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30 謊言,職場中最大的謊言“興趣”

人生其實最大的事情就是工作,是因為需要保證生活,而不在淪落到每天待在家裡啃老......

很多人在剛出來工作的時候都想找個自己比較喜歡,一份感興趣的工作,

一般剛開始工作換工作的原因都是“不是我想要的”,或是“不感興趣”

有些人會說:“興趣才是最好的老師,我不喜歡這份工作,根本不可能做好”

謊言,職場中最大的謊言“興趣”

一直以來,我們都相信一句話“興趣是最好的老師”,不少人把這句話視為金玉良言,無論選專業、找工作,言必稱“要自己喜歡”、“感興趣”。

但有這樣一句話:

“興趣就像可樂,雖然一時會讓你有愉悅感,但很快就膩了,無法天天喝。”

因此,是時候說出真相了:興趣並不是最好的老師,只憑興趣找工作,簡直是浪費自己的職業生涯。

很多人找工作時總說要符合自己的興趣,也就是自己喜歡。

可問題是,很多人真正感興趣的,只是工作本身的光環。

想去當明星,只是覺得當明星能出名,又能賺大錢;想當設計師,只是覺得這份工作很酷炫、光鮮;想當自由撰稿人,只是覺得這份工作很自由......

謊言,職場中最大的謊言“興趣”

35歲,在一家500強企業打拼多年,一路做到區域經理,卻辭職跑去開咖啡館。

在她看來,開咖啡館是每一個文青心裡的終極夢想。

在她的設想中,開咖啡店又悠閒又賺錢,無非就是每天給客人做咖啡、做蛋糕,和客人聊聊天,閒時抱著一隻貓邊喝咖啡邊看書,日子多自在啊。

然而,殘酷的現實給了她當頭一棒。

房租每月3萬5,押三付一;裝修費前後砸進去50萬;辦理各種證件花了好幾萬;更不用說給員工的工資...

前前後後折騰小半年,她的咖啡館終於開業了,她本想著這下終於能鬆口氣,沒想到難事還在後面。

她的咖啡館在CBD,工作日客人不少,一到週末就冷冷清清,她必須要在22天的工作日內賺夠30天的支出。

那段時間,她每天一睜眼就發愁,如果今天營業額達不到5000,她這一天就白做了。

整整1年多,她沒有哪一天是凌晨一點前睡覺的,頭髮大把大把地掉,皺紋也多了不少。最後實在熬不住了,低價把咖啡館轉讓。

簽下轉讓合同的那一刻,她狠狠地留下一句話:“去他X的咖啡館夢!”

除了開咖啡館,不少職業都自帶光環,包括但不限於:醫生、律師、作家、記者、明星、設計師......

如果你的興趣愛好是這些,在你想要選擇以上職業時,請捫心自問:“我是喜歡這個職業,還是喜歡這個職業的光環?”

謊言,職場中最大的謊言“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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