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巴彥淖爾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5.08”重大涉黑案件提起公訴

2020年2月25日,巴彥淖爾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5.08”重大涉黑案件提起公訴,涉案46名被告人,4個被告單位,其中,屬於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的被告人有38名。


該案經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和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協商指定由臨河區人民法院、磴口縣人民法院審理。臨河區人民檢察院、磴口縣人民檢察院審查後於2019年7月分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經臨河區人民法院、磴口縣人民法院請示,巴彥淖爾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9年12月決定本案由巴彥淖爾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案件改變管轄後,臨河區人民檢察院、磴口縣人民檢察院於2020年1月將案件報送巴彥淖爾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巴彥淖爾市人民檢察院受理後,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被害人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巴彥淖爾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郭全生、張寶全等38人無視法律,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在包頭市大肆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攫取鉅額經濟利益,為非作惡,稱霸一方,嚴重破壞包頭市政治、經濟、社會秩序。該組織實施的違法犯罪活動觸犯了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貪汙罪、單位行賄罪、聚眾鬥毆罪、組織賣淫罪、敲詐勒索罪、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妨害公務罪、職務侵佔罪、虛假出資罪、隱匿、故意銷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罪。


該黑社會性質組織控制的被告單位隆升公司及其包頭分公司、群鑫養殖公司實施了單位行賄犯罪,被告單位隆升公司實施了虛假出資犯罪,被告單位萬號酒店實施了故意銷燬會計憑證犯罪。


被告人曾慶昶等8人不是該組織的成員,但分別單獨或與該組織成員共同實施了尋釁滋事、組織賣淫、開設賭場等違法犯罪。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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