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7 天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扶持貧困區域龍頭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天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扶持貧困區域龍頭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天政辦發〔2018〕170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市屬及駐市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發展壯大我市貧困區域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延長產業鏈,提升價值鏈,共享利益鏈,促進農民持續增收、穩定脫貧,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於扶持全省貧困地區龍頭企業發展的意見》(甘政辦發〔2018〕122號)精神,現結合全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扶貧開發戰略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中央和省市打贏脫貧攻堅戰的系列決策部署,緊盯產業扶貧任務,緊扣果、菜、藥、牛、羊、薯等特色優勢產業,培育發展一批產業鏈條長、產品附加值高、市場競爭力強、品牌影響力大的龍頭企業,採取“企業+合作社+農戶”模式,通過統一良種供應、統一技術服務、統一訂單銷售,通過完善10個省市級現代農業示範園區,新建7個現代農業產業園,加快果品、蔬菜、中藥材、馬鈴薯標準化生產示範基地及畜禽養殖標準化示範場建設,推動優勢產業向優勢產區集中、龍頭企業與農民專業合作社全面對接,實現優勢產業區域化佈局、規模化生產、產業化經營,實現市域內省級龍頭企業覆蓋所有貧困縣區。

 二、發展目標

依託果、菜、藥、牛、羊、薯六大產業及貧困區域特色產品,通過招商引資、政府注資、群眾投資等多種方式,每年引進或培育組建20家以上農業龍頭企業,引導龍頭企業與農民專業合作社、貧困戶建立健全穩定的利益聯結機制,支持龍頭企業擴大生產規模、開展精深加工、創建品牌、做大做強。到2020年,全市縣級以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發展到420家以上,較2017年增加50家以上,年銷售收入達到100億元,其中年銷售收入1億元以上的龍頭企業達到10家、5000萬元至1億元的達到30家、2000—5000萬元的達到60家,農產品加工轉化率提高到60%以上,較2017年提高2個百分點。

 三、重點任務

(一)開展龍頭企業發展提升行動。以提升龍頭企業發展質量和競爭力為目標,著力推進企業加強自身建設,擴大融資投資,加強產業協作,多方開拓市場,培育自主品牌。引導農業龍頭企業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強化人才隊伍建設,建立完善現代企業制度。支持具備條件的龍頭企業進行技術改造,對符合條件的扶持上市融資,增強發展實力,重點扶持長城果汁、九龍山禽業儘快上市融資。支持有意願的龍頭企業與外地大型專業批發市場或物流中心開展合作,推動天水果蔬市場、武山洛門蔬菜批發市場等農產品專業批發市場或物流中心升級改造,提升運營管理水平。鼓勵龍頭企業利用東西部扶貧協作發展機遇和優惠政策,到天津、江蘇、浙江等地建設特色農產品專營店,或與東部城市企業簽訂農產品供銷協議,提升農產品銷售份額和市場競爭能力。支持龍頭企業與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發展冷鏈物流,完善冷藏儲運、加工運輸和配送等冷鏈設施,到2020年,扶持龍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在貧困村新建果蔬保鮮庫115座,新增儲藏能力7.4萬噸,提高鮮食農產品外銷規模。組織企業參加省內外農產品展示展銷活動,開拓京津冀、珠三角和長三角區域市場。鼓勵支持龍頭企業發展農產品電子商務,加大線上銷售規模。組織龍頭企業加強與市內超市、社區和學校、醫院、企事業單位食堂等開展供需對接,促進“農超”“農社”“農校”“農醫”“農企”對接,拓寬特色農產品銷售渠道。

(二)開展龍頭企業引進組建行動。針對全市農業龍頭企業數量少、規模小、產業鏈條短的實際,進一步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全面落實優惠扶持政策,吸引外地大型龍頭企業來我市投資開發或兼併重組我市相關企業,實現以強帶弱、借船出海、借勢發展。大力推廣外引龍頭企業“輕資產”模式,支持九龍山禽業等有實力的農業企業在貧困縣區採取“輕資產”模式建設產業基地、擴大發展規模、帶動貧困戶脫貧。健全政府、社會資本或銀行貸款、企業自籌的多元化投融資機制,實現產加銷一體化經營,確保儘快發揮產業扶貧效益。全面推開農村“三變”改革,大力推廣“國有化農發公司+合作社+農戶”運行模式,加快組建市、縣區農發公司,支持貧困戶根據個人意願,以土地經營權、貼息貸款、互助資金、幫扶資金、自有資金等作為股金入股農業企業或農民專業合作社,實行保底分紅,健全完善貧困群眾與龍頭企業穩定的利益聯結機制。支持龍頭企業將貧困村、貧困戶納入生產體系,提供種子、種苗、種畜和技術服務,在貧困村建立生產基地。支持龍頭企業與合作社或者貧困戶簽訂訂單,以保底價收購農產品。支持龍頭企業為貧困戶貸款提供擔保或統貸統還,為貧困戶提供信貸資金。支持龍頭企業為貧困戶提供資金管理服務,幫助貧困村建立專業合作社,吸收貧困戶入社。鼓勵城市有志人士、農村返鄉青年領辦創辦農業企業,優化企業登記流程,簡化辦理手續,落實優惠扶持政策,推動農村創業發展,助推脫貧攻堅。

(三)開展龍頭企業幫扶濟貧行動。結合貧困區域實際,支持引導龍頭企業在貧困區域通過建設產業基地、扶貧車間,幫銷農產品,幫辦實事等形式,推進產業扶貧。引導龍頭企業在貧困區域大力發展訂單農業,與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戶建立多種形式的利益聯結機制。引導龍頭企業與貧困村開展扶貧“結對子”活動,發揮企業人才、技術、營銷等方面的優勢,充分利用貧困村勞動力和土地等資源,帶動貧困村脫貧致富。對主導產業尚未形成的貧困村,支持龍頭企業採取流轉土地、吸納土地入股等方式,在貧困村建設產業基地、“扶貧車間”,與農民專業合作社建立利益聯結機制,帶動當地特色產業發展。對主導產業已成規模的貧困村,支持龍頭企業與當地農民專業合作社或貧困戶簽訂技術服務協議和產品銷售訂單,加強技術服務,以保底價收購農產品。鼓勵龍頭企業到村集體經濟薄弱村發展,在政策範圍內與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合作開發農業產業及自然生態、文化旅遊資源,壯大村集體經濟,增加群眾收入。開展龍頭企業為貧困戶“幫辦一件實事”活動,支持龍頭企業為貧困戶產業貸款提供擔保或統貸統還,為貧困戶提供信貸資金,引導發展特色產業。支持龍頭企業優先吸納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就業,為貧困戶提供穩定就業渠道。支持龍頭企業優先流轉或吸納貧困戶承包地入股,讓貧困戶獲得流轉費收入或入股分紅。重點抓好貧困戶以財政到戶扶持資金或自有資金入股龍頭企業工作,確保貧困戶實現保底收益或分紅。

(四)開展龍頭企業維權執法行動。引導龍頭企業與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戶簽訂規範的農村土地流轉合同,降低違約風險,維護企業投資權益和農戶流轉權益。對侵犯龍頭企業商標權、專利權等案件,及時組織查處,維護龍頭企業合法權益。加大企業網上維權力度,對假冒銷售本地農產品品牌的企業,依法嚴肅查處,維護我市企業及農產品品牌形象。

 四、扶持政策

從企業融資、用地、用電、稅收、科研、市場營銷、人才建設等關鍵環節入手,採取以獎代補、貸款貼息和先建後補等方式,支持龍頭企業設備改造、產能擴建、標準化基地建設、技術創新、品牌培育等。

(一)加大財政扶持力度。充分利用省財政項目資金、財政專項扶貧及統籌整合的涉農項目資金,對連續3年穩定吸收建檔立卡貧困戶就業、帶動貧困戶脫貧的龍頭企業,給予重點支持。對以訂單收購、股份合作等方式,帶動農民專業合作社或貧困戶的龍頭企業,給予貸款貼息。其中:對帶動5家以上農民專業合作社或50戶以上貧困戶的龍頭企業,落實省級財政貼息4個點的扶持政策;對帶動10家以上農民專業合作社或100戶以上貧困戶的龍頭企業,落實省級財政貼息5個點的扶持政策,最高貼息100萬元。按照省上“在每個貧困縣每個特色產業至少培育1家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要求,各縣區每年新引進或組建1—2家龍頭企業,每家龍頭企業吸收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就業佔用工總量的30%以上,按其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大小予以獎補;對投資1000—2000萬元的,獎補50萬元;對投資2000萬元以上的獎補100萬元。秦州區參照省上獎補政策標準,所需補助資金由市級財政解決。對貧困戶以土地等資產、到戶產業扶持資金入股龍頭企業的,按一定比例進行獎補。發揮農業保險對產業脫貧的兜底作用,認真落實“甘肅省貧困戶種養產業綜合保險”補貼政策,龍頭企業作為投保主體的,保費由省財政補貼40%、市縣財政補貼40%、企業自繳20%分攤。

(二)切實加強金融扶持。加強銀政、銀企合作,積極支持市場前景好、發展潛力大、具備一定規模、對農民增收有較強帶動作用的龍頭企業。依託甘肅金控天水融資擔保公司,創新融資擔保方式,加大擔保力度,爭取有更多企業得到更多的特色產業發展貸款、農產品收購貸款及產業發展扶持資金,促進產業扶貧及縣域經濟發展,切實彌補我市農業加工企業少、規模小、農產品冷鏈物流發展滯後,以及市場開拓不夠、品牌培育不力等問題,推動農業企業提質擴規、轉型發展,優先為龍頭企業提供擔保服務,緩解農產品加工企業融資難問題。

(三)落實用地優惠政策。在不佔用已劃定的永久基本農田的前提下,將農產品加工企業用地列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利用好省上每年為每個深度貧困縣專項安排新增建設用地1000畝的指標,優先保障農業企業用地。對以農林牧漁產品初加工為主的工業項目,在辦理土地徵用手續後,確定土地出讓底價時,可按不低於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70%執行。擬定的出讓底價低於該項實際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開發成本和按現定應收取的相關費用之和的,應按實際不低於各項成本費用之和的原則確定出讓底價。對企業興辦規模化畜禽養殖所需用地,實行分類管理,畜禽舍等生產設施及綠化隔離帶用地作為農用地,不屬於永久性農田的,不需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管理和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設施、飼料儲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屬設施,屬於永久性建築物,其用地可比照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管理,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四)落實電價支持政策。2020年底前,對省級農業主管部門認定的農業扶貧產業龍頭企業(不含農業排灌用電),以企業2016年實際生產用電量為基數,對其新增生產用電量電價在現行基礎上每千瓦時降低0.1元。農業、林業培育和種植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用電,農業服務中的農產品初加工用電、農產品冷鏈物流的冷庫均執行農業生產用電價格。

(五)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對農業企業銷售的自產農產品免徵增值稅,企業生產和銷售有機肥產品免徵增值稅。對從事蔬菜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蔬菜免徵增值稅。購進用於生產銷售或委託加工16%稅率貨物的農產品,企業按照12%的扣除率計算增值稅進項稅額。涉農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可以免徵、減徵企業所得稅。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

(六)改善投資貿易條件。鼓勵引導符合條件的農產品加工企業開展對外合作,以“一帶一路”沿線及周邊國家和地區為重點,依託天水國際陸港,支持農業企業開展跨國經營,加大對其出口信用保險的支持,強化在融資和通關等方面的便利化服務。支持企業申請國際認證、專利、商標、品牌、標準等,鼓勵使用人民幣計價結算和收付資金。

(七)改善基礎設施條件。支持符合條件的龍頭企業實施特色農產品生產基地、標準化規模養殖基地等項目,切實改善生產設施條件。凡在產業園區、集中區等投資新建的農產品加工企業,實行“圍牆外政府負責、圍牆內企業負責”,由縣級政府負責“七通一平”(水、電、氣、路、通訊、寬帶、閉路電視暢通及場地平整)工作,並完善相關配套基礎設施。

天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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