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3 抗戰勝利紀念日為什麼定在9月3日

1937年7月7日,日本侵略軍在北平西南郊盧溝橋附近製造了“七七”盧溝橋事變。盧溝橋事變是日本全面侵華戰爭的開始,也是中國全國性抗戰的起點。

1945年8月14日,日本照會中、蘇、美、英四國,表示接受《波茨坦公告》。8月15日,日本天皇裕仁以廣播“終戰詔書”形式正式宣佈日本無條件投降。

1945年8月21日,湘黔交界處的芷江城裡,日本投降代表、駐華日軍副參謀長今井武夫前來與中國陸軍總司令何應欽及美軍有關人員舉行洽降會談。9月2日,日本代表在東京灣美國“密蘇里”號戰列艦上籤署投降書。當時的國民政府於次日下令舉國慶祝3天,並從1946年把9月3日作為抗戰勝利紀念日。

1949年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務院曾將8月15日作為抗戰勝利紀念日。1951年8月13日,政務院發佈了規定9月3日為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的通告,重新將“抗戰勝利紀念日”定在了每年的9月3日。

199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70號《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1949年12月23日政務院發佈1999年9月18日國務院修訂發佈)中發佈的有關抗日的紀念日有“七七抗戰紀念日、九三抗戰勝利紀念日、九一八紀念日”。這是中國政府以法規的形式確定了抗日戰爭紀念日。

每年的9月3日是抗戰勝利紀念日。1945年9月2日,日本向盟軍投降儀式在東京灣密蘇里號軍艦上舉行。在包括中國在內的9個受降國代表注視下,日本在投降書上簽字。這是中國近代以來反侵略歷史上的第一次全面勝利,也為世界反法西斯戰爭的勝利做出了巨大貢獻。之後每年的9月3日,被確定為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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