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河南濮陽將為中小學幼兒園配備“健康副校長”

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訊(記者 李見新 通訊員 劉豔霞)3月5日,河南省濮陽市教育局、市衛生健康委聯合印發通知,決定為全市每所中小學(幼兒園)選聘1名“健康副校長”。“健康副校長”實行聘任制,不佔學校領導職數和人員編制,工作任務計入選派單位工作量。每名“健康副校長”原則上兼職不超過 3 所學校,任期 3 年。

濮陽市提出,“健康副校長”選聘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進行,各縣(區)教育、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負責為本區域學校選配“健康副校長”,由學校頒發聘任證書,並報同級教育、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備案;市屬學校聘任“健康副校長”工作在市教育局和市衛生健康委指導下開展。“健康副校長”從全市各級醫院、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衛生計生監督機構、婦幼保健機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等醫療衛生機構中從事衛生工作人員中選聘。具體任職條件為:政治素質高、品德優良、作風正派,熱心學校衛生健康教育工作;具有醫學專業背景,從事相關工作 3 年以上,瞭解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特點和學生身心成長規律,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具有醫(技)師資格證書,身體健康。

濮陽市規定,各級各類學校是學校衛生健康工作的主體,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健康副校長”接受學校所在地衛生健康、教育行政部門的管理和指導,在校長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健康副校長”的工作納入學校整體工作安排,協助校長依法依規落實學校衛生健康工作,實施學生健康狀況監測和師生健康教育工作,協調學校與醫療衛生機構建立聯防聯控工作機制。教育、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每年對“健康副校長”的工作情況進行考核,對工作表現突出的予以表彰,在評優選先、提拔任用時優先考慮;對工作任務完成不力者進行批評教育,連續兩年不勝任崗位要求的解除聘任。

按照規定,“健康副校長”主要職責為:協助制定學校衛生工作規劃和計劃,參與、指導、督查學 校衛生管理工作;指導學校開展有針對性的健康教育,用專業知識影響師生及家長,普及健康知識,提高健康素養;協助抓好傳染病防控、慢性病防控(近視防控、口腔健康等)、心理健康等重點衛生工作的落實,促進學生體質健康狀況不斷改善;協調與屬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醫療衛生機構的聯繫溝通,促進學校、醫療衛生機構建立聯防聯控工作機制。

“健康副校長”的主要權利有:享有優先獲取學校衛生健康相關資料的知情權;享有列席學校涉及衛生健康議題校務會的參與權;享有學校衛生健康工作的建議、督促指導權;在原單位考核評優的優先權,以及享受教育部門給予有關榮譽獎勵的權利;衛生健康、教育行政部門達成共識的其他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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