史姚欽多自枉駕。”考《唐會要》卷五九、《冊府元龜》卷一○○,知《紀勝》乃誤。

貞元四年戌辰(七八八) 五十六歲

由信州移居洪州,與刺史蕭瑜、崔載華等人倡和一時,權德輿為之序。

《上饒縣誌·寓賢》又有云:“御史蕭瑜領洪州,羽自信州移至玉芝觀。瑜喜與之倡和,成帙,權德輿為之序。”則陸羽由信州曾一度移居洪州。

權德輿《蕭侍御喜陸太祝自信州移居洪州玉芝觀詩序》有云:“太祝陸君鴻漸,以詞藝卓異,為當時文人,凡所至之邦,必千騎郊勞,五漿先饋。嘗考一畝之官於上饒。時江西上介、殿中侍御公瑜,權領是邦,相得歡甚。會連帥大司憲李公入覲於王,蕭君領廉察留府,太祝亦不遠而至,聲同而應隨故也。侍御唱之,太祝酬之,法曹和之,是三篇也。不可以不紀。”[27]此即為《上饒縣誌》之所本。據吳廷燮《唐方鎮年表》卷五,知李兼為江西觀察使乃在貞元五年至六年間。又權德輿因母喪曾於貞元五年歸潤州,服闕後即在京供職太常博士,則李兼被詔入朝及蕭瑜、陸羽、崔法曹載華三人以詩相送,權德輿為之作序,均在貞元五年前可知。而陸羽之移居洪州,當在貞元四年前後。

權德輿又有《同陸太祝鴻漸崔法曹載華蕭侍御留後說得衛撫州報推事使張侍御卻回前刺史戴員外無事喜而作》三詩[28],據詩題,知當寫於戴叔倫蒙冤昭雪後的貞元五年初。戴叔倫為擾州刺史,始於貞元元年春夏,止於貞元四年四月,貞元五年改容州刺史,同年六月卒。戴叔倫另有《撫州補推昭答陸太祝》三首、《歲除日奉推事使牒追赴撫州辯對留別崔法曹陸太祝處士上人同賦人字口號》四詩,表明他在蒙冤後曾一度在洪州與陸羽等人過從,因“歲除日”“追赴撫州”,才與眾人相別。此則可證,貞元五年初陸羽仍在洪州。

貞元七年辛未(七九一) 六十歲

與友人周願俱為李齊物之子李復從事。

周願《牧守竟陵因遊西寺塔著三感說》雲:“願與百越節使扶風馬公(總),曩昔時俱為南海連率隴西李復從事,公詔移滑臺,扶風公洎予又為幕下賓。從容兩地,七改星火……隴西先人諱齊物,被大德嘗為竟陵郡守,公生於守之日,故名復……願頻歲與太子文學陸羽同佐公之幕,兄呼之。羽自傳竟陵人。當時羽說竟陵風土之美,無出吾國,予今牧羽國,噫,羽之言不誣矣。”[29]

李復為“南海連率”,據李罕《容州刺史李公去思碑》[30]一文,以及兩《唐書·李復傳》,知事在貞元二年八月,貞元八年徵拜宗正卿入朝,十年為滑州刺史、義成軍節度使,十三年五月卒。據此,陸羽與周願貞元八年前在李復幕府供職乃可遽斷。貞元十年,李復為義成軍節度使駐節滑州,周願與陸羽當再度同入其幕府,故《三感說》才有“從容兩地,七改星火”“云云。其離走滑州,大約在貞元十三年五月李復卒後,確時則無考。

貞元二十年甲早(八○四) 七十二歲

關於陸羽的卒年,歐陽修等《新唐書》本傳只雲“貞元末卒”,但“貞元末”並非確指貞元二十年,因之,陸羽究竟卒於“貞元末“的哪一年,則有待考察。研究者一般以貞元二十年為是,茲暫系之,他日若有材料可確證,則據而改之。

註釋:

[1]陸羽《陸文學自傳》,《文苑英華》卷七九三,中華書局一九六六年影印本。又,《文苑英華》卷七九三篇名下無“陸羽”二字,但目錄卻作“陸羽《陸文學自傳》”,此從目錄,特此說明。

[2]趙璘《因話錄》卷三,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七九年版。

[3]李肇《唐國史補》卷中,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七九年版。

[4]計有功《唐詩紀事》卷三,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六五年版。

[5]周願《牧守竟陵因遊西塔著三感說》,《全唐文》卷六二○,中華書局一九八三年影印本。

[6]司馬光《資治通鑑·唐紀》有載,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八七年影印本

[7]顏真卿《李齊物神道碑銘》,《顏魯公文集》卷六,《四庫全書》本,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八七年影印。

[8]穆彰阿等《大清一統志》卷二六五,《四庫全書》本,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八七年影印。

[9]常袞《御史大夫王鉷墓誌》,《文苑英華》卷九四二,中華書局一九六六年影印本。

[10]辛文房《唐才子傳》卷四,《四庫全書》本,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八七年影印。

[11]辛文房《唐才子傳》卷三,《四庫全書》本,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八七年影印。

[12]封演《封氏聞見記》,中華書局一九五八年版。

[13]王應欽等《冊府元龜》卷六五八,中華書局一九六○年影印本。

[14]張又新《煎茶水記》,《說郛》本,中國書店一九八六年影印。

[15]周高起《洞山界茶系》,《粟香山叢書》,清金武祥刻印本。

[16]上引皎然三詩,均見《全唐詩·皎然集》,中華書局一九六○年版。

[17]傅璇琮《皇甫冉皇甫曾考》,《唐代詩人叢考》,中華書局一九八○年版。

[18]穆員《工部尚書鮑防碑》,《文苑英華》卷八九六,中華書局一九六六年影印本。

[19]李昉等《太平廣記》卷二十七《玄真子》,中華書局一九六一年版。

[20]唐樞《湖州府志》卷九十三,《四庫全書》本,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八七年影印。

[21]留元剛《顏魯公年譜》,《顏魯公文集》附,《四庫全書》本,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八七年影印。

[22]顏真卿《顏魯公文集》卷十二,《四庫全書》本,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八七年影印。

[23]徐松《登科記考》卷十二,中華書局一九八四年版。

[24]傅璇琮《戴叔倫的事蹟系年系作品的真偽考辨》,《唐代詩人叢考》,中華書局一九八○年版。

[25]程肇豐《上饒縣誌》,乾隆四十九年刻本。

[26]孟郊《題陸鴻漸上饒新開山舍》,《全唐詩》卷三七六,中華書局一九六○年版。

[27]權德輿《蕭侍御喜陸太祝自信州移居洪州玉芝觀詩序》,《文苑英華》卷七一六,中華書局一九六六年影印本。

[28]權德輿《同陸太祝鴻漸崔法曹載華蕭侍御留後說得衛撫州報推事使張侍御卻回前刺史戴員外無事喜而作》三詩,《全唐詩》卷三二二,中華書局一九六○年版。

[29] 周願《牧守竟陵因遊西塔著三感說》,《全唐文》卷六二○,中華書局一九八三年影印本。

[30]李罕《容州刺史李公去思碑》,《全唐文》卷六二一,中華書局一九八三年影印本。

(本文原載《唐代詩人探賾》,二〇一八年七月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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