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永元等人曝光范冰冰的合同屬實嗎,如果范冰冰涉嫌偷漏稅應該判幾年?

職場騷段子手

旗幟鮮明的支持崔永元先生往死裡懟戲子圈。對於其所披露內容是否屬實,自有司法機關和稅務部門查證。作為一名曾經的法律系學徒,在此僅提供一個逃稅罪案例:



劉曉慶偷稅下獄422天

2002年7月24日,劉曉慶因涉嫌偷稅漏稅,經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批准被依法逮捕。

調查經過 經稅務機關調查認定,劉曉慶及其所辦的北京曉慶文化藝術有限責任公司和北京劉曉慶實業發展有限公司,自1996年以來,採取不列、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虛假申報,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等手段,偷逃稅1458.3萬元。加上滯納金573.4萬元,欠稅2000萬。曉慶公司的賬號已被查封,銀行196萬元的存款全部被繳。

劉曉慶在獄中422天后,於2003年8月16日被取保候審,劉曉慶取保期間向稅務部門補交稅款。請注意:劉曉慶這422天牢獄生涯,是公安部門的“刑事拘留”,並非法院判決的“有期徒刑”

法律責任界定不靠感情

最終的審判過程中,劉曉慶並未被檢察機關列為被告人,也就是說她是無罪而免於起訴,很多人是不是感到意外?


朝陽區的一審判決中,以偷稅罪判處北京曉慶文化藝術有限責任公司罰金人民幣710萬元,以偷稅罪判處被告人靖軍(劉曉慶妹夫)有期徒刑3年。 經法院審理查明,北京曉慶文化藝術有限責任公司作為納稅義務人,於1996年至2001年期間,違反稅收徵管規定,偷逃各種稅款共計人民幣6679069.6元。被告人靖軍於1996年9月至2001年在被告單位任總經理的職務,主管財務工作,對任職期間單位實施的偷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 作為代扣代繳義務人,北京曉慶文化藝術有限責任公司在1997年、1998年、2000年拍攝電視連續劇《逃之戀》、《皇嫂田桂花》過程中,將已代扣的演職人員個人所得稅共計人民幣418574.43元隱瞞,不予代為繳納。 法院認為,被告單位北京曉慶文化藝術有限責任公司各年度的偷稅數額佔當年度應納稅額的比例均在30%以上,鑑於被告單位曉慶文化藝術有限責任公司已在法院判決前將偷稅款全部補繳之情節,故對被告單位予以從輕處罰,對被告人靖軍可酌情予以從輕處罰,遂作出以上判決。


法院的判決是基於證據事實做出的。劉曉慶作為事件核心人物,對於偷稅一事並無主觀故意,因此不承擔刑事責任,這種判決書是沒毛病的。偷稅漏稅罪名,一定是故意犯罪,而不是過失犯罪,劉曉慶犯的是疏於管理,對偷稅漏稅不負直接責任。



現在回到崔永元先生懟某演員的事上。

刑法第二百零一條: 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10%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30%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崔永元先生列舉的案例中,涉案金額肯定是符合“數額巨大”特徵了,現在問題是金額是否同時滿足應占納稅額30%的條件,如果兩項都滿足,那就是3-7年等著...然而,參考劉曉慶一案的審理,你覺得範某某最後又能咋地?


正品足球

近日,崔永元通過爆料某明星合同約定片酬為稅後1000萬元,但採用“大小”合同另行約定片酬5000萬元,兩合同共拿走片酬6000萬元,因合同中因有范冰冰名字,讓粉絲們有了諸多聯想。根據今天出版的《法制日報》的報道,無錫稅務機關已經對此展開了調查。

明星收入來源多樣,名目繁多,有投資性收入、經營性收入、勞務報酬等等,同時收入鏈條也比較複雜,但總體而言,需繳納的主要還是個人所得稅,明星如何繳納個稅要取決於收入類型。

就本案而言,因為是片酬收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應按勞務收入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

我國刑法第201條規定: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10%以上的則構成犯罪。而在司法實踐中,稅務機關先會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滯納金及罰款,如果接受並履行,則並不會承擔刑事責任。

從本案來看,6000萬的收入僅按1000萬的收入申報,則逃稅金額以5000萬的20%計算,為1000萬元。根據我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的規定,稅務機關有權按應納稅額的0.5倍至5倍之間對逃稅人予以行政罰款,如果按頂格處罰的話,范冰冰需要繳納稅款、滯納金、罰款逾6000萬元。

如果稅務機關向范冰冰下達了行政處罰通知,而其拒不繳納稅款的,則稅務機關有權將其移交公安機關追究其逃稅罪的刑事責任。

因此,本案范冰冰只要按照稅務機關規定補繳稅款及罰款,則不會攤上刑事責任。


柏立團律師

看現在這陣勢,不光是范冰冰,整個娛樂圈還不知道有幾人要進去吶!要不然也不至於崔永元這麼撕,娛樂圈大佬也沒一個出來接招的。應該是人人自危吧?范冰冰應該是工作室團隊沒看清形勢,當了一回出頭鳥,屬於誤傷。

個人見解,不喜勿噴!謝謝!


用戶58528211073

由於范冰冰工作室在無錫,無錫市濱湖區地稅局目前已經介入調查取證。無錫地稅已介入崔永元微博爆料范冰冰涉稅案調查。

《刑法》第二百零一條對逃稅罪明確規定: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4天6000萬,跟玩兒一樣的,普通人估計一輩子也掙不了一千萬,作為一個普通人,覺得明星的片酬實在是很高。也許他們也很努力很累吧,但是還是高的不像話。

不是我心理陰暗,建議小崔隨時隨地警覺自身安全,不要以為“事情大家都知道,所以沒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韙的事情,見多了。這段時間一定要特別注意。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作為藝人,作為一個公眾人物更應該遵紀守法,因為他們對社會風氣有影響力!尤其是現在這個不看演技,不看品德,就看臉蛋的浮躁社會,通過無良心的炒作包裝火起來公眾人物,更應該珍惜社會公眾對你們的包容,多做好事,遵守法律!


笑搞

先不談範會不會被判刑的問題,我們先說兩個問題。

首先,崔永元把合同曝光在社交平臺就表示這份合同應該不足以構成判刑的依據,如果真的能構成犯罪了他在耿直也不會發布在社交平臺,而是直接送去法庭了。還有一點就是他公佈的合同有許多地方是打馬克賽的,那問題也來了,這部分的內容到底是什麼?我覺得他應該是想借用輿論的力量阻止手機2的正常拍攝。



其次,就是范冰冰現在還能夠發佈做公益的照片進行回擊,這就說明了問題,這件事之多對她的名聲造成傷害,這對於範來說也許是家常便飯了吧。


最後,我想說的就是明星的叫價這麼高全是我們這些無聊的人抬起來的,沒有收視率,沒有流量,沒有票房,他們還能有這麼高的價那就真奇怪了。


hengyan4545

死刑不可能。這個是個人所得稅,是地方稅。以前只有虛開增值稅才有死刑,增值稅是中央地方共享稅,涉及抵扣鏈問題影響到其他企業和全國的稅收多,面廣。個稅就他個人問題,最高沒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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