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偷熱”,不該就這樣放過

物業公司“偷熱”,不該就這樣放過

西安長安區風憬天下西區與西安市長安區新區熱力有限公司(下稱熱力公司)相鄰,也用了多年的集中供暖,然而有業主發現自己交了全款暖氣費,卻出現在非用熱戶稽查單裡,這難道真的是物業公司在熱力公司眼皮下“偷熱”。(12月13日《華商報》)

上述小區的確存在物業公司“偷熱”的情況,即業主在正式供暖之前就已經向物業公司交了全款暖氣費,然而仍出現在非用熱戶稽查單上。也就是說,物業公司沒有把業主所交的暖氣費交給熱力公司,造成了業主變成非用熱戶,沒有享受合格的溫度。

物業公司之所以這麼做,不排除兩種可能,一是可能想把183戶業主所交的暖氣費據為己有。如果不是熱力公司上門稽查發現問題,說不定物業公司就糊弄過去了。另一種可能是,在熱力公司發現問題前,物業公司先用這筆錢以獲取理財、利息等收入。

表面上看,是這些交了費的業主開了閥門在“偷熱”,實際上是物業公司在“偷熱”。業主和熱力公司都是受害者,前者交了費卻沒有享受合格的供熱服務,而後者沒有及時拿到暖氣使用費也是一種損失。因此,業主和熱力公司都可以對物業公司追責。

從業主角度來說,應該依法向物業公司索賠。每年11月15日是全國統一集中供暖時間,《西安市政集中供熱管理條例》規定“應當保證用戶臥室、起居室的室溫不低於18℃”。但從報道看,至今將近一個月的時間,這些已交費的業主家卻是暖氣不熱。

物業公司“偷熱”,不該就這樣放過

上述條例規定,供熱溫度高於或者等於16℃、低於18℃的,退還熱費的20%;供熱溫度高於或者等於14℃、低於16℃的,退還熱費的50%;供熱溫度低於14℃的,全額退還熱費。業主可以根據家中實際溫度,要求物業公司來退費,因為責任在物業公司。

從熱力公司角度而言,正如律師所說,物業公司就存在詐騙行為,詐騙的是熱力公司的暖氣使用費。熱力公司可以依據合同和規定追究物業公司的責任。只有業主和熱力公司同時追責,才能讓物業公司真正吸取教訓,否則今後還有可能再“偷熱”。

雖然物業公司承諾再交1.5萬平方米約24萬元費用,但補交費用仍掩飾不了其違規行為。另外,這一案例也提醒所有業主,如果按時交了暖氣費而室內溫度不達標,不排除是物業公司“偷熱”。同時還提醒熱力公司直管到戶,不給物業公司機會。

物業公司“偷熱”,不該就這樣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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