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中人在不同的年份退休,退休金不同,這是怎麼回事?說起退休中人這個話題,真的可以用一句話來形容,叫著“幾家歡喜幾家愁”。由於部分地方退休中人過渡性養老金的補發至今沒有到位,造成大家的擔心是可以理解。但是錢還是自己的,只是早一天遲一天補發的問題,沒有必要過於擔心。
四川部分退休中人養老金在制度出臺的初期,出現計算後養老金差別比較大的情況我也聽說過,因為我以前不少的同學、朋友他們也在談論四川退休中人養老金計算的差別問題,而且在網上引起很大的反響。四川人社廳也非常重視這個問題,先後派出了十多個觀摩學習小組,到全國各省、市、自治區學習瞭解其他地區的情況,在多次進行模擬計算後現在已經有了過渡性養老金的計算方案,你所說的2015年和2018年辦理退休,在同等條件下養老金相差2000多元的情況已經得到了糾正。
所謂的退休中人主要是指機關事業單位在2014年10月1日全面納入社保繳費體系以後,對於那些在2014年10月1日之前參加工作,在2014年10月1日之後辦理退休的這部分人,由於他們處於新老退休制度的過渡期,所以大家習慣稱為“退休中人”。退休中人養老金的計算,除了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以外,還有一個“過渡性”養老金。這個過渡性養老金的計算方式,是一個比較複雜的過程,既要考慮和老制度進行銜接、比較,同時又要考慮新制度的實際情況,全國只有一個指導性的方案,具體的規則需要由各地來制定。總體的原則是“保低限高”。如果和老辦法相比,養老金低於按照老辦法計算的,按照老辦法來執行,如果新辦法計算結果高於老辦法的部分,實行了一個10年的過渡期,在10年過渡期內,按照比例逐年補發。
當然退休中人在不同的年限退休,養老金有差別這是正常的。以基礎養老金為例,比如你所說的2015年和2018年辦理退休,因為2018年的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要高於2015年的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2015年辦理退休是按照2014年的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來計算的,2018年辦理退休的是按照2017年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來計算的,在工齡相同的情況下,這兩者之間相差幾百元是完全正常的;從個人賬戶養老金來看,又多了三年的繳費年限,而且在這三年中,由於工資級別、職務或是技術職稱等的調整,導致繳費基數加大,個人賬戶記賬利率等都會發生變化,個人賬戶資金累計餘額不斷增多,所以個人賬戶養老金也會增加;在過渡性養老金部分,同樣需要考慮2017年的職工社會平均工資,個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等因素,因此過渡性養老金也會增加。這樣計算下來,2015年辦理退休和2018年辦理養老金雖然不至於相差2000元,但是差距在幾百元之內肯定還是存在的。
綜上所述,退休中人在不同年份辦理退休,即使在同等條件下養老金不同,這是客觀存在的事實,這也是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越長,繳費金額越高,養老金就會越高的體現,主要因素還是受到繳費基數、繳費年限、個人賬戶、退休時上一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等因素的影響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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