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3 棗莊“4.21”交通肇事逃逸緻人死亡 因駕駛員對路況觀察不清、疏忽大意

魯網12月13日訊(記者 杜偉)12月13日,棗莊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向社會曝光“4.21”交通肇事逃逸緻人死亡典型案例。

記者獲悉,2019年4月21日8時10分許,趙某駕駛拼裝貨車,沿濟微路由北向南行駛至滕州市濱湖鎮南徐樓路口處時,與馬某某駕駛的電動自行車發生交通事故,致馬某某死亡,車輛及路旁交通設施損壞。事故發生後,趙某棄車離開現場逃逸。經認定,趙某駕駛機動車行駛時路況觀察不清、疏忽大意、操作不當、交通肇事後逃逸,承擔此次事故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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