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6 五峰:首例惡勢力犯罪集團被依法提起公訴

12月23日,五峰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李某等7人涉惡團伙以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詐騙罪等罪名向五峰縣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訴。該案是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五峰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首例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也是目前五峰縣涉案金額最大的一宗涉惡案件,涉惡金額達1300餘萬元。

檢察機關指控,2014年7月至2018年9月,被告人李某糾集被告人李某根、劉某鑫等人,在五峰土家族自治縣漁洋關鎮租用門面並註冊成立瑞豐商行實施非法放貸。後經李某、李某根同意,被告人張某龍、田某旭、劉某川、向某平先後入股瑞豐商行,以瑞豐商行或個人名義,向被害人李某某、向某某,胡某某等70名不特定對象非法放貸,有組織地實施敲詐勒索、非法拘禁、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行為,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嚴重侵害被害人的人身安全和財產權益,致使70名被害人及親屬心理極度恐懼,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共非法獲利1300餘萬元,逐步形成了以李某為首要分子,田某旭、張某龍、李某根、劉某川、向某平、劉某鑫為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自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縣人民檢察院在縣委和上級檢察機關的堅強的領導下,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充分發揮辦理該案時,分別成立專門辦案組,承辦檢察官均在偵查階段依法提前介入、引導偵查,指導公安機關明確偵查方向,補強證據鏈條,辦理中多次召開檢委會、檢察官聯席會議對案件有關重要問題進行研究,庭審前充分準備、制定周密的庭審預案,確保了庭審良好的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五峰縣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及社會各界代表等百餘人旁聽案件庭審。該案將於12月30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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