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18 日,大方縣人民檢察院對 " 納雍山歌王遇害案 " 犯罪嫌疑人沙成萬,以涉嫌故意殺人罪依法批准逮捕。
大方縣人民檢察院於 9 月 14 日受理大方縣公安局提請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沙成萬的案件材料後,經依法審查認為,沙成萬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涉嫌故意殺人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的規定,大方縣人民檢察院遂依法對沙成萬作出批准逮捕的決定。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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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8 22:56:24 貴陽網
9 月 18 日,大方縣人民檢察院對 " 納雍山歌王遇害案 " 犯罪嫌疑人沙成萬,以涉嫌故意殺人罪依法批准逮捕。
大方縣人民檢察院於 9 月 14 日受理大方縣公安局提請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沙成萬的案件材料後,經依法審查認為,沙成萬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涉嫌故意殺人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的規定,大方縣人民檢察院遂依法對沙成萬作出批准逮捕的決定。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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