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殭屍車」,到底難在哪?聽聽交警、城管、物業公司、立法部門怎麼說

免費車位成“香餑餑”

“有些‘殭屍車’其實是有主人的,就是想長期霸佔車位。”李先生住在南寧億利城小區,2015年,曾經有一輛車停在他的車庫門口將近1個月的時間。車主電話停機,李先生向小區物業投訴,物業怕挪車出問題要賠償,表示願意出錢給他到外面停車。他向城管、交警等部門反映,但小區“殭屍車”又不在這些部門的管理範圍。在不得已的情況下,他在小區放風出去說要砸車,“第二天車就開走了”。

家住南寧市中海國際小區的賀先生說,他的小車購於1998年,已到報廢期,但由於不清楚報廢程序,又怕折騰起來麻煩,金橋客運站附近有免費公共車位,他就把車停在那裡至今,已有四五個月之久。

據瞭解,有公共免費車位的單位或小區,道路上的免費公共車位等,是“殭屍車”瞄準的目標。廣西社科院副研究員姚華認為,“殭屍車”主要停放在免費車位,無人管理是關鍵。因此,要有相應的規章進行管理,對停車的時間要有要求,加快免費停車位的流轉。

处理“僵尸车”,到底难在哪?听听交警、城管、物业公司、立法部门怎么说

邕武路兩側的停車位停有不少“殭屍車”,車身被人打上了“收車”“專業防水補漏”等廣告。

政協委員曾就“殭屍車”提交提案

過去,小型私家車到了使用年限必須強制報廢。但是,2013年國家出臺了新的《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取消了小型私家車的使用年限限制,規定行駛60萬公里後將“引導報廢”,不必“強制報廢”。

私家車不去報廢,一方面是車主大多不瞭解報廢程序,另一方面,有的車主圖方便,不願意辦理車輛報廢手續,選擇隨便一扔了事。該公司負責車輛報廢回收的周姓經理說:“車主不主動聯繫報廢回收有很多原因,有的嫌麻煩,有的可能覺得報廢價格低等。”

南寧市政協委員彭榮漢曾經向南寧市政協十屆六次會議提交《立法處置“殭屍車”刻不容緩》的提案。提案指出,有的車接近報廢,一旦車況不佳或出了事故產生高額修理費,再加上路橋費、車船稅、違法罰款等費用,遠遠高於車主將車輛強制報廢得到的收益,車主就會覺得不划算,“還不如找一個僻靜的地方,讓自己的車輛一直僵在那裡”。

提案指出,“殭屍車”產生還有其他複雜的原因,比如車主因失蹤、入獄、出國等原因長期無法移動車輛;失竊車輛或犯罪分子作案後遺棄的車輛等。

為什麼都怕挪“殭屍車”?

处理“僵尸车”,到底难在哪?听听交警、城管、物业公司、立法部门怎么说

在心圩老街,一輛“殭屍車”上已長出綠色植物。

在小區之外,城管部門對人行道上的車輛停放有管理職權。幾年前,市政道路人行道上曾施劃過少數停車位,但這幾年來為保障安全和暢通,這些車位都陸續撤銷了。如果“殭屍車”在人行道上亂停,城管部門可以依法拖移。

“殭屍車”有損市容市貌,能否以此為切入點進行處置?據瞭解,無論是《南寧市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還是《南寧市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標準》,都沒有針對“殭屍車”的條款。也就是說,以“殭屍車”有損市容進行拖移處理,是無法可依的。

物業公司也不敢輕易動“殭屍車”。廣西誠愉和物業公司在南寧管理的幾十個小區裡,都有“殭屍車”。該公司負責人介紹,對挪動“殭屍車”,物業公司也很為難,一是怕挪動過程中損壞到車,要承擔責任;二是挪動以後若發生意外,他們也會牽涉其中,這是有先例的。2015年,金灣花城小區物業公司將“殭屍車”從車位上挪到空地,結果該車悶死了小孩,經過法院判決,物業公司承擔了8萬餘元的賠償。這件事後,整個物業行業都談“挪”色變,除非佔用了消防通道等,否則不敢動業主的車。

处理“僵尸车”,到底难在哪?听听交警、城管、物业公司、立法部门怎么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