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8 宪法日,跟检察官一起学法律

12月4日早上,在国家宪法日之际桂林市秀峰区检察院组织4个法治宣讲队,分别走进辖区的榕湖小学、榕湖小学分校、琴潭实验学校、桂林市中山中学,在学校晨会上开展以“学习宪法、遵纪守法”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为四个校区5000多名学生送去了“法治早餐”。

  检察官立足于中小学生年龄小、好奇、好动等特点,运用形象生动、具体鲜明的图形、漫画、照片等直观手段,提供生动逼真的教学情境,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充分调动学生多种感官参与学习活动,帮助学生理解法律知识。检察官先围绕宪法的含义和作用说明了学习宪法、遵纪守法的重要性,再结合辖区内发生的一起在校学生犯罪的真实案例,一边进行案例讲解,一边引导预防措施,告诉同学遇到欺凌和暴力,不要沉默,要勇敢智慧地大声喊出心底的“不”! 同时提醒同学们一定要从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不做“小霸王”。在晨会后,检察官走进课堂,与同学们亲密互动,了解同学们对法律的认识,解答同学们的法律问题。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今天的活动,知道了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在以后的生活学习中, 将会牢记宪法理念,自觉遵守法律,做学法、懂法、守法的小公民。

  桂林市秀峰区检察院历来重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为了有力地提高在校学生的自觉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在校学生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促进校园安全和在校学生的人身安全,我院通过创新教育形式,丰富教育载体,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今年与榕湖小学、琴潭实验学校共同创建法制教育基地,把未成年人作为普法重点对象,采取多种宣传、教育方式,全方位筑牢防范未成年人犯罪的“防火墙”。今年共开展7场“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 旨在提高在校学生自觉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等违法犯罪案件发生,受到学校师生、家长的普遍点赞。

另外,在普法手段上,我院十分注重探索“互联网+法治教育”普法新模式,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和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着力提升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传播检察正能量,唱响法治好声音。目前,我院已实现了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全覆盖,构建起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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