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2 “五日京兆”引發的血案

公元前53年,時任京兆尹的張敞因楊惲(yùn)案[1]

受到牽連,官員們上奏彈劾,認為張敞是楊惲“黨友”,應該將其罷免。漢宣帝愛惜人才,留中不發,拖著沒批。此時張敞讓掾(yuàn)[2]絮舜去辦事,絮舜直接回了家,說了句“五日京兆耳,安能復案事!”,意思就是你張敞馬上就被罷免了,也就再做五天的官兒,還指使我幹活兒,老子不伺候!沒有不透風的牆,張敞聽說這話後大怒,立馬把絮舜逮捕入獄,編了個死罪,臘月問斬。臨刑前,張敞讓人給絮舜傳話,“五日京兆竟何如?冬月已盡,延命乎?”因一句話出言不遜,絮舜死的相當冤。這就是成語“五日京兆”的典故出處,現在用來比喻“任職時間不會長或即將去職,也指凡事不作長久打算。”

按慣例,立春是伸冤時節,絮舜家人向“行冤獄使者”伸冤,使者上奏張敞亂殺無辜。漢宣帝此時壓不住了,加上楊惲案,將張敞革職查辦,免為庶人。誰料革職後幾個月,京城擾亂,冀州盜賊又起,國亂思良將,漢宣帝想到了張敞,再次起用為冀州刺史。張敞此時向皇帝說明了為什麼枉殺絮舜:

“臣前幸得備位列卿,待罪京兆,坐殺掾絮舜。舜本臣敞素所厚吏,數蒙恩貸;以臣有章劾當免,受記考事,便歸臥家,謂臣五日京兆。背恩忘義,傷薄俗化。臣竊以舜無狀,枉法以誅之。臣敞賊殺不辜,鞠獄故不直,雖伏明法,死無所恨!”

主要意思就是我向來對他不薄,還提拔他為副官,但是絮舜此人聽風就是雨,雖然無實罪,實屬忘恩負義之人。說的多麼義正辭嚴!

張敞為什麼這麼理直氣壯?那自然是仗著和皇上的關係好。海昏侯劉賀被廢為昌邑王后,公元前64年,漢宣帝密令山陽太守張敞嚴密監控,看看劉賀還有沒有野心,一言一行隨時報告。公元前55年,張敞還向皇上打小報告,報告黃霸的“神雀事件”。總而言之,漢宣帝比較信任張敞,這與楊惲案的處理形成了天壤之別[3]

由此可見,謹言慎行多麼重要!

[1] 公元前54年,楊惲寫了一篇《報孫會宗書》,招致殺身之禍。他曾因告發霍氏造反而封侯,同樣又因別人告密被腰斬。楊惲案是個冤案,所有與楊惲交好的人物都受到牽連,其中包括張敞。楊惲是司馬遷的外甥。

[2] 掾,官名。張敞當時任京兆尹,掾官為輔佐京兆尹的副官,類似於副市長,由京兆尹任命,關係較親近。

[3]詳見上篇文章:《中國歷史第一個文字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