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2 12月起蘭州禁售非“國五”標準車

今年我省大氣汙染防治方案要求,市州所在城市優良天數要達到82%以上

12月起蘭州禁售非“國五”標準車


12月起蘭州禁售非“國五”標準車

《甘肅省2016年大氣汙染防治工作方案》日前印發實施。《方案》提出的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是,全省14個市州所在城市平均優良天數率達82%以上,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4項指標達到國家二級標準限值要求,蘭州等重點城市重汙染天氣大幅減少,全省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總體改善。

達不到國五標準的機動車將被禁售

實施國家第五階段機動車汙染物排放標準。從2016年12月1日起,達不到國家第五階段機動車汙染物排放標準的新購置機動車(不含農用車和摩托車)一律不得在蘭州市轄區內銷售和註冊。2017年12月1日起,達不到國家第五階段機動車汙染物排放標準的新購置機動車(不含農用車和摩托車)不得在甘肅省境內銷售和註冊,國家鼓勵淘汰和要求淘汰的相關車輛不得遷入。

禁止油煙排入下水管道等地下通道

2016年大氣汙染“冬防”前,各市州所在城市建成區內所有餐飲服務經營場所爐灶要改造為清潔能源,並加裝集氣罩,建設密閉的油煙排放管道,安裝高效油煙淨化設施,達到《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禁止將油煙排入下水管道等地下通道。加強監督檢查,督促餐飲服務經營企業定期對油煙淨化設施進行維護保養,從嚴查處擅自停運設施和超標排放行為。

冬季採暖期水泥等行業錯峰生產

當發生或即將發生重汙染天氣(含沙塵天氣)時,要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實施工業企業限產限排、施工工地停工、機動車限行等措施,把重汙染天氣的不利影響降到最低。要參照蘭州市大氣汙染“冬防”管控經驗做法,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間,位於城區及周邊的火電、鋼鐵、焦化、水泥、鍋爐等重點行業企業執行大氣汙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冬季採暖期要實施水泥等行業錯峰生產,儘可能減少冬季大氣汙染物排放總量。

將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車有關政策

研究制定甘肅省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有關政策,力爭到2016年底,實現全省公共服務系統新能源車年度購置比佔30%以上。同時,推進黨政機關、公共場所、社區充電樁設施建設。支持企業與高校、院所等合作,產學研用相結合,加強對新能源汽車新型充換電設施及裝備技術、前瞻性技術的研究,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能源結構調整,減少城市交通汙染。(記者 蔣宜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