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此次機構改革,許多政府部門中有很多事業編制人員,將如何安置?轉公務員還是聘用制?

諾克sas


這次機構改革中,事業編制人員是不可能轉為公務員的。

第一。這次機構改革,有些部門都拆解了,不存在了,比如工商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地稅局等;還有新組建的政府部門,比如大數據管理局、退役軍人事物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這些新組建的部門都是由拆解的部門的人員組成的,比如工商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的大部分職能都重新劃給了市場監督管理局,相應的工商局、食品藥品監督局和質量技術監督局下屬的事業單位也劃給了市場監督管理局,你在原單位是行政編的話你到新單位還是行政編,你在原單位是事業編你到新單位還是事業編,一般情況下是沒有可能你在原單位是事業編到新單位了成行政編也就是公務員編了,但是有一種情況除外,下面我會講到。



第二。有些行政執法類事業單位,如國土監察、園林監察、環保監察、規劃監察、城管執法之類的,這次要轉為參公單位,參公單位顧名思義是參照公務員管理的單位,眾所周知,像婦聯、團委和工會這些黨群口的單位,成立之初國家都規定這些單位屬於參公單位,雖然是事業編,但是待遇、津貼補助、晉升都是跟公務員完全一樣的(但是據我瞭解,有些地市的婦聯、工會等機構下屬還有二級單位屬於事業單位,這類的事業單位是不參公的)。但是這次參與機構改革的執法類事業單位,據我瞭解各地市改革的政策有一些不同,有些地市是把執法類事業單位改為了參公單位,完全按照公務員管理的,跟公務員待遇完全一樣,就像上述的婦聯等單位一樣;但是有些地市雖然也把執法類事業單位改為了參公單位,但是待遇跟公務員有所不同,只是同級別的工資跟公務員一樣,其他五險一金津貼補助還是事業單位的標準,而且也沒有車補;還有一點不同是,有些地市的公務員每年是發14個月工資,但是執法類事業單位改為參公單位的,跟事業單位一樣,每年是發13個月工資。



第三。我想說下事業編怎麼轉變為行政公務員編。1.公務員逢進必考,這是國家硬性規定,所以事業編人員可以通過參加公務員考試轉變為公務員身份。2.破格提拔,這需要你工作非常出色,能得到領導的賞識,還需要有人脈關係,你在事業單位是副科的時候,領導可以破格提拔你到行政單位的正科級崗位。我認識一個朋友是在一個行政單位的二級機構事業單位任副科級幹部,由於工作比較出色,得到了領導的賞識,正好行政單位一個正科級崗位缺人,領導就破格提拔他成為這個行政單位的正科級幹部科。不過這種情況需要超強的人脈關係的,沒人脈關係白搭。3.就是上述說的執法類事業單位有機會轉為參公單位,雖然編制還是事業編,但是待遇跟公務員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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