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4 司法改革“對峙”持續 歐盟欲第三度起訴波蘭

中新社布魯塞爾4月3日電 (記者 德永健)歐盟與波蘭圍繞司法改革的“對峙”未見平息,3日歐盟啟動訴訟程序,欲第三度就司法改革起訴波蘭。

歐盟委員會當日發佈公告,宣佈就波蘭法官紀檢新規向波蘭政府下發“正式通知函”,要求波蘭政府在兩個月內予以回覆,據此啟動對波蘭的訴訟程序。

公告對波蘭法官紀檢新規發出連串指責,認為新規有損“司法獨立”,不足以保護法官免受“政治控制”。歐盟委員會第一副主席蒂默曼斯在晚些時候舉行的記者會上稱,這一新規乃至波蘭司法改革意在對法官施加“系統性政治控制”。

公告聲稱,依據新規,波蘭普通法院法官可就所做判決接受紀檢調查,包括案件審理期間對歐盟法律產生疑問,提請歐洲法院“釋法”,法官如因此受到調查,將嚴重違背歐盟法治精神。

公告又稱,新規指定波蘭最高法院“紀檢庭”審核法官紀檢案件,而由波蘭議會任命的全國司法委員會負責遴選“紀檢庭”法官,故無法保證案件審核的獨立性和公正性。

自2015年波蘭執政黨法律與公正黨贏得議會選舉開始推行司法改革,這是歐盟第三度對波蘭發起訴訟。按照歐盟程序,3日下發“正式通知函”後,如歐盟對波蘭的回覆不滿,將向波蘭送達“理由意見書”;如波蘭仍不退讓,歐盟將把案件訴至歐洲法院。

2017年和2018年,歐盟先後針對波蘭普通法院法官退休條款(男女法官退休年齡不一)和最高法院法官退休條款(退休年齡由70歲降至65歲)對波蘭啟動訴訟程序,最終兩起案件均訴至歐洲法院。

2017年12月,歐盟委員會更以波蘭司法改革嚴重違反歐盟法治原則為由,建議啟動被稱為歐盟“核武級制裁”的《里斯本條約》第七條。如歐盟成員國一致同意,波蘭將被剝奪在歐盟理事會的投票權。

對於歐盟訴訟及制裁威脅,波蘭政府此前強調作為主權國家,波蘭有權對本國司法系統進行改革,又指其司法改革旨在“強化民主規範”,而非侵犯法治原則,批評歐盟的舉動“純粹出於政治目的”。(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