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0 以刪帖為名 行敲詐之實

借內容不實的帖子,向當事人提出要刪帖就給錢——近日,經開化縣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人龍某被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

今年4月,在開化縣某機關單位任職的餘某,經招投標在村裡承包了一個水管安裝工程。村民龍某和雷某得知後也想分一杯羹,但被餘某拒絕。隨後,雷某多次去施工現場阻撓,被民警勸退。雷某心中有怨氣,就到某網站上發帖子,稱餘某是“村霸”,背後有保護傘。他還把這件事告訴了龍某。

龍某聽說後,在一旁煽風點火,慫恿雷某將事情鬧大,心裡卻打起了自己的小算盤。他將餘某約出來面談,說:“想要刪掉帖子就給我2萬元,帖子說你是‘村霸’,發出去大家都會傳的,看你以後工程還怎麼做。”為了確保工程順利進行,餘某被迫付了2萬元給龍某。

龍某隨後告訴雷某,自己從餘某處拿了2萬元,雷某一聽就說,自己只是想發洩一下,帖子發出來就覺得不對,次日就刪掉了。他提醒龍某,這是敲詐,是犯法的。龍某當下也意識到自己不該拿這筆錢,思來想去,最終決定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並及時把錢退給了餘某。經查,餘某承包的工程確係按正規程序取得。

隨後,龍某被開化縣檢察院以涉嫌敲詐勒索罪批准逮捕。近日,法院作出瞭如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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