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2 古代女性最不想去的地方,知道自己要去後,大多數都選擇回家上吊

古代女子最不願意去的地方,一旦去過一次,回來大多都選擇上吊自盡,那麼這個地方是哪裡呢?其實這個地方就是監獄,監獄對中國人來說就是犯罪的代名詞,因為關在裡面的全部都是犯過法需要受到懲罰的人,從古至今大部分監獄關押的都是男人,女人可謂是極少數,但是有女子被關進監獄那便是成為了這個女子墮落的象徵。所以,當這些女人被投入監獄的時候,往往受到了非人的待遇,在古代封建社會的薰陶下更是如此。而我們今天就來看看,古代的女子監獄是怎麼虐待這些入獄的女子的。

古代女性最不想去的地方,知道自己要去後,大多數都選擇回家上吊

最早的監獄是在春秋戰國時期,隨著法家制訂的的嚴刑峻法得到了秦始皇的重視和採用,只要誰違法了秦始皇制訂的法律就會被押入監獄。

到了漢朝,隨著農耕的發展,天下太平使得整個國家強盛起來,人口不斷增多。但是因為國家將土地牢牢掌握在手中,所以導致了很多無所事事的流民,使得這些流民在被逼無奈的情況下開始犯罪。所以每到這個時候,朝廷就會派兵來鎮壓,並把他們投入監牢,其中除了男人之外也還有很多女人。

但是畢竟男女有別,所以男人和女人不能被關押到一起,不然,則會發生一些侮辱女性的事件。因此,在古代就已經開始實行設立單獨的女子監獄。不過,當時的女子監獄對女性的待遇還算好,不過這種待遇到了送宋朝卻發生了天大的改天,甚至可以說給進過監獄的女子的一生帶來滅頂之災。

根據《宋代刑獄明細》上面的紀錄:很多女行只要不小心犯了法,即使是輕微的服刑幾天,只要等她們回來後都會選擇在家用一條白綾了卻自己的生命,無論如何也不願被判入獄,戴上囚犯之名。

那麼,這是為什麼呢?

古代女性最不想去的地方,知道自己要去後,大多數都選擇回家上吊

第一個是因為刑罰,一般入獄判刑不管大小都是要捱上幾下的笞杖,簡單點來說就是打屁股,若是婦女犯罪需用笞杖,在宋、元兩代甚至都有去衣受杖的規定,就是脫褲子打屁股眾所周知,宋代以來程朱理學做為正統思想深入人心。婦女在三綱五常的薰陶下,重視貞潔,比苟且偷生更為重要。當犯人被押上大堂,都是要脫褲子大打幾十大板。而行刑的時候,看到的不僅有執法的人,還有圍觀的百姓。至此以後,該女子的貞潔就沒有了在宋代,女子沒有了貞潔,還不如馬上自殺,不然會別人指指點點。所以說女性受到的刑法不僅僅是肉體上的痛苦,還是加之於精神上千萬倍的非人折磨。

古代女性最不想去的地方,知道自己要去後,大多數都選擇回家上吊

而且,在宋、明這兩個年代,對於女子的每一條刑罰都刻上了侮辱的烙印。明代沿襲舊制,規定婦女犯了奸罪需要笞杖者,必須脫了褲子裸體受杖,而清代則更過分施行女子裸體受杖的做法。

幸虧,社會在發展,現代文明和女權運動的發展,女性的社會地位也在不斷提高,同時,女子監獄也不再是侮辱那些可憐人兒的地方。而是犯法的女性用以改造、重新做人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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