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四川楼市再出新政
居民购房的首付比例大调整
并且今天就正式实施
具体会有怎样的调整
简单用一句话该概括这次的首付新政
就是二套首付比例提高、三套房贷款暂停
此次首付比例调整涉及全省各地市州
调整的比例也根据不同的区域
有不同的调整政策
主要划分了三大区域
A区域:成都市;
B区域:甘孜、阿坝、凉山州(西昌除外)
C区域:除以上地区的四川其他地区
下面小编就将这次调整的干货给大家捋一捋
01
实施时间
《四川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实施方案》自2018年8月24日起实施执行。
02
首套房首付比例
B区域:25%
A区域C区域:30%
03
二套房首付比例
已经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
A区域:
成都市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区南部园区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70%,且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25年;
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等11个区域,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60%,且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25年
B区域:40%
其余地区50%
04
三套房首付比例
A区域:
成都中心城区: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南部园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等12个区域已拥有2套及以上(无论是否有贷款或是否结清相应贷款)住房的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成都其他区县,已拥有2套及以上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B区域C区域 :
已拥有2套及以上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05
已经贷款的咋办
通知发布之日前已办理贷款并交纳首付的,按照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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