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安家》老嚴夫妻買了房子,卻被兒子趕出門,責任全在房似錦嗎?

吃瓜小井


我覺得責任在於教育。

老嚴夫婦的想法很單純,一切為了孩子

奮鬥了一輩子的老嚴夫婦靠賣包子積攢了半輩子的積蓄,所有的信念就是為了兒子。哪怕自己吃的再簡陋吃的再樸素也要讓孩子在別人眼裡有個體面地樣子。

但是兒子的一切並不是為了父母,還是自己。這是一個以自我為中心的兒子,既然父母未來了我,那我為了我也是幫助父母。所以他在媳婦那裡這麼聽話,在父母面前就軟糯。

老嚴夫婦和孩子沒有很好的溝通

劇情中懷揣幸福的老人以為大包小包可以和兒子擠擠 ,沒想到看到的是親家母的不知情和兒子的冷漠。最後老嚴夫婦編了一個理由打算回包子店還告誡兒子好好對丈母孃。

都是一家人為什麼不能直接的講出來呢?為了成全別人而委屈自己是很多父母的通病,有些父母甚至用了欺騙或者威嚴,有的時候孩子根本無法參與表達真實的感受。

也就成了懦弱的表現。


其實很多時候父母和孩子可以平等的表現的,父母避去了生活的苦澀孩子也理所當然的接受被篩選好的果實,孩子就從未看到生活本來的樣子。

還有的父母一切為了孩子,言傳身教吃過的苦流過的累就在孩子童年的記憶裡,所以孩子的一切也為了父母。在結婚後無論對錯從來不指責父母的不是。


而一個好的教育是父母和孩子吃過共同的苦,聊過心理的委屈,最後大家都成為了自己人生的主角。沒有強加要求在別人身上,過好自己的生活。



綜上:我覺得責任不在房似錦。老嚴夫婦這樣的思想遲到要吃兒子的虧和兒媳婦的算計,這次又被人把關但不會次次遇到好人。不如在教訓中得到成長,不是小孩子才需要學習,成長無處不在。


瞎說說


《安家》中老嚴夫妻賣了十幾年的包子,終於攢夠錢在上海買了房子,落了腳跟,以為以後能夠和兒子兒媳安安穩穩的過上幸福的生活,然而等來的卻是,被掃地出門,自己花一輩子積蓄買的房子,卻成為了兒媳和其父母的住所。


看這段的時候,真的感覺為老嚴夫妻不值,真是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

很多人將責任推給房似錦,因為當初買房的時候,房似錦極力主張老嚴夫妻全款購房,要是當初聽徐文昌的貸款購房,也許老嚴夫妻就不會被掃地出門。

所以房似錦要負主要責任。

其實,老嚴夫妻被掃地出門,跟房似錦沒有多大關係,當初房似錦只是提個建議而已,選擇權在老嚴夫妻手裡,而且當初老嚴夫妻也是自己要求全款買房,因為他們怕自己幹不動了,兒子還不起。

主要原因在於老嚴夫妻和其兒子。

①老嚴夫妻過早的托出家底

其實現實中很多子女,贍養父母基本上都是為了,父母手中的那些積蓄,當子女感覺到父母沒有什麼可榨的時候,便是被掃地出門的時候。


而老嚴夫妻也是,老嚴夫妻一輩子的積蓄全部壓在了房子上,手上基本上沒有了存款,而沒有存款的老嚴夫妻,對於兒子兒媳來說,就是一個累贅,當然不願意養他們,被掃地出門是自然而然的。

如果當初老嚴夫妻留一手,就不會有今天的事。

②懦弱的兒子

老嚴夫妻的兒子太過於懦弱,可以說是妻管嚴,父母含辛茹苦養大,又用一輩子的積蓄為他買了一套房子。

想要和他住在一起的時候,卻被他人拒之門外,作為兒子,他一句話也沒有說,反而讓父母從哪來回哪去。


如果老嚴夫妻的兒子足夠強硬,也許就沒有老嚴被掃地出門。

可惜太懦弱了。


湯裡放藥


在電視劇《安家》裡面,賣包子的老嚴夫婦,大半輩子攢下來的錢,為兒子結婚全款在上海買了一座價值三百多萬的房子,並在簽訂合同時,添上了兒媳婦的名字。

兩位老人本以為辛辛苦苦的付出,總算能夠讓他們在上海這個地方落下根來,沒想到,當他們騎著小三輪車拉著家當準備住進自家的房子時,卻遇到了提前住進去的親家母,並且被兒子說“你們先回去吧”。

在這件事情裡,個人認為,責任並不在房似錦。

房似錦只是一個房產中介,她的責任便是做好自己的工作

老嚴夫婦通過安家房產中介,經由房似錦帶領他們兩位看房,簽訂合同,買到自己心儀的房子。

作為一個房產中介,嚴格來講,房似錦在把房子賣出去的那一刻,她的基本工作已經結束了,唯一的責任和義務,便是保證房源信息,質量和售後的問題。

後面老嚴夫妻買的這個房子如何使用,什麼時候住進去,和誰住等等,都已經超出了房產中介能夠管轄的範圍。

所以,對於老嚴夫妻遇到的這種問題,房似錦沒有權利也沒有義務去管。

這是老嚴夫妻的家事,房似錦無權干涉

房子購買程序結束後,房似錦就從這個關係中退了出來。

自己的兒子不願意父母同住,這並非外人能夠干涉的。

當下的社會里,不願意和父母住的年輕小夫妻多得是,而老嚴夫妻面臨的問題,是自己的家事,真正的責任與居住使用這座房屋的人有關,與外人無關。

在購買房屋之前,老嚴夫妻應該和兒子說明,擺明自己的態度,後面的問題也許可以適當避免,或者至少他們心裡都有個底,不那麼尷尬。

俗話說,清官難斷家務事,這種問題放在誰身上都不好解決。房屋中介不僅無權干涉,即便是干涉,也會做出費力不討好的事來。

老嚴夫婦太過善良,沒有捍衛自己的個人權利

在劇中,老嚴夫妻兩人的態度自始至終都非常和善。

他們聽到親家母說的那番話竟也不生氣,看到兒媳婦的白眼,和這個無動於衷,還要把好不容易搬著大量東西的父母再趕回去的兒子,老嚴夫妻倆沒有表現出任何不滿,還賠著笑臉。

這正是這件事情被觀眾們討論,且讓人生氣的原因。

大部分人都欺軟怕硬,作為房屋購買的出資方,雖然名字寫的是自己兒子和兒媳婦,但他們沒有任何掌控權和使用權,落得錢財兩空的下場,卻還沒有任何反擊,沒有及時維護個人的權益。

這種“好說話”的態度,也是讓他人得寸進尺的原因。

歸根結底,往小了說,這不過就是一樁家務事,外人干涉不得。往大了說,這是一種社會現象,是人品和“良心”的問題。


我是一南


《安家》中,大家最擔心的事情還是變成了現實。

老嚴夫婦用一輩子買了房子,結果自己沒地方住。

看到老嚴夫婦在兒子樓下被小區保安驅趕的時候,相信很多人的鼻子都酸酸的。

老嚴夫婦落到這個境地,責任全在房似錦嗎?

當然不是。

選擇全款交付房子,對房似錦的確是最有利的,但是,這也是老嚴夫婦的選擇。

在籤合同的時候,兒子提出要加上倩倩的名字,老嚴夫婦其實是糾結的。

這說明其中的風險,老嚴夫婦未必完全不知。

同時,徐文昌在店裡也好心提醒了老嚴夫婦,可以考慮分期付款。

房似錦只是告知分期付款的方式會帶來很多利息,並沒有阻止老嚴夫婦選擇哪一種交易方式。

總的來說,老嚴夫婦是在明確風險,清楚兩種付款方式利弊的情況下,做出的決定,責任應該由他們自己承擔。

責任應該由誰承擔?

父母給兒子買了房子,自己卻沒有地方住。

遇到這種事情,責任當然應該由兒子承擔。

劇中,兒子顯得特別懦弱,在丈母孃面前完全沒有說話的份。

在父母離開之後,兒子明知道父母沒有地方可去,卻沒有出門相送,給父母解決住宿問題。

這樣的兒子實在讓人心寒,也實在太自私了。


圓滾滾的蝸牛先森


這段劇情有點狗血,說實話我看了反而想笑,一點沒有感動或者憤怒,更沒想大罵兒子兒媳不孝順。這裡處理的實在太刻意,就是那種編劇端了一桶狗血直接潑我臉上,問我老嚴兩口子慘不慘的感覺。

把這個事情經過捋一下,非常簡單粗暴但極度沒有邏輯。

老嚴兩口子蹬著三輪車,裝滿了自己的家當,陽光灑在她們臉上,老兩口子一臉幸福洋溢。一邊互相打趣,一邊暢享未來的幸福生活。

之後老兩口子到了自己買的二手房(海清兩口子轉讓的那套)樓下,大包小包的準備往裡面搬。而開門的是一個打扮時尚,一臉橫肉一看就是那種惹不起的刻薄大嬸。

老嚴認識這個刻薄大嬸,是他的親家母。

之後就是一通尬聊,親家母很明顯不打算讓他們進去,老嚴兩口子也知道自己無法入住,所以僵持了一會兒,兒子軍軍非常懂事的過來打破了這個尷尬局面,讓老嚴兩口子滾蛋。


怎麼說呢,這一段劇情槽點之密集,我都不知道從哪裡開始吐。

首先,老嚴兩口子過去之前,等於是根本就沒通知兒子兒媳,他們就是想當然的把家當收拾好,裝上三輪就過去了。

另外,這個刻薄大嬸住進來老嚴兩口子也完全不知道,至少在接房的時候,老嚴兩口子不知道她會住進來。

最後,兒子兒媳也不知道他們要過來,不然肯定是各種搪塞,或者直接挑明瞭“我丈母孃把房子佔了,你們過來就是作死”,讓老兩口子死心。否則這個大包小包站在門口,進退兩難的局面,對任何一方都沒有意義。

大家設想一下,如果把老嚴兩口子置換成潘貴雨,那麼結果就是屋裡三個人都被打包扔黃浦江,沒有後續的故事了。

而這裡非要刻意處理成老兩口子一臉幸福的奔向新生活,結果被潑了一桶冷水。這特麼是石器時代嗎,兩家人交流非得敲門見面才行,遠程通話說不清楚,非要把這種尷尬和矛盾這樣呈現,雖然感官刺激比較強烈,但也太刻意了吧。

再說你們真的這麼慘,一輩子存的錢都被搶了,還不敢當面吵吵,非要躲在陰暗的包子鋪裡面哭。兔子急了還咬人呢,就這麼讓人擠兌的走投無路,什麼表示都沒有,在軟弱的人也得現場鬧一通吧,怎麼想的都是。

這麼看來,兒媳和親家母這不是在虐老嚴兩口子,而是對他們太嫉妒了。他們在上海賣十年包子就能存三百二十萬,年收入三十萬秒殺百分之九十九的國人。那個穿著時尚的親家母和兒媳,打拼一輩子連房貸都還不起,跟老嚴兩口子比起來,差了十幾條街啊~

所以她們不是在傷害老兩口子,而是用自己的行動勉勵他們,你們能夠掙出一套房,就能繼續努力掙出第二套第三套,加油我相信你們的賺錢能力,筆芯~~


鹹魚茶館


看了安家更新的老嚴夫婦的白眼狼兒子,心裡一陣難受心酸。家庭群裡七大姑八大姨都在討論這個事,這個房子到底歸誰啊?怎麼辦啊?一輩子的積蓄都沒了?這裡就涉及到了關於房產的一些法律知識

在家沒事給大家做了一個總結。總得來說財產婚後買的為共同財產,婚前買的,不動產以物權登記作為判斷標準。具體的幾種常見的情況給大家總結在下面了,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1、婚後一方或雙方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買房,取得房產證的,共同還貸。不管房產證登記在哪方名下,該房產理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房產分割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2、婚後雙方父母出資買房,夫妻共同還貸,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時,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的規定,婚後雙方父母資助子女買房,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的,該房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佔有。在離婚房產分割時,如果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辦理。沒有約定的按照出資比例分割。對於償還的貸款,如果夫妻對財產沒有約定的,償還貸款的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就不需要分割了。

3、婚前雙方出資購房,但婚前取得的房產證上只有一方的名字(這種情況應該是少數,畢竟都出了錢,一般會寫兩個人的名字),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在上述情況下離婚時,房產證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認另一方購房時出過資,認為房屋屬於其婚前個人財產,不作分割。簡言之,如果在不能證實自己有出資且不是贈與給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權益法院是無力保護的。也就是說,即使另一方出了錢,但不能證明出資行為,法院也無法判決一方給予適當補償。

4、一方父母婚後出了全款買房,寫了自己孩子的名字,後來又加了另一方的名字。這種情況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父母買給自己孩子,寫了自己孩子的名字,其實是一種贈予。一方後來又加了另一方,也是一種贈予。


小野星探長


從老嚴夫妻兩人全款買房,卻在房產證上寫下了兒媳婦兒名字的時候,就知道後面一定會被兒媳婦兒趕出來。

當新房拿到手了,老嚴夫妻倆想著兒媳婦兒都懷孕了,就退了老倆口租的房子,想著搬到新房去也能照顧照顧兒媳婦兒,可是,當他們大包小包的站在兒子的門口時,卻被拒之門外,親家母問他們是不是來洗衣服的,兒媳婦兒看見是公婆扭頭就進房間裡了,兒子倒是開口了,直接說了爸媽,你們先回去吧。

這一幕出現在我眼前時,真的很傷心,同時又很氣憤,當初買房的230萬,可是花了老嚴夫妻的全部家當,是賣了幾十年的包子掙來的,而如今,自己花錢買的房,卻住不得。



看著老嚴夫妻騎著三輪車將大包小包搬進那間小小的包子鋪,想想都覺得心酸,兒媳婦兒沒良心,怎麼兒子也這麼沒良心,父母含辛茹苦把你拉扯大,如今是娶了媳婦兒忘了爹孃,竟然這麼公然的壓榨父母血汗錢,可憐的老嚴夫妻卻並沒有怪兒子兒媳婦兒。


老嚴夫妻買的房子,當初是房似錦截胡王子健的單子,如今老嚴夫妻被趕出了家門,房似錦有責任嗎?

其實,房似錦是沒有責任的,在籤合同的時候,徐文昌還特意的旁敲側擊的讓老兩口不要寫兒媳婦兒的名字,可是老兩口不聽勸啊,如今到了這樣的局面,也是他們自己考慮不周的結果。


娛間客棧


《安家》老嚴夫妻買房子之前,並沒有預料到心愛的兒子和兒媳婦會把自己趕出門!

在買房子這件事上,他們一個是願意賣,一個是願意買,正式購買以前,房似錦還問他們說是否真的要購買?老嚴夫妻為了兒子和兒媳婦就買了下來,之後被兒子趕出家這事責任不在房似錦。

老嚴夫妻自掏腰包,為兒子買房

電視劇中老嚴夫妻在上海開包子鋪已經二十多年了,靜宜門店店長徐文昌是他們的熟客。

在上海打拼多年的老嚴夫妻,名下只有一個孩子,從小嬌生慣養的,性格懦弱不已。娶了個小媳婦,看著表面恩恩愛愛的,實際上卻是個“妻管嚴”。

此次老嚴夫妻買房,也是為了兒子著想!想讓孩子少受點苦,趁著還有點閒錢,自掏腰包為兒子買房。

在臨簽字的時候,兒媳婦突然要求在房產證上加自己名字,而且告知二老自己“懷孕”了。

被兒媳婦懷孕的驚喜衝擊著,雖然心裡覺得不妥,但老嚴夫妻聽到兒媳婦懷孕後,心裡的不妥消散了。既然懷了孩子,那加上名字也未嘗不可!因為兒媳婦的臨時要求,合同沒有籤成。

買房合同籤成後,老嚴夫妻新家沒住上,卻被兒媳婦趕出門了

第二次籤合同時,簡直就是一氣呵成,沒有半點阻礙,老嚴夫妻和兒子兒媳婦高高興興地走了。

沒過幾天,他們就要搬進新家了!但他們不知道,也不會想到,兒媳婦壓根就沒想讓他們住一起。

等到老嚴夫妻到達新家後,發現裡面已經入駐了親家母,而他們卻被兒媳婦趕出家門,連兒子也不幫他們。

老嚴夫妻這才意識到,自己被兒子兒媳婦騙了!辛辛苦苦掏錢買的房子,卻記在人家名下,現在他們是“人財兩空”。

老嚴夫妻被兒媳婦趕出門責任不在房似錦,是他們自己識人不清

老嚴夫妻被趕出家門,是他們自己的疏忽!俗話說“日防夜防,家賊難防”,自己過於信任兒子,就怪不到別人身上。

房似錦只是個賣房子的,她的存在就是為客戶找到合適的房子,至於客戶的家庭瑣事她一個外人就管不著了。

老嚴夫妻過於溺愛兒子,只想著為他付出,卻沒想過他會不會對自己好,給自己養老。也沒用做好保密工作,而是把家底全盤托出,讓兒子兒媳婦知道的一清二楚。

再者他們防範意識低,兒媳婦要求在房產證上加名字,只是稍微提一下自己“懷孕”了,兩位老人就迫不及待的同意加了,一點安全意識也沒有。

兒媳婦早不懷孕晚不懷孕,這個時候懷孕不是疑點重重嗎?他們自己笨怨不得旁人。

所以房似錦賣房給他們過後,兩者之間就沒有關係了,後面出了事也怪不得房似錦頭上。況且在買的時候,徐文昌也提醒過兩位老人家,可他們不當回事,一心想著要有孫子了。

得到這種結果,也算是給他們的懲罰吧!作為兒子就該讓他自食其力,而不是那自己全部積蓄補貼他,讓自己變得狼狽不堪。


梅子說娛


安家是一部以房產經紀人為視角的電視劇,電視劇中老嚴夫妻為兒子買房又無處可去,我認為展現的過於真實。

在中國,這種畸形的家庭不在少數。可能事實情況比電視劇還要複雜的多。

老兩口倖幸苦苦攢錢,省吃儉用給兒子買房。目的就是為了以後兒子孫子的生活。也是對安家的一種渴望,這也是當今中國父母普遍的願望。

房子是房似錦賣給他們的不假。老嚴夫妻在簽約的時候房本上加名字是兒子兒媳臨時提出來的。兒子媳婦以懷孕相挾,老嚴夫妻斷然不敢拒絕。而且結婚買房加名字這種事無論那一方提出來就是考驗人心,總歸有一方會不舒服。電視劇這麼拍是為了展示當今的社會現實。不能說因為買房賣房以後出了差錯就去怪房產經紀人


長江不是那個七號


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

在回答這個問題的前提,我想大家應該都知道,婚前買房和婚後買房的法律保護是不一樣的,另外對於子女是否孝順也是考慮的一大重要因素,那麼我下面就展開回答:

婚前買房和婚後買房的區別:

婚前買房,那麼理論上房子只屬於購房人即戶主。比如小李婚前買房,自己出的首付,那麼房子應該歸小李所有,哪怕是結婚以後,房子的買賣權依然是小李作為主要人,即使在婚後,房子上面又加了女方的名字,女方仍然沒有分配權和補償權。

婚前買房雙方共同付的首付款

在這樣的情況下,買房子是各自都有一定的所有權,那麼分配起來,就非常明確了。

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後共同還款

那麼假如出現房子的糾紛,是需要補償另一方的,按一定比例進行補償,但房子仍然歸戶主。

共同付首付,共同還款,雙方名字都在(包括婚前婚後),那麼雙方各自佔有一定比例的分配權。

兒子兒媳將老兩口趕出房子

這樣的情況屬於道德問題

1、影片開頭,老嚴夫婦開了二十年的包子鋪,計劃好,來上海給兒子買套房子,和兒子一起居住,一家人有個踏實的落腳點。這時候他們老兩口兩個看中宮蓓蓓的房子,一個是價錢合適,還有就是看中他們家風水好,出了兩個博士,小寶寶也長大可愛。

2、故事發展中,房似錦來到安家天下靜宜門店後,撬走了徐文昌交給王子健的訂單,而這個買房對象就是老嚴夫婦。在房似錦的心裡,只要能把房子賣出去,就是一個好的中介。房似錦作為中介,賣人房子理所應當,這不能說人家賣你房子,你就要賴上人家啊!

3、在買房那天,老嚴的兒子想在房產證添上自己妻子的名字,這本身老兩口措手不及,後來兒媳說已經懷孕了,這讓老嚴夫婦才釋懷,添上了兒媳名字,這裡已經體現了兒媳暗藏心機的一面。

當時我在看到這個劇情的時候,就已經猜到了會有這樣的結果(現在的導演都是這個套路),其實姑姑在當時籤購房合同的時候,提到了讓按揭,不讓全款,就是擔心老兩口的血汗錢全部都砸進去,在這裡,我真的有那麼一瞬間,非常討厭房似錦,真的是為了簽單,不擇手段,畢竟她說了一局很現實的話:我只是賣房子的,我們是房產中介,那是人家的家務事,咱就不操心了。雖然話糙理不糙,但還是披露的社會的一種風氣,避免不了的。所以站在職業的角度上,房似錦並沒有錯。站在道德的角度上,老兩口的兒子兒媳不孝,房似錦也急於賣方出單,沒有考慮老兩口的情況。所以孰對孰錯,不好判斷!

希望我的回到能幫到你!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