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8 濮陽: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1.濮陽市市場發展服務中心建設科科長盧國琪、開發區市場發展服務中心幹部韓偉公款旅遊問題。2016年1月,時任濮陽市場開發建設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盧國琪、董事韓偉赴海南省海口市參加業務培訓,期間到興隆、博鰲、三亞等城市部分旅遊景點參觀,返回後兩人分別在單位報銷參觀費用2136.5元,領取參觀期間出差補助640元。2018年12月,盧國琪、韓偉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2.濮陽縣審計局經濟責任審計中心股長趙良濤違規接受宴請問題。2018年5月,趙良濤在參與巡察濮陽縣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期間,接受被巡察單位工程承接方的宴請。2018年11月,趙良濤受到黨內嚴重警告、降級處分。

3.清豐縣自來水公司經理雷繼普及副經理高旭峰、張俊峰違規接受旅遊安排問題。2015年4月,雷繼普、高旭峰、張俊峰等3人乘坐動車一等座赴武漢某公司考察,期間違規接受該公司安排,前往三峽大壩景區旅遊。2019年1月,雷繼普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高旭峰、張俊峰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濮陽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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