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 睡醒≠酒醒 蒲城交警查獲一起“隔夜酒駕”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成了絕大多數駕駛人的共識。但是,有一種情況您可能忽略了,而且很容易“中招”,那就是“隔夜酒”。

睡醒≠酒醒 蒲城交警查獲一起“隔夜酒駕”

2019年4月3日早上7點40分,蒲城交警城區一中隊民警正在縣醫院120急救中心門口上高峰崗。突然一輛轎車逆停在醫院門口,民警見狀連忙上前勸阻,只見該駕駛人神色異常、言辭閃爍且伴有一股刺鼻的酒味。民警隨即對其進行酒精呼氣測試,經檢測,結果顯示其體內乙醇含量為71.3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民警隨即將該駕駛員帶回,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對其處以1000元罰款,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並記12分的處罰。

睡醒≠酒醒 蒲城交警查獲一起“隔夜酒駕”

蒲城交警溫馨提示廣大駕駛員朋友:探親訪友、親朋聚會少不了把酒言歡、對酒當歌。在您提起酒杯的同時,請與親朋相互提醒“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酒駕毒駕害人害己,莫拿生命當兒戲。請為社會、為他人、為家人、為自己負責。蒲城交警大隊將繼續加大整治力度,採取常規和特殊手段相結合,無規律性時段、路段嚴查轄區酒駕、毒駕違法行為,一經查獲,將按照法律規定從嚴懲處,絕不姑息。(通訊員:同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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