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3 個人可申請辦理臨時稅務登記,這政策看似簡單實則是天大利好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8號《關於稅收徵管若干事項的公告》中第二項就自然人辦理臨時稅務登記做了明確的說明,原文是“從事生產、經營的個人應辦而未辦營業執照,但發生納稅義務的,可以按規定申請辦理臨時稅務登記。”這一規定,明確了個人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義務及稅務辦理流程,讓我們一起來好好解讀一下這個新政策。

第一、自然人在未領取營業執照的前提下,可以開展生產經營活動。比如包工頭帶隊包下了一個小工程,過去如果沒有申辦建築施工企業營業執照,包工頭就需要掛靠,或者以輸出勞務的形式接活,否則就無法完成正常交易,甚至會被認定為違法經營。

第二、自然人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產生納稅義務,新增了一種納稅途徑。原有增值稅納稅義務的規定是自然人單次收入不超過300-500元免徵增值稅,如果超過免徵額就按小規模納稅人的稅率合法納稅。而新的規定則增加了自然人可以辦理臨時稅務登記的選項,這樣就將有更多納稅選擇。

第三、按自然人納稅和個人辦理臨時稅務登記納稅到底有什麼區別呢?如果沒有區別稅務總局就不會多此一舉,還要單獨出一個辦理臨時稅務登記的規定。個人辦理臨時稅務登記,將會被視同為小規模納稅人企業,那麼相比按照自然人納稅有什麼好處呢?我們逐一說明如下:

個人可申請辦理臨時稅務登記,這政策看似簡單實則是天大利好


1、自然人辦理了臨時稅務登記,既可以開普票,也可以開專票。這樣解決了其上游企業的增值稅稅負問題,上游企業不必再為包活給個人而無法獲得增值稅發票而煩惱。現實中,確實有許多企業為了降低成本而將一些任務外包給個人的情形。

2、自然人辦理了臨時稅務登記,可以享受月不超過10萬免增值稅的政策。因此,自然人也享受到了小微企業的增值稅減免政策。

3、個人辦理臨時稅務登記,因法律主體不是公司制企業,類似於臨時個體工商戶性質,因此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4、自然人辦理了臨時稅務登記,就獲得了臨時納稅識別號,需要視同小規模企業做臨時納稅申報。

5、自然人辦理了臨時稅務登記,開據增值稅發票的同時,稅務局可以根據業務屬性核定徵收個人所得稅,達到一票到手,稅務全部結清的效果。

以上,是小編對個人辦理臨時稅務登記這一新政策的解讀,希望能夠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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