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新三板:公開發行並在精選層掛牌兩項指南發佈

3月6日,全國股轉公司發佈實施2件業務指南,包括《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並在精選層掛牌業務指南1號-申報與審查》(下稱《申報與審查指南》)和《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並在精選層掛牌業務指南2號-發行與掛牌》(下稱《發行與掛牌指南》)。至此,新三板改革關於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的業務規則已全部發布實施。

《申報與審查指南》細化了“申報前準備、申報、全國股轉公司審查、向中國證監會報送”等各業務環節的辦理要求。

一是申報前準備方面,明確了發行人召開董事會、股東大會,以及辦理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和報備、相關主體遵守敏感期禁止交易的要求;為確保發行人股權結構穩定、嚴格執行精選層限售要求,還明確了股東大會股權登記日在冊股東中的限售主體辦理自願限售的要求。

二是申報方面,明確了申請文件目錄及要求、受理與補正、驗證版公開發行說明書報送等事項。

三是審查方面,明確了問詢與回覆、掛牌委員會審議、全國股轉公司決定等的具體程序。

四是報送證監會方面,規定了全國股轉公司審查通過後,根據發行人委託,代為向中國證監會報送公開發行申請文件的相關事宜。

五是特殊情形方面,明確了重大事項報告、中止及終止審查、複審及複核的辦理要求。

《發行與掛牌指南》則設置了發行、詢價、掛牌等相關操作流程,明確了發行人、保薦機構和主承銷商落實相關制度的工作安排。

一是明確提交發行方案階段的文件要求、審查時效。

二是分別針對直接定價、競價、詢價三種定價方式的差異化流程,逐日梳理了發行人和承銷商開展詢價、申購、配售業務的操作流程和操作時限要求、所需提交的文件的類型與內容等。

三是明確了重大事項報告、中止發行等發行相關業務流程。

四是明確部分文件範本及其他文件模板的獲取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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