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3 喜报:平川区检察院干警获得“文明市民”称号

近日,从平川区精神文明委员会传来喜讯:平川区检察院干警张小平同志被授予平川区“文明市民”荣誉称号。

喜报:平川区检察院干警获得“文明市民”称号


本次活动由平川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组织,评选表彰在平川区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模范引领和带动作用的个人。经过层层筛选,该院张小平同志从众多候选人中脱颖而出获此殊荣。

张小平同志,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履行着工作职责和家庭责任,同时力所能及地帮助困难人群,为社会奉献爱心,既爱小家又顾大家,两年多的时间里,在辖区内开展了反对家庭暴力、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反对校园欺凌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近百场次,受益师生达4.6万余人,实现了辖区送法进校园的全覆盖。他常说:“爱如果只停留在一家人之间,那么这种爱是小爱,如果把这种爱、这份情延伸到亲朋邻里以及陌生人身上,那么成就的就是一种大爱。”

喜报:平川区检察院干警获得“文明市民”称号


平川区检察院号召全院干警职工以张小平同志为榜样,爱岗敬业,热心公益,遵守公德,争做文明市民,为进一步推进文明单位、文明平川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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