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2 中旗:貨主拒收17畝西紅柿,還報了警

近日,中旗公安局石蘭計派出所接到貨主王某報警稱, 烏蘭壕村村民張某將他的貨車攔住不讓走。

接警後,石蘭計派出所民警迅速趕到現場。經瞭解,王某是收西紅柿的貨主,攔車的是種西紅柿的農戶張某。今年春耕時,王某與烏蘭壕村的張某等6農戶簽訂了種植、收購西紅柿合同。合同中寫明收購西紅柿的期限為1個月。由於西紅柿產量大、利潤薄,收購期限一到王某就停止了收購。此時,簽訂合同的6農戶還有17畝西紅柿沒被收購,如果王某不收,17畝西紅柿就會爛在地裡,辛辛苦苦種起來的西紅柿不僅沒有帶來經濟效益,還得賠上成本和辛苦。農戶希望王某將剩餘的西紅柿收購了,王某覺得再收購很有可能會賠錢,便拒絕了。雙方為此發生爭執,農戶張某情緒激動,將王某的貨車攔住不讓走。

瞭解了情況後,民警耐心地給雙方做思想工作,最後王某同意繼續收購農戶的西紅柿,為農戶挽回經濟損失。


巴彥淖爾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張靜

通訊員 吳介甫

中旗:貨主拒收17畝西紅柿,還報了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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