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9 三門峽嚴查:心存僥倖,法網難逃

為嚴厲查處各類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有效遏制交通事故的發生

三門峽交警 開展

冬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動

酒駕、醉駕、超載......

只要有違法行為

風裡、雨裡

蜀黍就在路口等你

全市範圍內的冬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動在持續,今天我們再來關注酒駕醉駕話題。

靈寶大隊

12月10日晚,靈寶市交警一中隊民警按照大隊“平安守護”統一部署,在轄區開展集中整治酒駕違法行為行動。20時許,一輛無牌二輪摩托車沿五龍路由東向西行駛,見有交警查車突然降低車速,並且變換車道引起執勤民警警覺,立即對該車攔截檢查。

在檢查過程中,該車駕駛員張某身上還隱隱散發著酒味。執勤民警立即用酒精測試儀對張某進行呼氣檢測,檢測結果為73mg/100ml,張某涉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隨即民警將其帶回中隊進行調查,經查詢,張某曾於2019年3月14日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靈寶市交警大隊依法處罰。2019年7月26日因再次飲酒後被靈寶市公安局處罰。駕駛人張某對其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並表示對酒精測試儀的檢測結果沒有異議,執勤民警當場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

三門峽嚴查:心存僥倖,法網難逃


民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第一款之規定,對張某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決定給予罰款1500元,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

目前,駕駛員張某已被送至拘留所行政拘留。

盧氏大隊

12月13日,盧氏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對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的交通違法行為人周某處以行政拘留3日和1500元罰款的處罰,並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

在在冬季交通安全整治和“平安守護”專項行動中,盧氏交警大隊結合轄區道路交通違法特點,加強路面管控,持續加大酒駕、醉駕等重點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做好交通事故預防工作。12月9日21時50分,五里川中隊民警在縣城清惠路對一駕駛小型汽車的男子進行證照檢查中,發現周某有飲酒後駕駛嫌疑,經使用呼氣式酒精檢測儀對周某進行檢測,其酒精含量為31.5mg/100ml 當即將其帶回大隊做進一步調查。經通過公安交通管理平臺查詢,發現周某於2017年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處罰,其行為已構成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交通違法。12月13日,民警在進一步查明周某的違法事實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對周某做出了上述處罰決定,並將其送入盧氏縣拘留所執行了行政拘留。

酒駕醉駕

害人害己

珍愛生命

拒絕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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