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2 偷1塊錢關4.56個小時 這賠本買賣最好別做

各位,元旦都是怎麼過的,

跟誰過的?

關鍵是有沒有花錢,

花了多少錢?

偷1块钱关4.56个小时 这赔本买卖最好别做

1月份大概是2020年最窮的一個月了

先有元旦,後有臘八

再有小年,還有除夕

這都是要花錢的時候啊

錢包已癟,我太難了!

偷1块钱关4.56个小时 这赔本买卖最好别做

但是就算太難也不能鋌而走險做壞事,

不能像彭某某一樣…

案例回顧

2019年9月27日,彭某某在五華區一商業中心的餐飲店內,看見一名客人專注於眼前的美食無暇他顧,於是將其揹包內的黑色小米8手機給“順”走了,並且把手機賣了,而賣手機的錢很快就花光。之後,被偷的那位客人報了警,警察很快就把彭某某抓捕歸案了。

警方一查,原來彭某某已經不是第一次幹這事了,2006年,他就曾因盜竊罪被盤龍區人民法院判過10個月有期徒刑,還被罰款1000元。這一次,他被抓捕歸案後,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五華法院認為,彭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公共場所扒竊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但彭某某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從輕處罰並適用緩刑。於是五華法院作出判決:彭某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彭某某今年已經61歲了,但是從他的行為舉動來看,他並不像個61歲的成年人啊。

根據公安機關作出的結論,彭某某偷的手機價值1100元,這麼一算,他被關7個月,相當於平均每偷1塊錢,就要被關4.56個小時。今天是臘八節,如果他偷的是一碗5塊錢的臘八粥,那他就要為這碗粥付出22.8小時自由,幾乎是一天!

本案判決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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