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2 洛寧一男子因不滿被貼違停單 駕車“逼停”巡邏警車

洛寧一男子因不滿被貼違停單 駕車“逼停”巡邏警車

2018年6月11日上午10時許,關某冬將車輛號牌為豫C218**白色北斗星違規停放在洛寧縣永寧大道白沙羊肉湯店門前非機動車道上,洛寧縣交警大隊巡邏人員依法對該車輛進行了違法告知送達。當巡邏人員駛離時,關某駕車追上巡邏人員謾罵執法人員並將巡邏警車“逼停”,引發了周圍群眾的圍觀。

洛寧一男子因不滿被貼違停單 駕車“逼停”巡邏警車

事情發生後,關某不僅沒有清醒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發而將事發時拍攝的視頻發至微信朋友圈,隨後,該視頻在微信朋友圈、微信群大量轉載,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該關某冬的行為已違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第四項之規定,涉嫌尋釁滋事,處行政拘留五日。

人民警察作為國家法律的捍衛者和執行者,肩負著維護社會公共秩序與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光榮使命,身處打擊犯罪一線。警察無疑成為和平年代流血犧牲最多的一支隊伍,理應得到法律保護。(洛寧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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