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東勝區城市管理執法局接到舉報稱:東勝區某小區內物業公司擅自砍伐樹木,接到舉報,執法隊員及時趕到現場,經現場勘查,該小區物業公司未經相關部門審批擅自砍伐3棵數木,同時僱傭非專業人員較大程度的修剪了2棵樹木。
此行為違反了《鄂爾多斯市城市園林綠化條例》 第二十八條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擅自砍伐樹木。
因下列原因確需砍伐樹木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城市園林綠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市、旗區人民政府城市園林綠化主管部門根據相關規定,按照審批權限在15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
(一)城市建設需要;
(二)嚴重影響居民採光、通風或者居住安全,且無遷移價值;
(三)對人身安全或者其他設施構成威脅,且無遷移價值;
(四)發生檢疫性病蟲害確實無法挽救或者自然枯死;
(五)影響其他樹木生長撫育,且無遷移價值。
根據《鄂爾多斯市城市園林綠化條例》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規定,擅自遷移、砍伐樹木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所遷移、砍伐樹木價值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目前,此案卷正在依法走程序。
鬱鬱蔥蔥的樹木花草是城市的“綠色衛士”,人們把它們比作“城市之肺”。因為這些“綠色衛士”,不僅能吸收空氣中過剩的二氧化碳,調節城市空氣,而且能降低灰塵汙染。
愛護城市樹木人人有責,切勿隨意砍伐破壞。
審核: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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