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2 未及時發現村級資金問題,一名總支書記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長江日報融媒體8月12日訊12日從武漢市紀委獲悉,因履職不力未及時發現村級資金問題,一名總支書記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黃錦堂,1996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12年5月至2015年3月任汪集街寶復總支書記,2015年3月至2016年2月任白洋總支書記,2016年2月至2017年4月任汪集街武裝幹事,2017年4月至今任馮鋪總支書記。

2012年5月至2015年3月,黃錦堂任汪集街寶復總支書記期間,履職不力,在村級資金撥付方面失察漏管,對寶復總支下轄綠灣村以虛增項目支出、截留收入不入賬等方式設立賬外資金,賬外舉債新增村級債務,以吃喝招待、送情送禮等方式揮霍浪費村級資金問題未及時發現和制止,負領導責任。

辦案人員介紹,黃錦堂在任汪集街寶復總支書記期間,違反工作紀律,履職不力,對汪集街綠灣村財經違紀問題負領導責任,黃錦堂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條例原文

2003年12月31日施行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一百二十七條規定:“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從事公務的人員,在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給黨、國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財產造成較大損失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造成重大損失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執紀者說

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履職盡責是對黨員幹部的基本要求,在其位就要盡其責,容不得絲毫懈怠。少數黨員幹部該負的責不負,該履的職不履,該管的事不管,對於“眼皮子”底下發生的各種違紀行為聽之任之、放任自流,“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濫當“老好人”,只做“太平官”,長此以往,不僅會養癰遺患,而且自己也難脫干係。全市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要切實把自己擺進去,對照案例,舉一反三,引以為戒,喚醒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履行好分內之責、當然之責、首要之責。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堅決挺紀在前,加大責任追究和通報曝光力度,對不擔當不負責、不作為亂作為等突出問題敢於較真、敢於碰硬,以“違紀之事”倒查“失責之人”,形成震懾,倒逼各責任主體真正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記者王雪 通訊員丁陽 齊陽 郭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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