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3 太原市2018年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數標準確定

太原市2018年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數標準確定

昨日,從市醫保中心獲悉,我市2018年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數標準確定。2017年全省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61547元,作為我省2017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按照相關規定,從2018年1月至12月,職工本人2017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低於2017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以3077元作為繳納三項保險費的工資基數;高於2017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以15387元作為繳納三項保險費的工資基數。

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工資基數按3077元/月核定。靈活就業人員的大病醫療保險費(目前為每人每年96元)從個人賬戶中予以劃撥繳納。

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的農民工繳費工資基數按實際申報,但不得低於5128元/月,不得高於15387元/月。

太原市2018年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數標準確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